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一中78届同学会换届选举办法》fficeffice\" /> 第一条:根据《台山一中78届同学会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同学的密切联系,增进友谊,妥善地选出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台山一中78届的同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选举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人数定为13人,其中国内9人,海外4人。由台山一中78届同学选举产生。 第四条:现届同学会提名定出28名候选人,由参加选举的同学在28名候选人中选出9名国内候选人和4名海外候选人进行投票。也可以不选上述提名的28名候选人,另自行选出9名国内候选人和4名海外候选人进行投票。 第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财务总监,由当选的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13人开会选举产生,名誉会长由新一届同学会聘任。 第六条:每一位同学在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七条:参加现场选举的,一人一张选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第八条:未能参加庆典活动的同学,可采用两种办法参与选举投票。第一种可采用电子邮件、书面和电话形式,但必须填写或电话说明自己(即投票人)的姓名,投票截止时间为ffice:smarttags\" />6月26日上午12时止。第二种是委托参加庆典活动的同学投票,受委托的同学应在会场领取委托书,填写委托人姓名和委托人指定的被选举人的姓名,进行投票。 第九条:参加庆典活动的同学每人只能接受不超过三名同学的委托。 第十条:参加选举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为有效。 第十一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13人的作废,等于或少于13人的为有效。 第十二条:国内被选举人获得票数最多的前9名,海外被选举人获得票数最多的前4名,当选为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 第十三条: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计票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 第十四条: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的选举事宜由现届同学会班子负责安排进行。 [此帖子已被 tsyz1978 在 2008-6-26 11:45:1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