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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0: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管辖[转帖]


《大中华文化知识宝库》(1)
主 编  武冈子
副主编  易学金 王建槐

  我国古代封建王朝管辖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一是比较
注意采取自治方式,即所谓“以夷制夷”,“以土官治土民”,
发挥原有统治机构的作用;二是保证朝廷在军事上的监护和
首领地位。这些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有重要意
义。    
  秦代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当时南方吴、越、
楚境内少数民族众多,秦也设立了与中原无异的郡县。但在
川西南、云贵泛称“西南夷”的地区,秦并不设郡县,而是
派官员驻在那里,监护各少数民族首领治理地方事务。这种
方式,可以说是开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的
先河。  
  汉代在“西南夷”置郡县,但采取“因其故俗以治之”的
方针。对北方内徙的少数民族,朝廷设“属国都尉”予以管
辖,都尉主要是行使征发、戍边等军事职能,各族内部事务,
仍由其首领管理。在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代设有西域
都护府,也是具有军事监护性质的机构。都护以下官员由当
地人担任,但确认是汉的官员。    
  唐代出现专门管辖边区少数民族事务的行政单位——羁
縻府、州、郡。这些羁縻州、郡均由朝廷委派当地首领充任,
中央派副手或由“正州”都督府和都护府管辖。    
  元代朝廷按各少数民族首领所辖地区的大小,人口多少,
分别设置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安抚使司、招讨司、长官司
等,授予职务。这就是土司建置。其中有少部分是宋代推行
的。
  明代对土司管理方式更加制度化,并另设卫所管理,其
性质有如唐宋羁縻府州。
  清代中央有理藩院,掌管蒙古、新疆、青藏等地少数民
族事务。地方有将军辖区和办事大臣统领奉天、新疆、外蒙
古、唐努乌梁海、科布多、西藏、西宁等地事务。此外,云
南、四川还保留部分土司。清朝的管辖是十分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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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罗宣言[转帖]

   开罗宣言  1943年12月1日
 
    〔中〕蒋介石  〔美〕 罗斯福  〔英〕 丘吉尔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对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
致意见。三大盟国决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
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我三大盟国此次
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
己图利亦无拓展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
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
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
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
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
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基于以上
各项目的,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以
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  

(《中国近代对外关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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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1: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婉”之死[转帖]


王国华


  人到了老年,写下的文字里面总有自己以前的影子存在。孙犁尤甚。即使一些所谓的“小说”,他也好像在当回忆录写。除了改一下主人公的名字,事件虚化一下外,他几乎都很严格地尊重了事实。比如,在一篇文章中,他写到当时《天津文学》的两个领导找自己谈话,有一些话不中听。文章发表后,当事人给孙犁打电话,说给他
安的头衔不对,自己不是副总编,而是编辑部负责人之类。这篇文章再收入集子时,孙犁特意作了说明。孙犁这样的老人,饱经风霜,见识过大小文字狱、文字祸,明白了这样的道理:无论你的文章以什么体裁的名义发表,只要人家找上来,总是麻烦。因此,事实严谨一些,总不是坏事。也正如此,在《老荒集》中看到这篇不足两千字、名为《王婉》的小说时,我犯了对号入座的毛病,忍不住把他说的事和我脑子里的记忆一一对照。

  我和王婉在延安鲁艺时就认识了,我们住相邻的窑洞。她的丈夫是一位诗人,在敌后我们一同工作过,现在都在文学界。王婉是美术系的学生,但我没有见过她画画。他们那时有一个孩子,过着延安那种清苦的生活。我孤身一人,生活没有人照料。有一年,我看见王婉的丈夫戴着一顶新缝制的八角军帽,听说是王婉做的,我就从一条长裤上剪下两块布,请她去做。她高兴地答应,并很快地做成了,亲自给我送来,还笑着说:“你戴戴,看合适吗?你这布有点儿糟了,先凑合戴吧,破了我再给你缝一顶。”

  她的口音,带有湖南味儿,后来听说她是主席的什么亲戚,也丝毫看不出对她有什么特殊的照顾,那时都是平等的。

  看到“主席的亲戚”,我立刻对上了号——王曼恬。因为,这篇文字里还提到,“1953年,文艺界出了一个案件,她的丈夫被定为‘分子’”。天津的诗人、“胡风分子”,自然是鲁藜了。鲁藜的妻子就是王曼恬。

  王曼恬的父亲王季范和毛泽东是姨表兄弟。她是王海容的姑姑。

  鲁藜当年在胡风主办的杂志上发表过很多文章,是圈内公认的“七月派诗人”,但他和胡风只见过一面,之间的来往似乎也仅限于写作上的交流。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一书中详细地描述了抓捕鲁藜时的一幕:

  当时,两口子正在家里做家务。公安人员来了以后,鲁藜问:为什么抓我?

  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峰说:“参加反革命活动。”

  王曼恬站在一旁,完全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鲁藜看着妻子不解的目光,问道:“你相信他们说的我是反革命吗?”

  妻子没有回答。

  江峰说:“是不是反革命你跟我们去了再说。”

  鲁藜用手指着自己的妻子对江峰说:“我是不是反革命,她完全可以作证。我比当代的任何一个作家都更有机会接触毛主席,更有机会钻进党中央去。但我从来都不用我妻子与毛主席的这种亲戚关系,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当我的作家,为人民写作,这难道有什么罪吗?”

  鲁藜后来回忆,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王曼恬惊讶的眼睛里一下子涌满了泪光。

  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出,当时鲁藜和王曼恬还是有感情的。但在变化莫测的局势面前,王曼恬作为一个女人,且作为领袖的远房亲戚,她更无助、无奈、惶惑和凄然。

  身为天津市文协(文学工作者协会)主席,鲁藜面对院子里看热闹的同事,苦笑了一下说:“这也是生活。”孙犁也提到了这句话:“‘文化大革命’开始,王婉受到冲击。她去卧过一次铁轨。后来就听不到她的消息。我的遭遇很坏,不只全家被赶了出去,还被从家里叫出来,带着铺盖和热水瓶关到一个地方。我想到了王婉的丈夫被捕下楼时说的一句话,‘这也是生活!’我怀疑,这是生活吗?生活还要向更深的地狱坠落。”

  后来,王曼恬和鲁藜离婚了。别人是在领袖和丈夫之间选择其一。而她要在丈夫和表舅(领袖)之间选择一个。在“胡风”问题上,毛泽东曾问过周扬他们一句话,鲁藜怎么样?周扬自然了解毛泽东的意图,说挽救不了了,毛泽东也就没说话。事情传出来,大家都说“毛主席大义灭亲”。对于王曼恬的惶惑,孙犁这样描述道:“每年过春节,文联总是要慰问病号的。还在担任秘书长的王婉,带着一包苹果,到我家来,每次都是相对默然,没有多少话说。听说主席到这个城市,曾经问过王婉是不是‘分子’。那时她已经离婚。”

  后来,卧过轨的王曼恬忽然成了江青的红人。她先后担任了天津市委的负责人和文化部负责人。这个彷徨无依的女人,开始说一不二,呼风唤雨。在孙犁蜗居的天津,被王曼恬召见,已经成了众人求之不得的事情。这天,王曼恬派人找孙犁谈话。“一位高级军官,全市文化口的领导,在她面前,唯唯诺诺,她说一句,他就赶紧在本子上记一句。另一位文官,是宣传口的负责人,在她身边转来转去,斟茶倒水,如同厮役。”

  这次谈话后,孙犁成了京剧团的顾问。人们开始议论纷纷:“好家伙,王婉接见了他!”“听说在延安就是朋友呢!”“一定要当文联主席了!”

  孙犁的这篇小说,叙述平静,淡然。唯一有点波澜的地方,或者是高潮,大概在下面这个地方:

  因为被折磨得厉害,我的老伴,前不久去世了。有一位在“文化大革命”中处境艰难,正在惶惶然不可终日的老同志,竟来向我献策:“到王婉那里去试试如何?她不是还在寡居吗?”

  他是想,如果我一旦能攀龙附凤,他也就可以跳出火坑,并有希望弄到一官半职。

  这真是奇异的非份之想,我没有当皇亲国戚的资格,一笑置之。我知道,这位同志,足智多谋,是最善于出坏主意的。

  我不知道,孙犁到底是怎么想的,但那时跟王曼恬提出这种问题来,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那位献策的“老同志”,有没有拿孙犁开涮的成分?甚至盼他闯祸的成分?我也想知道,这位“最善于出坏主意”的同志到底是哪位呢?起码应该也是个圈里响当当的人物吧?期待有见识的人赐教。

  “文革”结束后,鲁藜老树发新芽,比他小二十四岁的刘颖西女士主动找上门来,要照顾他的晚年生活。刘颖西在50年代就认识鲁藜,她比鲁藜的女儿仅仅大一岁,非常崇拜鲁藜。两个忘年交结婚以后,鲁藜生活安定,继续写他的诗,直到去世。而王曼恬作为“四人帮在天津的代理人”,被隔离审查了。重新置身于焦虑和抉择之中的王曼恬似乎已经无所选择。这一次,与二十多年前面对选择时有所不同:她享受了那么多人所羡慕的尊贵、荣华(不管她愿不愿意,是不是她自己主动去追求的),似乎也够本了。

  害人的人被抓起来,也算是恶有恶报了。为情势所逼、被压抑成善的“恶”开始蠢蠢欲动。我们这个民族中,很多人喜欢以牙还牙。

  孙犁评价道:“使王婉当年卧轨而死,彼时虽可被骂为自绝于人民,然日后可得平反,定为受迫害者。时事推移,伊竟一步登天,红极一时,冰山既倒,床下葬命。”王曼恬最终用一条扯破的床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些计划用慢慢折磨她来换取安慰的人大概会怅然若失吧?

  王曼恬死了,孙犁也走了。其他人慢慢地也都走了。

  (摘自《闲话之无关娱乐》,青岛出版社2008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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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对中国的统治[转帖]


   马可波罗所见的杭州市廛,是中国都市的外貌。马致远笔下的元曲,是士大夫地主阶层在象牙塔中的安闲生活。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在水深火热中,接受亡国奴的待遇,包括马可波罗所称道的杭州那些衣服华丽的男女人民。
   蒙古人在上世纪(十三)曾发挥出他们可惊的军事才能,缔造一个空前庞大帝国。但他们的政治才能却远为落后,这是由于他们的文化更为落后之故。蒙古人向外扩张,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如中国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吊民伐罪,也没有任何高级情操的动力,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传播福音到天涯地角。蒙古人向外扩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掠夺财富;一是满足征眼欲望。了解蒙古帝国的野蛮本质和立国精神,就容易了解汉人所受迫害的沉重。
   蒙古人根本轻视汉人,所以列为第三等和第四等国民。在蒙古人眼中,汉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没有别的用处。而中亚人(色目人·回回)则不然,他们在商业上的贡献,要超过汉人很多倍。蒙古人上自亲王公主,下至小民,都愿意把银币借给中亚人,以收取利息。一两纹银的利息,十年后能高达一千零二十四两,这是一种恐怖的剥削,当时称为“羊羔儿息”,只有中亚商人付得起。——方法很简单,必要时,中亚商人只要向地方政府报案,说他在途中被盗匪抢劫,地方政府就得如数赔偿。所以汉人自然要比中亚人低一等或低二等。第一任大汗铁木真即曾规定,杀蒙古人的偿命,杀中亚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一巴里失大概折合二两银币),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像上世纪(十三)一二八六年,为了明年进攻安南王国,征用全国马匹,中亚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
   蒙古统治中国,从基层起就有严密而彻底的控制。每二十家编为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这蒙古人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这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元政府有严厉规定: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汉人则是他的农奴,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蒙古婴儿和幼童,往往很早地就继承了州长县长的位置,他的家人和侍奉他的奴仆,构成一个小型的宫廷。蒙古人都不会汉话,不识汉字,地方官员如此,中央官员也如此,蒙古大汗更很少会汉话和汉字。一百年间的政权,也只有两个汉人出任过宰相,一是上世纪(十三)帝国初创时的史天泽,一是本世纪(十四)帝国瓦解前夕的贺惟一,而贺惟一早已蒙古化,改名拓拔太平,忠于蒙古超过忠于中国。正因为这种缘故,蒙古大汗是以奴隶总管的身分,控制中国,所以对汉人毫无感情,对中国文化,自尊心也不允许接受。
   蒙古官员的贪污腐败,跟他们的初期武功一样,在历史上也属空前。本世纪(十四)初一三○三年,第八任大汗铁木儿曾大力整顿官吏,一次就有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个贪官撤职。然而他不能坚持下去,他的后任大汗复行放任,以致每一个蒙古官员都是一个百万富翁。而蒙古帝国特征之一是官员特别多,一块玉石的发掘或一张弓的制造,都会有若干官员管理,所有官员都靠贪污勒索维持高级享受。帝国的繁重赋税,也是促成贪污腐败的要素之一,他们最初是采取包商制,上世纪(十二)第二任大汗窝阔台时,曾打算把元帝国的赋税,以一百四十万两银币包给中国籍巨商刘廷玉,大臣耶律楚材极力反对,才算作罢。可是不久中亚维吾尔籍巨商奥都喇合蛮出价二百二十万两时,窝阔台怦然心动,终于包给了他。以后每一位大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财税上,他们不知道鼓励生产,只知道盲目而凶恶地剥削。本世纪(十四)三十年代全国各项赋税,平均额较上世纪(十三)七十年代,几乎增加一百倍,这都出在中国人身上。
   然而,仅只上述的这些压榨,痛苦还是轻微的。更大的迫害是赐田制度,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宋帝国破灭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汉人忽然间失去他祖宗传留下来的农田,而自己也忽然间从自由农民沦为农奴,没有地方可以申诉。除了大汗的威力无法抗拒外,任何一个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他们经常突然间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逐走,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蒙古帝国暴政中最特殊的一项是吐蕃宗教国的僧侣,世人称他们“喇嘛”、“西僧”、“番僧”。这些以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所谓活佛,却是汉人的灾难之一。大汗既然尊称“法王”为国师,无论这种尊崇是政治性的,或出于真诚的信仰,结果都是一样,即喇嘛在蒙古帝国所属的元帝国中,具有强大力量,虽然还未到干涉政治的程度,但对汉人逞暴,却绰绰有余。像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宋帝国皇帝和大臣所有的坟墓,全都发掘,挖取陪葬的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五十万户农民(约二百五十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人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妇女陪宿。第九任大汗海山对喇嘛教尤其狂热。本世纪(十四)一三○八年,海山下诏说:“凡殴打喇嘛的,砍断他的手。凡诡骂喇嘛的,割掉他的舌头。”幸而皇弟爱育黎拔力八达,极力反对,才收回成命,但喇嘛仍受到形势的鼓励。他们在街上很少买东西,只径行夺取。一个柴贩曾向大都(北京)留守长官(留守)李壁伸诉,李壁正在处理时,众喇嘛已手执木棍,呼啸而至,把李壁摔倒痛殴。李壁向大汗控告,大汗立即下令赦免喇嘛。又一次,喇嘛跟一位王妃争路,竟把王妃拖下车辆,拳脚交集,大汗的反应仍是下令赦免喇嘛。对高阶层统治者还是如此,居于最下层的汉人,可以推断出所承受的蹂躏。
   汉人知道,苦难不仅来自暴政,而更是来自鞑子——鞑靼。鞑子,是汉人对蒙古人轻侮的称谓。除非铲除鞑子,解除颈子上亡国奴的枷锁,暴政不会停止。
   

汉人激烈反抗

   蒙古暴君不久就跟辽帝国第二任皇帝耶律德光一样,发现中国人并不像他们想像中那么容易奴役。就在蒙古帝国鼎盛的上世纪(十三)八十年代,江南即爆发抗暴革命二百余起。蒙古用残酷的杀戮来镇压,但再多的流血都堵不住全民族愤怒的火山口,汉人的反抗,跟蒙古人的统治相终始。
   本世纪(十四)二十年代之后,随着蒙古帝国内部日增的腐烂,各地民变更不可遏止。四十年代时,仅山东、河北地区,就有三百余起农民暴动。——这比六世纪北魏帝国领土的民变,超过十倍,可看出蒙古统治者比鲜卑统治者的残暴程度更要严重。遍地战乱一定引起灾荒,旱灾果然大规模发生,赤地千里,最惨重的是黄河下游,饥馑逼人发狂,互相袭击烹食。一三四四年,黄河又在白茅堤(河南兰考东北)决口,向东倾泻,六百公里狭长地带上的村庄和人民,全被淹没,直入黄海。河水泛滥所及,又增加数十万无处投奔的饥民,成为武装群众无尽的兵源。在千百个群众领袖中,以下页表中所列六个人物,给蒙古统治的伤害最大:  

   上表显示出两个特征,第一、群众领袖都是平民出身,没有一个是士大夫。说明士大夫爱国的言论多于爱国的行动,即令有行动,也没有影响力。第二、推翻蒙古统治的,只有民变而没有政变和兵变,说明在蒙古帝国里,政权、军权都在蒙古人手中。蒙古人认为仅此一点,汉人就无可奈何,料不到民变一旦发生力量,跟政变、兵变一样地具有摧毁性。
   正当汉民族革命排山倒海而起之际,蒙古帝国政府却在决策上犯了一项错误,即引使黄河恢复故道。工程由宰相脱脱亲自主持,一三五一年,征调民夫十七万人,用五个月工夫,把白茅堤(河南兰考东北)决口堵塞,使黄河仍向东北流入渤海。这本是一件建设性的伟大工程,但它选错了时间,尤其是用错了方法;在人心沸腾的年岁中,把十七万满怀怨恨的劳工,从他们的家乡强逼征调,集中在一起。完工之后,又没有妥善安置,而任他们向四方流散。刘福通早就命他的教徒,刻一个一只眼的石人,背上写着:“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埋在黄河故道黄陵岗(河南兰考东北)附近。当民夫在施工中把这个石人掘出来的时候,人心大为震动。工程完毕后,除了少部分还乡外,大多数都集结在刘福通的红巾之下,成为主力。红巾,跟二世纪的黄巾一样,是刘福通抗暴力量所使用的一种标帜。
   就在同年(一三五一),群众领袖之一的徐寿辉称帝,建立天完帝,占领长江中游,派军进入江南,扫荡蒙古势力。刘福通于一三五五年,迎立白莲教故教主韩山童的儿子韩林儿称帝,建立韩宋帝国,占领淮河流域和黄河以南地区,整个中原进入掌握。
   白莲教是佛教中的一个神秘支派,以反抗暴政为重要宗旨,就是韩山童开创的。韩山童曾宣称:“白莲花开,弥勒佛降世。”设立白莲会,吸收信徒。
   ——关于汉人的抗暴革命,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据说,刘福通最初在颖州(安徽阜阳)发动民众暴动时,因蒙古“甲主”监视严密,汉人既不能聚会宣告,又不能派人逐家传递消息,无法约定同一时刻举事。于是刘福通请“甲主”准许向家人分送像月亮一样的圆形甜饼,称为月饼,以便汉人为大汗祈福。“甲主”允许了,而月饼中夹有中国字写的字条:“八月十五日杀鞑子。”汉人准备妥当,当晚夜半,大部分“甲主”和他的家族,都死在汉人棍棒之下。
   汉人所负的是民族深仇。蒙古统治阶层的残忍屠杀,举世皆知,对被称为“蛮子国”的汉人,更是轻蔑。像兴化(福建莆田)不过一个小城,上世纪(十三)蒙古兵团攻陷它,全城男女被屠之后,就血流有声。
   韩宋帝国宰相刘福通是反抗蒙古统治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毫无私心地用他新兴的武装力量,打击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蒙古帝国。一三五八年,他于攻陷开封(河南开封)作为首都后,即向蒙古发动总攻,分三路进兵。东路由大将毛贵率领,攻山东省;西路由大将白不信率领,攻陕西省;北路由大将关先生率领,攻上都开平(内蒙古正蓝旗)。东路兵团于扫荡了山东省蒙古人的势力后,直指大都(北京),挺进到距大都只五十公里的柳林村蒙古第十八任大汗脱欢帖木儿,一个标准的亡国型君主,手足失措,准备放弃大都,向北逃亡。但宰相拓拔太平(即汉人贺惟一)坚持固守。毛贵攻击不顺利,孤军不能久留,仍退回山东。西路兵团深入关中(陕西省中部)后,战败溃散。只北路兵团势如破竹,穿过山西,摧毁蒙古所有抵抗,攻陷开平。开平距作为首都的大都只二百八十公里,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南下攻大都,先行把蒙古大汗擒获。北路兵团没有这样做,却向东推进,攻陷辽阳(辽宁辽阳),进入高丽王国(朝鲜半岛),高丽向北路兵团投降。可是,这批所向无敌的革命部队,经过长途远征,军纪已全部败坏,引起高丽人民极大的痛恨。高丽有计划地出动大批美女,跟战士们交往缠绵,男子们则乘机把他们的战马和武器藏匿。一切妥当后,发动反击,包括关先生在内,大部分被杀。只剩下万余人辗转脱险,逃回中国,又被盛怒等待他们的蒙古人,一网打尽。
   韩宋帝国三路出征,把自己的力量完全消耗。但蒙古帝国的墙基,却被掘空,只需要最后轻轻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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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坐失机遇的预备立宪百年祭[转帖]

坐失机遇:预备立宪百年祭

2009-2-21 炎黄春秋2009年2月号 王铁群

  1908年8月清朝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宪政时间表。在此前后,清廷为预备立宪做了大量工作,中国社会呈现民主社会的雏形。

  一

  宪政也称“宪政民主”、“立宪政体”,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政的本质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其作用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维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宪法与宪政有别,宪法是文本、宣言;宪政是实践、制度。有宪法未必有宪政,有宪政必然有宪法。

  清朝最后10年,是中国由专制向民主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外力的压迫和国内要求变革的形势,清朝在1901—1911年对社会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被称为清末新政。在清末新政中,最重要的是日俄战争后的政治改革,即1905--1911年的预备立宪。

  1904--1905年在中国领土上爆发了日俄战争,结果君主立宪制的蕞尔小国日本战胜了农奴制的庞然大国俄罗斯。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日胜俄败,是立宪战胜专制的铁证。战争初期西方报纸就曾指出:“此战非俄日之战也,乃立宪、专制两治术之战也。”国内报纸也强调,这场战争“非日俄之战,而立宪,专制二政体之战也”;“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

  在这一背景下,实行宪政、加快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成为许多高级官员和社会贤达的强烈呼声。

  日俄战争一爆发,1904年2月云贵总督丁振铎、云南巡抚林绍年便联电奏请变法。1905年6月,袁世凯联合两江总督周馥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奏,请以12年为期实行立宪。7月周馥又单衔奏请实行“立法、行法、执法”三权分立和地方自治的立宪政体。同月湖南巡抚端方入朝领受闽浙总督一职,也建议实行立宪。两广总督岑春煊也奏请“欲图自强,必先变法;欲变法,必先改革政体。为今之计,惟有举行立宪,方可救亡。”出使各国大臣孙宝琦、杨枢、梁诚、汪大燮等也纷纷上奏朝廷,一致赞同立宪,强调“保邦致治”,“全出宪法一途”。1907年10月,著名学者马相伯在政闻社成立大会上大声疾呼废除专制,他在《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的演说中指出:“天下虽无绝对之良政治,而有绝对的恶政治…质而言之,则曰专制。专制政治,束缚人人之神我,使不得申,故有国家曾不如其无。故生为专制之国民者,必当以排除专制为唯一之义务。”

  这些高级官员和社会贤达在立宪问题上的共识和呼吁,成为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动力。

  在朝野上下一致要求立宪的形势下,慈禧太后为首的清王朝顺应时代潮流,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宪政改革。

  二

  1908年8月,清朝宣布了宪政时间表:预备立宪出9年为限。在其《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中设计了预备立宪的进度:1909进行省咨议局选举;1910年资政院开院;1917年召开国会,实行宪政!清朝预备立宪,就是试图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制,为实行正式的民主政治打下基础。

  早在1906年9月1日,清朝就发布了《宣示预备立宪谕》。谕旨指出:“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政,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鉴于规制未备、民智未开等,“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虽然仍强调“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不可否认,该谕旨是中国专制统治者第一次对宪政制度的肯定和对两千年专制制度的否定。

  两年后,清朝宣布了9年预备立宪期限。l908年8月27日,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发布《九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事宜谕》,指出:“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内外臣工同受国恩,均当警觉沉迷,扫除积习......所有人民应行练学自治教育各事宜,在京由该管衙门,在外由各省督抚,督饬备属随时催办,勿任玩延。”谕旨明确要按期完成9年预备立宪:“至开设议院,应以逐年筹备各事办理完竣为期,自本年起,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并颁布[召]集议员之诏。”(《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4页)有学者指出,这是慈禧太后生前颁布的最后一道谕旨,也可说是她的政治遗嘱。

  在宣布宪政时间表前后,或曰在预备立宪期间,慈禧太后大刀阔斧,推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措施:

  1、考察西洋宪政

  1905年9月清朝派遣载泽、戴鸿慈、端方、徐世昌、绍英5大臣出使西洋,考察宪政。24日5大臣及随员登上火车,不料遭遇革命党炸弹恐怖活动。革命党吴樾怀揣炸弹,混入五大臣专车,“适因接驳车辆,车身猛退,而所携之炸弹,撞针受震,未及抛掷,轰然一声,血花铁片,飞溅人丛”。结果,炸伤载泽、绍英等人,吴樾也被炸死。《时报》评论说:“五大臣此次出洋考察政治,以为立宪准备,其关系于中国前途最重且大,凡稍具爱国心者宜如何郑重其事而祝其行。乃今甫就道,而忽逢此绝大之惊险,虽五大臣均幸无恙.然此等暴徒丧心病狂一至于此,其罪真不容诛哉!”

  恐怖没有动摇清廷取法西方的决心。端方在致上海报界电中说:“炸药爆发,奸徒反对宪政,意甚险恶,然益征立宪不可缓也。”(《时报1905年9月29日)1906年夏秋之季,考察团(徐世昌、绍英由尚其亨、李盛铎替代)先后回国,他们进呈了强国必须宪政的考察报告,力陈东西洋各国之所以强盛,“实以采用立宪政体之故”;中国之所以贫弱,“实以仍用专制政体之故”。强调中国若想国富兵强,“除采用立宪政体之外,盖无他术矣。”(《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47页)他们还编成《列国政要》133卷及《欧美政治要义》18章,供立宪参考。

  此后,清廷又多次派人出国,学习西方的民主制度。

  2、设立专职机构

  1905年11月25日,清朝设立了专门的政治体制改革机构“考察政治馆”,其职责是“悉心研究,择各国政法之与中国治体相宜者,斟酌损益,纂订成书,随时呈进,候旨裁定。”(《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1907年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该机构为筹划预备立宪做了大量切实工作。

  3、成立资政院和咨议局

  清朝预备立宪时期所设资政院和咨议局,分别是国家议院和省议会的过渡形式。

  1907年9月20日,光绪帝颁布《设资政院谕》,明确提出设立资政院:“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这表明统治阶层已公开认同现代民主制度。

  1907年10月19日光绪帝又发布《着各省速设咨议局谕》。上谕要求“各省督抚均在省会速设咨议局,慎选公正明达官绅创办其事,即由各属合格绅民公举贤能作为该局议员,断不可使品行悖谬营私武断之人滥厕其间。”咨议局的职责是讨论“地方应兴应革事宜”,”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1908年7月,清朝颁布了各省《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随即各省举行咨议局选举。1909年3月清朝下诏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到当年10月中旬,全国有16省的咨议局相继建立起来。1910年9月全国资政院开院。

  资政院和咨议局的创设,使两千年中国政制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中国民主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4、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8月27日,清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是一部君主立宪性质的法律文件。由专制政体升始向立宪政体过渡,自然希望并且习惯于君主保留较多的权力,这是不奇怪的,如规定了“统帅陆海军”等“君上大权”。但皇帝权力毕竟受到了限制,如虽规定皇帝“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但“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页)在与《大纲》同时颁布的《议院法要领》中规定:“国家之岁入岁出。每年预算,应由议院之协赞”,即经济大权也非皇帝专制了。

  《钦定宪法大纲》宣布,”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还规定臣民的人身、财产、居住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人民的权利第一次得到了法律的承认,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

  对《钦定宪法大纲》的两项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人们常常斥其为象征专制。其实该规定并不违反立宪精神,因为清朝试图建立的是君主立宪制,而世界上君主立宪国家都是君主世袭制,君主为国家元首,其尊严不可侵犯,何以清朝的这种规定就代表专制了?

  《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是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宪法意义的法律文件,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5、推行地方自治

  1905年8月清朝在奉天和直隶开始试办地方自治。1909年、1910年清廷接连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和《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在全国推行民主自治。

  辛亥革命前,很多省区的地方自治机构已经成立过半,遍布全国的地方自治局,自治研究所。自治讲习所等官方机构,培训了大批推行民主选举的骨干,地方自治运动蓬勃开展。

  6、改革官制

  清朝宣布预备立宪后,以三权分立原则,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了改革。中央官制废除了隋朝以来沿袭了一千多年的三省六部制,立法属资政院,行政属内阁各部,司法属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法部监督之)。地方则仿照中央,以省咨议局为立法机关,以总督、巡抚为地方行政机关,以高等审判厅为地方最高审判机关。各府、州、县的机关也按“三权分立”的原则设立。官制改革,为预备立宪奠定了基础。

  7、实行君主立宪

  1911年11月3日,清廷公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宣布采取英国宪法的“虚君共和”制,实行责任内阁制。《十九信条》对君主的权力作了很大限制,规定“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O4年版,第149页),实际上这是一部议会君主制宪法。后来的一些宪法学家对其评价很高,认为它是“有清一代之唯一宪法,亦我国历史上之第一次宪法也”(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第56页)。“《十九信条》深得英宪之精神,以代议机关为全国政治之中枢,苟其施行,民治之功可期,独惜其出之太晚耳。倘能早十年宣布实行,清柞或因以不斩,未可知也!”(陈茹玄:《中国宪法史》第15页)

  三

  清朝预备立宪,使中国社会成为民主社会的雏形,即形成初步的、不成熟的、不完全的民主社会。

  在选举方面。民主选举国家或地区的领导人,是民主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是民主国家的根本标准。“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如果人民没有选举权,不能选举官吏和代议士,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就必须让人民享有选举权。”(《论选举权》,《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

  1908年按照清朝颁布的各省《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各省举行了咨议局选举,选举出的议员既有读书人,也有从政者和从事地方公益事业的人,他们具有问政的能力,质询、辩论,有声有色。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莫里循对陕西等地的咨议局选举评价说:“良知和礼节是首次各省咨议局开会的特点”(转见傅国涌:《不能小看的晚清咨议局》)。咨议局选举尽管存在不成熟现象,但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毕竞是由选票产生的,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

  在分权制衡方面。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宪政的本质就是制衡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各种权益,防止民主制度变成独裁制度。三权分立是目前政治科学所知道的唯一能防止民主制度变成独裁制度的方法。清朝宣布预备立宪后,即以三权分立为原则,设立中央和府、州、县机关。

  作为国会和省议会的过渡形式,资政院和咨议局一经设立,便履行起民主制衡和监督职能,行使起三权分立之一权,绝非今人熟知的橡皮图章所可比拟。《钦定宪法大纲》所附的《议院法要领》规定了“国家之岁入岁出,每年预算,应由议院之协赞”等权力,1911年预算案,资政院的议员们行使权力,详细审核,在我国破天荒第一次实行了预算监督。一个在华的西方记者观察说:“临时议会已在某种意义上掌握了过去从未指望的权力”(《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第675页)省咨议局亦然,如张謇为议长的江苏咨议局,对督抚代表的强势行政力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监督和制衡,当行政力量蛮横地抵制对他们的监督时,他们则用集体辞职的方式表达抗议。再如l911年湖北、四川等省的咨议局领导的反对清政府“铁路国有”政策的保路运动,最终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等。这些机构还组成联合会,领导国会请愿运动,如1910至1911车由各省咨议局和咨议局联合会领导了四次请开国会运动。总之,资政院和咨议局成为制衡和推动政府前进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其行动表明它们是具有独立品格的机构。

  在舆论监督方面。舆论监督是民主的基础,即公民有权接触多种独立的信息来源,并对范围广泛的各种政治事务,享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预备立宪期间,中国有了很大程度的言论和思想自由。预备立宪时期,民间各种报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人们可以自由指陈时政,议论国事,抨击政府,宣传民主。“人人皆得本其本心之所自信,自由发表意见而无所屈避”(《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第628页)。出版界可以大张旗鼓地介绍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学、财政、政党、历史、教育等学说,如《民约论》、《万国宪法比较》、《议院提要》、《选举法要论》、《地方自治要鉴》、《立宪国法制述要》等上百种著作被翻译出版,其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对促进中国社会的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1904—1907年问世的刘鹗《老残游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家的《官场现形记》,这些作品带有鲜明的社会批判色彩,表现了对社会的强烈不满和绝望,没有宽松的言论自由空间,它们是难以面世的。

  在结社自由方面。在民主社会,公民有权结成独立的社团和组织,包括独立的政治党派和利益团体,以便组成压力集团,实现自己的各种权利。

  预备立宪期间,中国有了很大程度的结社自由,预备立宪一宣布,“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的呼声便此起彼伏。到“1911年上半年,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中国的第一批合法政党出现。”“据考,清末仅商会(含总会和分会)就有900余个。到1909年,各地共建成教育会723个......农学会到1911年至少有总会19处,分会276处。仅此三项相加,已达2千有余”(桑兵:《清末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74页)。

  总之,清末新政打开了结束旧体制、开创新制度的通道,使中国自由度空前提高,公民社会的雏形已经形成。,

  四

  清末预备立宪的实行,使中国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为君主立宪所取代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经过数年的改革实践,民众,士绅和各级官吏的宪政认识渐趋一致,进行实质性政治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它昭示专制者,应该顺应时势,强力推动民主的实现。

  但关键时刻,慈禧太后去世。2008年是慈禧过世一百年,慈禧一生恶行不少,但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一切行为,尤其是她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君主立宪制的时限,并采取了一系列预备立宪的措施。

  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离世后,摄政王载沣和隆裕太后无能,使清廷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宣统皇帝登基次日,即1908年12月3日,发布《重申仍以“宣统八年为限实行宪政谕》强调9年预备立宪“期在必行,内外诸臣断不准观望迂延,贻误时机”(《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汇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1909年3月6日清廷再次重申预备立宪。后又把预备立宪的年限由9年缩短为5年,并于1911年5月组织了失去人心的“皇族内阁”。即令最后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接受君主立宪,但和平演变的时机已被暴力革命切断。

  随着清王朝的倒台,给中国带来无限希望的清末预备立宪也随之葬送。

  清末“预备立宪”虽未成功,但其意义重大,值得纪念。

  预备立宪虽有弊端,但决不是“假维新”。它是中国两千年“秦政”走向“宪政”的开端,是“宪政”在中国的最初试验。预备立宪承认了代议制、民众的基本权利、地方自治等;它的某些措施触动了清朝专制统治的根本,使中国单纯的专制制度不复存在;舆论监督、分权制衡日益发展,结社和言论自由日益扩大。这些使中国整个社会制度向着民主化方向迈进,中国呈现出民主社会的雏形。

  预备立宪的推行,为中国民主积累了资源,准备了物质和社会方面的条件。预备立宪结束后,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仍在试行,新闻界和社团组织仍然发挥着民主作用,继续推动着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预备立宪的实践证明,只要政治体制改革的闸门一打开,民主的浪潮必然汹涌澎湃。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应该主动抓住机遇,与民间社会良性互动,积极推动国家的进步和民主。但慈禧太后之后的统治者已无力把握机遇。即使采取有益民主的措施,也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和呼应。

  最近邻邦小国不丹顺利地完成了大选,这是由国王辛格自上而下一手推动实行的民主制。凤凰卫视一位嘉宾引用国王辛格的话,解释他为什么要主动实行民主制,他认为推行民主就得趁国泰民安的时候,等到体制造成的社会问题全部暴露出来时,就可能一切都来不及了。清末预备立宪恰可做反证。

  时光荏苒,转瞬百年。清末预备立宪曾经给中国带来无限希望,以至人们闻之莫不“额手相庆曰:中国立宪矣,转弱为强,萌芽于此。”(《申报》l906年9月l6目)百年之后,令人感慨不已:历尽一个世纪的追求,“宪政‘依然是个梦想!

  (作者系河北大学马列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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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1: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月革命后,俄罗斯—苏联—俄罗斯历任国家元首[转帖]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列夫·鲍里索维奇·加米涅夫(1917年11月);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雅科夫·米哈伊洛维奇·斯维尔德洛夫(1917年11月至1920年3月);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米哈伊尔·费奥多罗维奇·弗拉基米尔斯基(1920年3月至1920年12月);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米哈伊尔·伊万诺维奇·加里宁(1920年12月至1922年12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米哈伊尔·伊万诺维奇·加里宁(1922年12月至1938年1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米哈伊尔·伊万诺维奇·加里宁(1938年1月至1945年10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尼古拉·米哈伊洛维奇·什维尔尼克(1945年10月至1953年3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克莱门特·叶夫罗莫维奇·伏罗希洛夫(1953年3月至1960年5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1960年5月至1964年10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阿纳斯塔斯·伊万诺维奇·米高扬(1964年10月至1965年12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尼古拉·维克托罗维奇·波德戈尔内(1965年12月至1977年6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1977年6月至1982年11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瓦西里·瓦西里耶维奇·库兹涅佐夫(1982年11月至1983年6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尤里·弗拉基米罗维奇·安德罗波夫(1983年6月至1984年2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瓦西里·瓦西里耶维奇·库兹涅佐夫(1984年2月至1984年4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康斯坦丁·乌斯蒂诺维奇·契尔年科(1984年4月至1985年3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瓦西里·瓦西里耶维奇·库兹涅佐夫(1985年3月至1985年7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安德列·安德列耶维奇·葛罗米柯(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1988年8月至1989年5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1989年5月至1990年3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总统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1990年3月至1991年12月);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代总统根纳季·伊格诺维奇·亚纳耶夫(1991年8月);
  俄罗斯联邦总统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叶利钦(1991年12月至1999年12月);
  俄罗斯联邦代总统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1999年12月至2000年3月);
  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2000年3月至今)。
  俄罗斯联邦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
  列宁(1917---24)、斯大林(24---53)、马林科夫(53---56)、赫鲁晓夫(56---64)、勃列日涅夫(64---82)、安得罗波夫(82---84)、契尔年科(84---85)、戈尔巴乔夫(85---91)、叶利钦(91----2000)(后期任俄罗斯总统)、俄罗斯总统普京(2000----2008)梅德韦杰夫(2008---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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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孟子的国际法准则[转帖]

2009-2-19 贺卫方

  那一天,齐国终于打胜了那场战争:把燕国给灭了。这样的好事一定不能“偷着乐”,得意洋洋的齐宣王又把孟子给请来神聊畅饮。

  “这真是了不得啊,孟先生。你知道,战端未启的时候,这件事情还充满争议呢。打还是不打,说什么的都有。也是,燕国和我国军力相当,不敢说有胜利的把握啊。不过,真打起来,没有想到会那么顺利,五十天时间就大获全胜!你说,孟先生,这事岂不是有天相助?想起来,幸亏没有听那些反战派的主意。天助我时,却做缩头乌龟,回头老天一定会惩罚我的。当然,我还是要听听你的高见,吞并燕国这事对不对?”宣王满脸的诚意。

  “这要取决于燕国百姓的态度呢。如果吞并它,燕国的百姓很高兴,那就取下。从前周武王就是这样做的一个范例。反之,如果燕国的百姓不喜欢,那就不应吞并人家。从前的周文王乃是这样做的一个范例。本来应该是两个军事强国之间的一场艰难战争,但是被征服的国家里却是百姓箪食壶浆,热情洋溢地欢迎你的军队,为什么呢?不就是为了摆脱水深火热的苦日子嘛。”

  孟子的说法让宣王一个劲地点头,不过,孟子紧接着的一句话却多少有些费思量:

  “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宣王暂时不去深究,把话题转到国际局势:“你也知道,虽然燕国的百姓欢迎我,但是国际舆论却是一片抗议之声,我听说一些国家还在密谋攻打我国。你说这可怎么办?”

  孟子照例绕着弯子,引用历史上的例子讲他的道理:“臣听说七十里方圆的国家就能统一天下,从来没有听说纵横一千里的国家害怕别的国家的。《尚书》上说:‘汤一征,自葛始’(汤征服天下从葛那个国家开始)。天下的人都很信服他,以至于他向东边打,西边国家里的老百姓都抱怨;往南边进军,北边的人们发牢骚,纷纷议论说:‘为什么把我们放在征服日程的后面?’其他国家的老百姓盼望汤的军队就像大旱之年盼望雨水。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征服过程好像一点也没有影响当地的生活秩序,做生意的照常来往,农民照样下田。征服者诛杀了暴君以抚慰百姓,民众欢欣鼓舞,真是久旱禾苗逢甘霖呢。这就应了《尚书》里的话:‘徯我后,后来其苏’(盼王如救星,王来我新生)。”

  说到这里,孟子停顿一下,看了一眼国王,神色多少有些不安,因为他也听到过一些关于齐国军队在燕国不好的行为,想跟齐宣王想说点直言不讳的话。他和宣王碰了一杯酒,还是直截了当地说了:“如今燕国的国王残害百姓、鱼肉子民,你征伐他的国家,那里的民众把我们的军队看做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救星。他们端着饭菜美酒迎接慰劳我军,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么。但是,我听到的有些消息却让我焦虑。齐国的军队在燕国杀戮不止,烧毁他们的宗庙祠堂,还把人家的一些国宝运回齐国,这如何得了?国际社会本来就对强大的齐国疑虑重重,吞并燕国后疆域又翻了一番,而且对百姓又如此残暴,岂不是引火烧身,引诱其他国家兴兵动武么?”

  宣王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只是因为孟子是自己请来的贵客,又是七十以上的老人,终不便发作。孟子何尝没有觉察出来宣王的心理,觉得也要给他出点正面的建议:

  “你应该马上发布命令,遣回燕国的老少俘虏,停止搬运人家的宝器。关于当地的行政,应该跟燕国的人士开一个政治协商会议,选择一位本国人担任国王,把军队撤出。如此这般,其他国家也许就不会兴兵犯我了。”

  根据历史的记载,宣王没有听从孟子的劝告,齐国的结局当然也是很不幸的。第二年就在燕国与诸侯军队的合力进攻之下打了大败仗。尽管如此,孟子在与齐宣王的对话中所提出的一些国际法主张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如果总结一下,孟子的主张包括下列几点:

  其一,人权高于“主权”,不承认现在流行的“不干涉内政”的原则。那些实施暴政、残害百姓的君主,本身就没有合法性。本国百姓呼号无助的时候,外国的征服就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百姓欢迎与否是决定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被征服的决定性因素。(当然,这个因素如何判断却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此其二。

  其三,对于被征服国家的暴君应该加以严厉的惩罚,甚至可以诛杀,这也是为了抚慰受到残害的百姓的心灵。但是,依照怎样的程序作出惩罚,是否要设置一个特别的法庭,孟子没有言及。不过,过去孟子曾在跟齐宣王对话时讲过杀人的道理:“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这样的说法曾在近代被沈家本比附做陪审团审判。这样的程序要求是否也适用于对待一个涉嫌暴政罪的异国君主呢?

  其四,征服他国的过程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对别国生活秩序的破坏。杀人父兄、掠人俘虏、毁人宗庙、迁人重器都是不允许的。

  其五,一旦征服结束,暴君废黜,就应当与被征服国的人士协商,推举该国的新君主。一个不甚清楚的问题是,一个仁德之君,征服他国进而统一天下,在更广阔的地域上推行王道,不正是一个顺理成章的选择么?撤回军队,立本地人为王,似乎有些尊重领土完整的意思。这种建议是否因为在孟子的心目中,齐宣王还远远达不到周王那样的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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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沈志华:把断裂的历史链条连接起来[转帖]


《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史料价值拾粹

来源:党的文献2008年第4期 沈志华

  【摘要】历史研究者必须遵守“言必有据”的准则,因此他们讲述的历史过程往往是不连贯的。《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提供了许多足以把原来断裂的历史链条连接起来的重要的第一手资料。例如1949年中共与美国接触的方针和策略、杜鲁门声明发表后中共的态度、《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最初文本的起草、中共发动解放台湾战役的设想及其变化以及斯大林决定苏联空军参与朝鲜战争的时间问题等等。

  【关键词】周恩来,中苏关系,中美关系,朝鲜战争

  在笔者看来,历史研究就像做拼图游戏,那些零散的构件就是史料,而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对这些丰富多彩、混杂重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以及不断增加的构件反复进行鉴别、筛选,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再按照自己的认知、经验和逻辑把它们拼装在一起,形成一幅图像——也就是历史学家眼中的历史故事。但是,历史研究者必须遵守一个准则,即言必有据,有一分史料说一分话。所以,历史学家讲的故事往往是不完整的,在他们那里,历史的链条总是断裂的。而历史研究者的工作,就是以当代人的意识、观念、认知和感受,在不断发现和发掘出来的史料的基础上,逐步再现历史的本来面貌。同一段历史进程,同一个历史人物,同一起历史事件,为什么会成为不同时代甚至同一时期历史学家反复研究的对象?就是因为人们的意识和观念转变了,认知和感受不同了,就是因为出现了许多新的档案、文献以及当事人的口述史料。于是,人们就不得不对过去的事情进行重新审视。

  历史研究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某些核心档案的缺失,研究者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上无法拼装完整的图像,无法讲述完整的故事,而只能等待新的档案文献的问世。在笔者涉猎的中苏关系史研究中,这样的经历就有很多。2003年笔者的专著《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出版不久,外交部档案馆对外开放,其中解密了大量有关苏联专家的档案,使笔者立即萌生了修订该书的念头。眼前又有一例。2008年2月,人们期盼已久的《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1]终于问世了。在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央档案馆联合编辑的这三册文献集中,尽管只有1949-1950年一年半的文件——这说明《周文稿》在数量上将大大超过《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和《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但是却为历史研究者提供了许多足以把原来断裂的历史链条连接起来的重要的第一手资料。笔者仅从冷战国际史研究的角度去考察,就发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

  关于中共与美国大使司徒雷登接触的方针和策略

  1949年夏天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与中共秘密接触的历史过程,曾经引起冷战史研究者的广泛关注,人们在讨论中共与美国关系的起源时,几乎都要提到这段历史。双方接触的最后结果是:美国政府禁止司徒雷登前往北平会见中共领导人,而毛泽东发表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宣言。这一结果说明了什么?中共和美国政府在接触过程中究竟如何看待对方,采取何种策略?研究者提出了各种看法,美国国内甚至曾掀起了一场“谁丢失了中国”的大讨论。此前,研究者利用的史料基本上都来自美国,即美国公开的档案文件和司徒雷登的回忆录。[2]人们可以看到的唯一来自中国的材料,只有几页纸的当事人黄华的回忆。[3]总体说来,因为美国的档案比较完整,对于中美双方每次接触的过程,司徒雷登均有详细报告,国务院也有回复,所以研究者对事情大体过程的描述是清楚的,对于中美各自的立场和策略的分析也是合理的:双方都保持一种既留有余地又谨慎小心的姿态。[4]不过,美国国务院与司徒雷登的往来电报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美国的立场和态度,而对中共的策略考虑,则只能依靠美国人的转述和当事人的回忆进行推断,缺乏直接的文献证据。《周文稿》的出版,弥补了这一缺憾,其中反映当时中共对策及思考的比较重要的史料有:

  1949年6月9日,中共南京市委将黄华与美国大使接触的情况及司徒雷登有意面见周恩来的情况电告了中央。6月14日,周恩来以中央名义复电南京市委:司徒雷登及其秘书傅泾波如再要求来北平,可同意其“在返美前至燕京大学一行”。至于是否与周恩来见面,“待其到北平后再定”。[5]

  6月18日南京市委报告:“司徒雷登最近得到美国国务院指令,赞成其与中共联络,并希望司徒雷登返回美国两个月后,暂时以私人身份(解除大使职务)回北平,将来承认中国新政权时,重新任命其为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离开中国期间,以美国大使馆参事周维陆与中共方面继续保持联系。”由于司徒雷登没有提到返回美国前要去北平之事,电报特别请示,是否需要暗示司徒雷登,“使他主动提出去北平要求”。6月21日,周恩来以中央名义电告南京市委并华东局:清华大学校长陆志韦已“去信暗示司徒,如请求来平,可能得到中共许可。他如不再提,我们暂时不必表示,以观其变”。毛泽东又特意在电文中加了一句:“待他返美前约十天左右,可表示如他欲去平,可获允许并可望与当局晤谈。”[6]

  6月28日南京市委电告:6月27日傅泾波见黄华称,司徒雷登因“亟须回国”,“加以国会内部意见庞杂”,“恐不能去燕京大学”。黄华当即指出:司徒雷登本人月初曾表示欲北访燕京,而中共中央是否同意,尚未获得指示。如司徒雷登希望北上,愿去电问明情况。傅表示同意,但试图要中共方面主动邀请司徒雷登北上,并允许其乘留在南京的美机去北平。6月28日黄华拜访司徒雷登告知:中共中央“准许司徒去燕京一行,彼希望与当局晤面事亦有可能”。司徒雷登仍表示此时不便北上,但决定将此事报告国务卿艾奇逊,由艾奇逊决定他有无必要去北平。黄华表示,是否去北平,由司徒雷登考虑决定。6月30日,周恩来电告南京市委并华东局:责成黄华严格按照28日中央的说法答复司徒雷登,并特别叮嘱说,司徒雷登北上燕京及与中共当局会面两事“均为司徒所提出,决非我方邀请,此点必须说明,不能丝毫含糊,给以宣传借口”。电报还说,司徒雷登北上只能乘火车,不许乘美机,如他“借口不乘美机即无法赶回华盛顿,可置之不理”。电报最后表明,“我们对美帝亦决无改变其政策的幻想”。[7]

  从以上文件可以明显地看出:第一,中国对于美国大使留在南京颇感兴趣,虽然很谨慎,但在6月28日之前显然对于司徒雷登北上以及与中共领导人会面表现出积极姿态。6月14日和18日周恩来电,特别是毛泽东所加一句,说明了这一点;第二,6月30日电报表明,中共中央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虽然还没有完全拒绝接纳司徒雷登,但特别强调此举是美国方面主动为之,且对是否成行已表示无所谓,甚至明说对美决无幻想。这一变化的原因,就在于刘少奇秘密访苏与斯大林会谈取得了令中共完全满意的结果。6月27日的会谈记录显示,斯大林极其热情地接待了刘少奇,并且几乎答应了他所提出的一切要求,甚至还主动建议中共提前进军新疆。[8]为了表明中共与苏联结盟的决心,消除斯大林心中的疑虑,毛泽东接到刘少奇的报告后,于6月30日决定公开发表“一边倒”的声明。有了莫斯科的支持、援助和保护,毛泽东就不再那么关心和顾忌美国的态度了,相反,他开始担心与美国的接触会引来斯大林的猜忌。[9]

  关于1950年1月5日杜鲁门声明发表后中共的态度

  早在1948年,即蒋介石在国共内战中败象已露的时候,美国就开始调整对华政策,限制对国民党的援助,并聚焦于“阻止中国变成苏联的附庸”。

  [10]特别是毛泽东访问苏联以后,美国当局担心中苏结成同盟,便加紧实施离间策略,认为“美国应该通过适当的政治、心理和经济的手段,扩大中国****人与苏联之间、中国的斯大林主义者与中国其他力量之间出现的任何分歧,同时应谨慎地避免进行直接干预。在适当的场合,应利用一切公开的和隐蔽的手段来实现这些目标”。[11]其策略之一就是有意让中共占领台湾,以换取中国对苏联采取疏远政策。1月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演说:“美国对福摩萨和其他任何中国领土没有掠夺性意向。美国目前无意在福摩萨获取特别权利和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亦无意使用武力干预现在局势。美国政府将不遵循足以使之卷入中国内争的方针。同样,美国政府将不向福摩萨的中国军队提供军事援助或建议。”[12]

  就在此前3天,中苏之间因是争论否废除旧约、签订新约而形成的僵局刚刚打破,莫斯科做出了让步。[13]对于美国人的诡计,敏感的斯大林心知肚明,立即采取了对策。为了赢得毛泽东的好感,《真理报》自1月5日起连续5天把第一版报道兄弟国家的栏目留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中4天被列为头条。而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个月里,《真理报》总共才发表了5条有关中国的消息。[14]1月6日晚(莫斯科时间),维辛斯基拜会毛泽东,通报可以满足中共关于购买航空汽油和请苏联帮助修复小丰满水电站的要求,同时建议中国发表一个声明,否认前国民党政府代表继续为安理会中国代表的合法地位;如果联合国不接受中国的意见,苏联将拒绝出席安理会。毛泽东当即表示同意。[15]对于斯大林迫不及待地表现出来的友好姿态,中共自然接受无疑,但对于杜鲁门有意说给中国人听的声明,毛泽东采取了什么态度呢?在已经披露出来的档案中,人们看到的只有1月13日毛泽东回复刘少奇的一封电报:同意下令征用外国兵营,同意由上海军管会接收或征用美国经济合作署留沪物资。[16]这一行动当然主要是冲着美国人去的,但似乎只能证明毛泽东批准了在京领导人所采取的措施,至少从字面上看不出他本人的主观意图。这次出版的《周文稿》提供了一个足以说明问题的重要史实。

  1月11日,正在前往莫斯科途中的周恩来向毛泽东报告说:上月,美国驻上海副领事蔡斯(Chasd)通过民主人士史良的丈夫陆殿栋(现任中国外交部专门委员)传话,表示美国国务院远东政策研究室主任杰塞普(Jessup,电报中译为耶塞普)“愿与新中国政府作非正式接触,地点在香港,如新中国政府有非正式代表在港,愿与见面”。蔡斯还介绍陆“至北京往见美领事”,又说,美国“在华已经失败,迟早总要承认新中国。中美关系望不超过,但不次于中苏关系。首先望新华社不要天天骂美帝,可以送走美领,但不要拘留美领,以影响美国人民”。陆殿栋将此事直接报告了周恩来,并认为“美帝中心在反苏”,“故伸出触角以离间中苏关系”。周恩来当即表示,“离间企图是有的,加强和扩张世界侵略才是中心,而对华仍是威胁利诱,双管齐下,企图迫我向美帝低头”。后经请示刘少奇,周恩来认为“原则上以不理为好,如有接触容易暴露我攻台湾的弱点”,并拟采取两个措施:一是“完全不理”,“告陆不要去见美领,断绝此项关系”。一是“另行侦察”,即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外资企业局局长冀朝鼎去香港处理国民党政府在港机构资财和人员时,如杰塞普到香港并试图见面,可以与其接触,以便侦察和麻痹他。如何办理,周恩来请毛定夺。1月14日毛泽东明确答复:“在目前的时期对于美国伸出的触角应当置之不理”,“冀朝鼎及在港的我方任何人均不应和耶塞普或其代理人见面”。同时,毛泽东还谈到已经采取的“征用北京美国兵营及在上海接收美经合署物资的办法”,其目的是“刺他一下,或可推迟和美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时间”。毛确定的方针是,“除非美国学英国办法自动宣布无条件承认”——毛认为“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我们不应当和他过早建立外交关系”。

  [17]这两个文件充分反映了毛泽东当时的对美态度,即决不能让美国有任何机会破坏正在形成的中苏同盟关系,更不能刺激斯大林那敏感的神经。[18]

  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如何起草的问题

  几年前,针对中国一些论著和回忆录认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最初是由中方起草的说法,笔者根据大量的俄国档案,特别是该条约的俄文文本,详细考察了中苏条约起草的过程:1月2日晚中苏达成签订新约的一致意见后,斯大林便组织了一个起草委员会,并立即投入了条约及各项协定的起草工作。就《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言,苏方在1月5日起草了第一稿,以后陆续修改了七稿,1月22日得到苏共中央批准,并于1月23日双方会谈时交给中方;中方研究后做了一些文字性修改,于24日退还苏方,苏方基本没有再改动;此后双方又交换过一次文本(均未改动),并加以确认。同时,对于1月25日毛泽东电和2月8日周恩来电所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由中方起草的说法提出质疑。[19]笔者的逻辑是,对于新的中苏条约,苏方起草的文本在先,中方起草的文本在后,那么最初文本应当是苏联起草的;至于中方提交的文本,究竟是对苏方文本的修改,还是自行起草的,关键是要看到中文的文本才能确定——在俄国档案中看到的中方草案是已经译成俄文的打印文本。

  这次《周文稿》的出版,解开了这个疑团。首先应该说明,1945年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195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形式上有一个重要区别:前者是含旅顺、大连和中长路等实际问题在内的一个整体条约,而后者只有一些政治性、原则性的条款,至于涉及旅顺、大连和中长路的内容,则另外单独形成了一个协定。有关新条约文本的起草,《周文稿》提供了一系列重要文献,其中包括1月4日周恩来起草的致毛泽东电,按周恩来手稿刊印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以及2月8日周恩来致刘少奇并中共中央电。

  根据周恩来1月4日的电报,同苏方一样,中方对于即将举行的中苏谈判也进行了认真准备,甚至讨论了进出口货物的详细清单。但是,有关新的同盟条约,中方研究的只是“同盟年限、旅顺租借期限及军港双方指挥权、大连自由港、中长路合作期限等问题”。[20]这说明,在当时中国领导人的概念中,这次新条约在形式上同1945年的条约一样,即主要是关于旅顺、大连和中长路的内容,还没有考虑到单独搞一个政治性和原则性的条约。因此,周恩来不可能在出发前就起草一个新的条约文本。此外,周恩来2月8日电也说,中方是1月23日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开始研究条约及各项协定的。[21]

  由周恩来亲自起草的条约文本没有标明具体日期。据编者告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保留着两个周恩来手写的条约文本,一个是工作草稿,一个是报给毛泽东的定稿,上面还有毛泽东修改的笔迹。这两个文本均没有标明日期,《周文稿》刊登的是后者,并根据判断把文稿写作时间标为“1950年1月”。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周恩来手稿的起草过程和日期。笔者把中国档案中周恩来起草的文本与俄国档案中的俄文诸本仔细进行对照后发现:首先,周文本与1月16日——这时周恩来还在赶赴莫斯科的路上——苏联外交部提交给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条约定稿(第六稿)的内容大体相同:标题完全一样——“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方文本第一条与苏方文本第一、二条内容相同,文字略有改动;中方文本第二条只是把苏方文本第四条“不经双方互相协商不得缔结对日和约”一句改为“不得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缔结对日和约”;中方文本第三条、第四条与苏方文本第三条、第五条完全相同,用词都一样;中方文本第五条、第六条与苏方文本第六条内容一致。比较重要的是,原苏方文本第七条有关苏军从旅顺港撤退的日期及对1945年条约中有关旅顺、大连协定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在中方文本中完全不见了。[22]

  其次,周文本与俄档中1月24日23时苏联收到的中方文本(苏外交部译成俄文后交莫洛托夫和斯大林)完全相同。[23]

  如此,情况就完全清楚了。中方文本产生的过程应该是这样:23日收到苏方送来的文本后,周恩来参照中译本重新起草了条约文本,24日夜中方将这个文本交给苏方。所以才会出现周恩来起草的文本与俄国档案中1月16日的俄文本大体相同,而与1月24日收到的中文本(俄译稿)完全相同的情况。至于对俄文本第七条的删除,则与中方决定对苏联分别起草的旅顺、大连及中长路协定和议定书全部推倒重来有关。由此可以断定,毛泽东在1月25日电和周恩来在2月8日电中所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我们起草的”,情况虽然属实,但电报只告诉了事情的后半部分,而没有提及或有意回避了苏联已经交来最初文本的内情。

  关于中苏条约还有一个重要文件,即《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补充协定》。关于这个曾引起研究者关注和争论的历史文件,因为当时中苏商定不对外公开,故始终未曾面世,直到苏联解体后才披露出来。不过人们看到的只有俄国档案中的文本,而且是维辛斯基给斯大林报告的附件。[24]这次《周文稿》借刊登2月14日致胡乔木电,在注释中第一次全文发表了这个《补充协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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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1: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恰克图条约之怪诞[转帖]

《外交小史》 
  (清)佚名著

○恰克图条约之怪诞

   雍正五年,恰克图条约缔结以后,内地商民,以烟草、茶         
叶、缎布、杂货往库伦及恰克图贸易者日多。至乾隆二年,又          
以监督俄罗斯馆御史赫庆之条奏,停止俄人于北京之贸易,统          
归恰克图。嗣是百货云集其地,市肆喧闹,称为漠北繁富之区。         
先是恰克图贸易,两国均不榷税;已而俄罗斯渐渝禁约,私收          
货税;又两国边民互失马匹,其数不可稽,而俄人辄以少报多,         
移文责偿。于是二十九年,朝命闭恰克图不与通市。然办事大          
臣等辄乘间舞弊,私与交易。清高宗震怒。三十年,削土谢图          
郡王桑斋多尔济爵,诛库伦大臣丑达,厉行闭关之策。至三十          
三年,而库伦大臣庆桂,以俄罗斯恭顺情形入奏,遂互市如初。         
其后四十四年、五十年,复闭关者再,前者则以俄罗斯边吏庇          
护罪犯,不即会审之故。由库伦大臣索林,奏请查办,逾年得          
解。后者则以俄属布哩雅特种人乌呼勒咱等入边行劫之故。奉          
旨绝市者几七年,至五十七年,始以俄人悔过乞恩之结果,复          
订市约五款,其文如左:          
   一、恰克图互市,于中国初无利益,大皇帝普爱众生,不         
忍尔国小民困窘,又因尔萨那特衙门吁请,是以允行。若复失          
和,罔再希冀开市。            
   二、中国与尔国货物,原系两边商人自行定价。尔国商人         
应由国严加管束,彼此货物交易后,各令不爽约期,即时归结;         
勿令负欠,致启争端。           
   三、今尔国守边官,皆恭顺知礼,我游牧官群相称好。尔         
从前守边官,皆能视此,又何致两次妄行失和,以致绝市乎?          
嗣后尔守边官,当慎选贤能,与我游牧官逊顺相接。              
   右条约以乾隆五十七年正月,由库伦大臣松筠、普福等,         
与俄官色勒裴特在恰克图市圈互换。是时俄人以闭关日久,商          
旅阻绝,急欲借平和之方法回复市利,故听命惟谨,务相交欢。         
松筠等直以俄罗斯人感激皇仁,倍申诚敬等语,列款具奏,遂          
于是年四月望日开关市易。自是两国商民,互市不绝。然至咸          
丰八年,中俄缔结天津条约,开海路各港之交通,于是陆路输          
出品之大宗,渐改海运。而恰克图贸易,遂无复昔日之盛况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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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作:中美上海公报[转帖]

     中美上海公报 
   1972年2月28日
 〔中〕 周恩来   〔美〕 尼克松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的邀请,美利坚合众国总
统理查德·尼克松自197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访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总统的有尼克松夫人、美国国务卿威
廉·罗杰斯、总统助理亨利·基辛格博士和其他美国官员。尼
克松总统于2月21日会见了中国****主席毛泽东。两位领
导人就中美关系和国际事务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
  访问中,尼克松总统和周恩来总理就美利坚合众国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正常化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广
泛、认真和坦率的讨论。此外,国务卿威廉·罗杰斯和外交
部长姬鹏飞也以同样精神进行了会谈。
  尼克松总统及其一行访问了北京,参观了文化、工业和
农业项目,还访问了杭州和上海,在那里继续同中国领导人
进行讨论,并参观了类似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导人经过这么多年一
直没有接触之后,现在有机会坦率地互相介绍彼此对各种问
题的观点,对此双方认为是有益的。他们回顾了经历着重大
变化和巨大动荡的国际形势,阐明了各自的立场和态度。 
  中国方面声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国家要独
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国家不分大小,应该一律平等,大国不应欺负小国,强国不
应欺负弱国。中国绝不做超级大国,并且反对任何霸权主义
和强权政治。中国方面表示:坚决支持一切被压迫人民和被
压迫民族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各国人民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愿,选择本国的社会制度,有权维护本国独立、主权和领
土完整,反对外来侵略、干涉、控制和颠覆。一切外国军队
都应撤回本国去。中国方面表示:坚决支持越南、老挝、柬
埔寨三国人民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所作的努力,坚决支持越南
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7点建议以及在今年2月对其中两
个关键问题的说明和印度支那人民最高级会议联合声明;坚
决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1971年4月12日提出
的朝鲜和平统一的八点方案和取消“联合国韩国统一复兴委
员会”的主张;坚决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和对外扩张,坚
决支持日本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和中立的日
本的愿望;坚决主张印度和巴基斯坦按照联合国关于印巴问
题的决议,立即把自己的军队全部撤回到本国境内以及查谟
和克什米尔停火线的各自一方,坚决支持巴基斯坦政府和人
民维护独立、主权的斗争以及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争取自决
权的斗争。
  美国方面声明:为了亚洲和世界的和平,需要对缓和当
前的紧张局势和消除冲突的基本原因作出努力。美国将致力
于建立公正而稳定的和平。这种和平是公正的,因为它满足
各国人民和各国争取自由和进步的愿望。这种和平是稳定的,
因为它消除外来侵略的危险。美国支持全世界各国人民在没
有外来压力和干预的情况下取得个人自由和社会进步。美国
相信,改善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国与国之间的联系,以便减
少由于事故、错误估计或误会而引起的对峙的危险,有助于
缓和紧张局势的努力。各国应该互相尊重并愿进行和平竞赛,
让行动作出最后判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自称一贯正确,各国
都要准备为了共同的利益重新检查自己的态度。美国强调:应
该允许印度支那各国人民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决定自己
的命运;美国一贯的首要目标是谈判解决;越南共和国在
1972年1月27日提出的8点建议提供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基
础;在谈判得不到解决时,美国预计在符合印度支那每个国
家自决这一目标的情况下从这个地区最终撤出所有美国军
队。美国将保持其与大韩民国的密切关系和对它的支持;美
国将支持大韩民国为谋求在朝鲜半岛缓和紧张局势和增加联
系的努力。美国最高度地珍视同日本的友好关系,并将继续
发展现存的紧密纽带。按照1971年12月21日联合国安全理
事会的决议,美国赞成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停火继续下去,
并把全部军事力量撤至本国境内以及查谟和克什米尔停火线
的各自一方;美国支持南亚各国人民和平地、不受军事威协
地建设自己的未来的权利,而不使这个地区成为大国竞争的
目标。    
  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
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
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
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
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协。美国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准备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实行这些原则。  
  考虑到国际关系的上述这些原则,双方声明:
  ——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 
的;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 
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
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
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   
  双方都认为,任何大国与另一大国进行勾结反对其他国
家,或者大国在世界上划分利益范围,那都是违背世界各国
人民利益的。
  双方回顾了中美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严重争端。中国方
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
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
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
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
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
定”的活动。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
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
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
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
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
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或军
事设施。  
  双方同意,扩大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是可取的。为此目
的,他们就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新闻等方面的具体领
域进行了讨论,在这些领域中进行人民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将
会是互相有利的。双方各自承诺对进一步发展这种联系和交
流提供便利。    
  双方把双边贸易看作是另一个可以带来互利的领域,并
一致认为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的。他
们同意为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
  双方同意,他们将通过不同渠道保持接触,包括不定期
地派遣美国高级代表前来北京,就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
具体磋商并继续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双方希望,这次访问的成果将为两国关系开辟新的前景。
双方相信,两国关系正常化不仅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利益,而
且会对缓和亚洲及世界紧张局势作出贡献。
  尼克松夫人及美方一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给
予他们有礼貌的款待,表示感谢。 
    (1972年2月29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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