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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w79

百看百笑的张飞日记 (长篇转载 作者:王新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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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0 11: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四回)

  今天演习阵法的时候,有个军士的头盔不小心掉在地上,竟露出一头白发,而看他的相貌不过三十左右,于是众人都哄然而笑。

  军师也忍不住莞尔,说道:莫非阁下乃伍子胥转世?

  我听着伍子胥这个名字好耳熟,但却想不起他是干什么的,于是演习完了便去找子龙,却没想到竟从子龙那里听到了一种前所未闻的见解。

  伍子胥,楚国人,在历史上赫赫有名,是个顶天立地的角色。书中写他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有扛鼎拔山之勇,经文纬武之才。在春秋战国时期,端的是一号人物,几乎所有的书中提起他来都是一片赞誉之词。

  按算命的说法,两眉之间的距离代表着一个人的气量,眉距越宽,心胸越宽广,反之则越狭窄。照此说法,伍子胥眉广一尺算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主儿了。说到这里子龙话锋一转,然而就我分析,很多事实证明,伍子胥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尤其是其心胸狭窄,简直令人发指。

  我忙问为什么,子龙给我讲道:

  伍子胥的父亲被当时的楚平王囚禁,其父手书一封令伍子胥哥俩前来面君,否则将被平王斩首。伍子胥认为去了必死,于是坚决不肯去,他的哥哥说,如果咱们俩不去的话,父亲肯定会死,这是父亲的亲笔书信,我一定要去,否则就是不孝。于是伍子胥与其兄断绝兄弟关系,自己一个人逃难去了。在离家之前,他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个累赘,于是他把他的妻子给勒死了。

  军师今天所提到的是一个流传甚广的典故: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说当年的伍子胥逃到韶关,城门处都悬挂着画像,过往行人一一盘查,伍子胥自认插翅难飞,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伍子胥堂堂一介丈夫,号称智勇双全,你可以想方设法用计谋过关,实在过不去,便是拼得一死,也要豪气凛然,居然会一夜白头?着实可笑。

  再往下走,伍子胥做的事就开始越发难以自圆了。出了韶关,前面有条大河,后面追兵已经赶到,此时有个渔翁用小船救了子胥一命,子胥过河后,怕渔翁泄露他的行踪,于是拔剑杀了渔翁。

  行至溧阳,伍子胥饥饿难耐,见一女子在河边洗衣服,于是上前讨食,那女子便给他吃了个饱,子胥这次也没有例外,依然将其抛尸河中,防止泄露踪迹。

  至于后来伍子胥终于利用两个刺客报了仇,这两个刺客在历史上也很有名,一个叫专诸,一个叫要离,其实不过是两个亡命徒,相当于他养的两条狗而已。专诸倒罢了,要离行刺的过程简直就是变态。他自知不是庆忌的对手,于是自己出了一个主意,要吴王把自己的妻子给杀了,然后斩断了自己的右手,以此换得庆忌的信任,最终在船上杀了庆忌,自己也不免一死。

  当然书上记载的都不是这样说的,他的妻子、渔翁、洗衣女子都是自杀的,他的妻子倒是有可能自杀,但后两个却纯属胡说八道,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讲不过去。当年曹操与陈宫结伴出逃时,也曾在路上杀了两个人,于是我们都骂曹操心胸狭窄,而伍子胥则是正面人物,于是坏人都是他杀的,好人则都是为了他而自杀的。

  子龙越说越愤愤不平,都说历史是人民写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人民是不识字的!

  而我听着却有些糊涂起来,照子龙的说法,那很多前人记载下来的东西都不可信?

  于是子龙给我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我觉得非常有趣。

  子龙是用射箭来打比方的。

  拿着弓箭比划一下,然后把箭给手下人,让他跑步到靶前插上。——这是历朝历代的皇帝。

  跑过去把箭插在靶心上。——这是历朝历代的功臣。

  跑错了方向或者跑过去插歪了。——这是历朝历代的庸臣。

  见人家快要把箭插上去的时候,在背后突施冷箭将其放倒。——这是历朝历代的奸臣。

  在自己亲戚射出的箭周围画一个圈,标明:靶心。——这是历朝历代的历史学家。

  在自己喜欢的人射出的箭上挂一个死兔子或者去了毛的鸡。——这是历朝历代的评论家。

  把评论家挂上去的兔子或鸡换成烤牛肉或者酱猪蹄。——这是历朝历代的文学家。

  那你是什么家呢?我忍不住笑着问子龙。
  
  我?子龙想了一下,说道:把所有的箭都拔了,然后让当事人当着我的面再射一次。——这就是我,一个梦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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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1 03: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五回)

  二哥死了。

  他的尸体躺在麦城的荒郊,而他的头则埋在洛阳城的南门。

  他的赤兔马被一个叫马忠的人骑着,他的青龙偃月刀被一个叫潘璋的人拿着。

  我最近一次见他是三个月以前,他一个人在荆州待了很久,我很想念他,于是星夜跑去见他,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但我知道他见到我很开心。我走的时候他送我送了很远,我记得他说,三弟,咱们都老了。这世界已经不再是咱们的世界,这天下也不再是咱们的天下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风吹着他的胡须,有些凌乱。

  大哥哭得晕过去好几次,我没有哭,我静坐了好几天,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周围的人都不敢靠近我,可能是我的脸色太可怕。
后来我饿了,于是找来东西吃,却发现连豆腐都咬不动了,原来这几日我竟然一直咬着牙。

  他们说二哥死后成了神,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神,我也不指望二哥的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什么,倘若他真的活在另一个世界上的话,我只希望他能开心。

  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帐外,抬头看着南方的星星,正值冬天,星星看起来很遥远,模模糊糊想起一句话,遥远的地方真的一无所有。寒风吹过来,四周的山有黑色的轮廓,隐约有狼的嚎声,我扯开衣襟,仰天长啸了一声,隔了很久,却没有回音。

  酒是好东西,他可以让我忘掉很多无法忘掉的事情。所有的悲伤和喜悦都被酒精所稀释,在半醉半醒之间我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二哥在那里,坐着看书,见到我只是微微一笑,我喜极而泣,他轻轻地对我说,三弟,好想回去再看一眼家乡那桃花。

  我知道这是梦,但我希望我永远不要醒来。

  我看着大哥红肿的双眼以及两鬓那苍苍白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他比我更了解二哥,也比我更加悲痛。我不是鱼,因此我不知道鱼的快乐也不知道鱼的悲伤。

  大哥哭够了以后拍着桌子要去报仇,相反我却表现得很冷静。突然之间我对生死有了另一种看法,很多年前,我在锦屏山上遇到一个异人,道号紫虚上人,据说他能知人生死贵贱,于是我便去见识了一下,老道却只送了我一句话:生有何欢?死有何苦?直到今日我才领悟到这句话的含义,可惜已经晚了。

  回到军中,我把平日里打的最多的两员末将范疆、张达找来,命他们三日内备齐白旗白甲,否则满门抄斩,见二人面有难色,我便叫军士把他们绑在树上痛打了一顿。临走时我用眼角的余光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恨意。

  仇恨也是个好东西,它能促使人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猛然间我想起了那个眼神跟锥子似的少年纪同,不知道为什么,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但我知道,只要我不死他不死,总有一天他会找上来的,忽然之间我很渴望他现在来。

  然而他终究没有来,来的是范疆、张达,我睁大了眼睛,据说如果刀快的话人临死时可以看到自己的心。刀不是很快,但很锋利,我清楚地感觉到了冰冷的刀锋没在骨肉里,象一条凉凉的蛇。血飞溅出来,在半空中竟似凝固了,在陷入黑色空间的一刹那,我清楚地看到了一树桃花,我知道,那就是家乡的那树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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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04: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很多朋友看完我的流水帐后总要发一些感慨,有人说,真的好搞笑,笑得我肚子疼。还有一些人说,好悲伤,看得我心里酸酸的。

  其实我不知道是前一部分朋友的观点正确还是后一部分朋友的理解深刻,因为我写的时候并没有在一种特定的什么基调下进行。其实我一直把写字做为一种消遣,有东西憋着的时候,不吐出来是很难受的。因为没有条件写得华丽,尽量通顺便好了,前提是想法要真实,倘若能稍微的加点有趣,那我自己就很满意了。

  张飞流水帐在性质上其实应该归入无厘头一类,但又不是单纯的无厘头,里面夹杂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有人说,这里有王家卫的影子,又有人说,似乎有王小波的痕迹,但实际上我不姓王,我比他们少一横。由于当初它是一种连载的性质,又有历史背景的局限性,所以它其实比一般的随笔要难写一些。开始的几篇我有些信马由缰,后来我慢慢开始变得郑重起来。当然每一篇我都是很严肃地写出来的,写东西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在此对所有在网上或在纸上从事认真创作的人们表示敬意和尊重。

  这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会有人喜欢有人骂,每个人的审美观与出发点失之毫厘,对一件事物的看法可能会谬以千里。我们不会指望所有人的看法一致,世界大同那是Communist主义的事,可望不可及。但我们需要接受所有不同的声音,汇百流方成江河。在此对看了我的作品感到反胃的朋友说一声抱歉。

  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经历了事业以及家庭上的种种挫折,我虽然一直是笑着面对这个世界的,但终于不能做到坦然。杜甫说,文章憎命达。马克吐温说,幽默的内在根源不是欢乐,而是悲哀;天堂里是没有幽默的。

  于是我用这两位中外名人的话来给自己戴一顶高帽,这看起来似乎有点阿Q。

  有一类电影注定不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就像有一些国家注定没有面目,有一些河流注定没有名字,有一些人注定只能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

  这是一篇影评中的几句话,给我的触动很大。我总认为我们之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的人。

  我比较幸运,在朋友的不懈鼓励下写完了这个东西,发出了自己的一点声音。我知道这声音微不足道,但倘若能引起你的一点点共鸣,那便已经超出了我写这个东西的初衷。

  我总认为,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人开心,一种人不开心,另一种人不知道自己开心不开心。我希望所有看到这本书的读者朋友成为第一种人,不要成为第二种人,更不要成为第三种,跟我似的。

  最后的最后,送朋友们一句话,当你睁大眼睛却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不要以为是自己瞎了,或许,前方真的是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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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03: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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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4 10: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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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4 18: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回)
  
  今天士兵捉到一个魏国的奸细,大哥对此事非常重视,派我和魏延亲自去审。

  战争期间,捉到一个奸细很正常,为何此人还惊动了大哥呢?原来这个间细非同寻常,他自大哥进川就隐姓埋名藏进内务府,乔装成一个哑巴,每日里打扫卫生,干些杂活,因为见他是一个哑巴,所以我们有很多机密都当着他的面商议,因此此人知道我们的内情颇多,要不是有天夜里有打更的恰巧路过听到他在说梦话,估计我们至今也不会怀疑他。

  我和魏延得了命令,便去牢房提审,到了一看,见此人绑在柱子上奄奄一息,浑身上下已经没一个好地方了,各种刑具摆了一地,可这人端的是条硬汉子,至今只字未吐。我平生最欣赏硬骨头,要不是他的身份特殊,我还真想跟他交个朋友。

  边上的士兵过来低声道:将军,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估计会死人的。

  我们当然不是来审死人的,这可如何是好呢?我和魏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魏延想了一个主意,魏延的意思是他不是不怕死,他是知道他一说出来肯定是个死,不说的话可能还能有转机,咱们吓唬他一下试试。

  商量完了以后,魏延便去死牢里提了个犯人砍了,然后拖着半截血淋淋的大腿走进来,命士兵将那奸细用凉水泼醒,然后我故意问他:魏延,你拖的什么东西?魏延道:还不是上次吴国的那个奸细,上老虎凳时弄断了条胳膊,他央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求我们帮他将断臂送回家乡,我见他可怜就照办了,谁知没几天他又断了一条腿,还让我给他捎回去,我回去想了一下这事不对头,他分明是有计划地想分批逃跑,你说对吧?于是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杀了,喏,砍头去尾也就剩这么点东西了,幸亏我发现的及时,否则还真让他跑了。

  魏延边说边在那奸细周围晃来晃去,可说了半天,唾沫星子溅了那人一脸,那人居然眼皮都没眨一下,更别说开口了。这下我和魏延都傻眼了,还是去找军师帮忙吧。

  军师想了半天,要不你们用软的试试?试试用金钱美女等东西诱惑他一下。不行的话就再用硬的,然后再用软的,这叫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抡圆了给一个大嘴巴,让他眼冒金星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一个甜枣,他一咂摸嘴,哎,还真甜,生活还真美好,鲜明的对比说不定他一下就招了呢。

  要不说军师有学问呢,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治国安邦的就不说了,连出个馊点子都这么专业。我和魏延连连点头称谢,然后照着军师的指示去忙活了。

  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 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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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5 16: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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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6 03: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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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恭喜发财!新年大家都去了拜年,我想他们得回来才有空看张飞日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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