关于开展“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摄影比赛活动
为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台山市委宣传部、市地方税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摄影比赛活动,并由台山市摄影协会协办。 一、比赛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以台山圩镇的发展变化和城市化进程、台山风景名胜为题材,主要表达台山圩镇的发展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与税收的关系,体现“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主题思想。 二、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主办单位对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在台山摄影网进行公开展示后,组织省级摄影专家进行评奖。比赛设: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及证书,二等奖6名,各奖励800元及证书,三等奖10名,各奖励500元及证书,优秀奖41名,各奖励100元及证书。 三、比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通过台山圩镇的发展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反映税收对台山城市化进程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体现税收事业对改善民生的作用。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和真实,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照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不接受经电脑合成或修改原始影像的照片,一经发现将取消所获奖项和奖励。参赛作者必须保证照片的真实性。 (三)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必须提交不低于500万像素的最大尺寸电子文件,尽量保存作品原始信息,胶片照片须扫描后将电子照片报送。作品须注明: 作品题目、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否则,恕不评选。 (四)主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非盈利为目的的税收宣传、展览、印刷和出版等用途,不另行支付费用。 (五)作品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作者一经交纳作品参赛,将视为认同本次活动规定并遵守比赛规则。比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解释权。 四、参加对象。江门市及所属各市、区摄影爱好者。 五、投稿办法。来稿请寄送台山市南门路213号市地税局办公室(注明“税收宣传月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或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联系电话:0750-5551932,电子邮件:taishandishui@126.com。截稿时间:2008年4月20日,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中共台山市委宣传部 台山市地方税务局 台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div> [此帖子已被 tsyz1978 在 2008-5-16 9:03:12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