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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独秀主持创建中国共产党 [转帖]


  陈独秀是中国近代史上伟大的革命家和思想家。由于他惊世骇俗的思想,怪异的性格,曲折的经历和对中国社会发展独特的贡献,他又被称为怪杰。
  陈独秀,名乾生,字仲甫,1879年10月7日生于长江中游重镇安徽省怀宁县城(今安庆市)一个小户人家。祖父和父亲以教书为业,维持一家清贫的生活。3岁时,父亲病逝。陈独秀天资聪颖,自小就有叛逆的品性。他曾设计捉弄以迷信行骗的阴阳先生,更鄙薄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鼓励平民升官发财的科举制度。18岁时,为应付早年守寡的母亲的哀求和严命,勉强去应试,通过县、府二试进入院试时,宗师(即考官)出的题目是“鱼鳖不可胜食也材木”的截搭题。陈独秀在自传中说:“我对于这样不通的题目,也就用不通的文章来对付,把文选上所有鸟兽草木的难字和康熙字典上荒谬的古文,不管三七二十一,牛头不对马嘴上文不接下文的填满了一篇皇皇大文。……谁也想不到我那篇不通的文章,竟蒙住了不通的大宗师,把我取了第一名,这件事使我更加一层鄙薄科举。”
  陈独秀就这样蒙了一个秀才。但第二年到南京考举人,命运之神不再照顾他。他落榜了。但是,他看了考场上考生的种种怪状后,“联想到这班动物得了官,国家和人民要如何遭殃,……因此最后感觉到梁启超那班人们在《时务报》上的话是有些道理呀!”于是陈独秀就成为康梁派的拥护者,与皖省维新派人士密切交往,“谈康先生及其徒梁任公之文章,始恍然于域外之政教学术,灿然可观,茅塞顿开,觉昨非而今是”;并与“一辈后生小子”,对康有为受到的攻击,“愤不能平,恒于广座中为康先生辩护”,遂被乡里瞀儒指“为康党,为孔教罪人,侧目而远之”。
  但是,百日维新很快失败,八国联军入侵,陷中国于瓜分之危,陈独秀受到极大刺激。“自古道国亡家破,四字相连。……我越思越想,悲从中来。我们中国何以不如外国,要被外国欺负,此中必有缘故。我便去各国,查看一番。”

  一、从激进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

  于是,从1901年10月开始,陈独秀多次东渡扶桑,研究日本强盛之原因,特别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思想为之一振,犹如走出山洞,眼见广阔田野,开始接受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积极参加留学生中的革命活动,从而由改良转向革命,由“康党”转向“乱党”。
  1902年冬,陈独秀参加留日学生中最早的革命团体“青年会”,该会“以民族主义为宗旨,以破坏主义为目的”。翌年3月31日,为捍卫留学生正当利益,借清政府所派学监姚煜作风卑劣事,陈独秀约同张继、邹容等闯入姚宅,由张抱腰,邹捧头,陈挥剪,发抒割发代首之恨。陈等因此被强行遣送回国。
  当时正值沙俄背约,拒绝撤军,企图霸占我国东北地区。东京、上海留日学生掀起“拒俄运动”。陈独秀回安徽,组织集会、演讲,成立“安徽爱国会”,以为响应和声援,遭政府镇压。他逃到上海,与章士钊等合办《国民日日报》,鼓吹“排满革命”。该报遭禁后,1904年初,陈独秀背了一个包袱,拿了一把雨伞,来到芜湖,办起了《安徽俗话报》,以通俗文字,阐述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危险局势,宣传“国”“家”命运相连,启迪国民关心国家大事,奋起救亡。次年初,他又游访“淮上豪杰”,发起组织“岳王会”,秘密培训革命干部,有力地支援同盟会成立初期江淮地区的革命活动。
  1911年辛亥革命时,陈独秀参加了浙江和安徽的斗争。安徽光复后,出任都督府秘书长,推行激进的改革措施,遭到守旧派的强烈反对而受挫。接着,他参加安徽地区的反袁斗争,失败后潜心探索几年来革命斗争屡起屡折的教训,于1914年11月,第一次以“独秀”笔名在他协助章士钊创办的《甲寅》杂志上发表《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提出“狂悖见解”,宣称近世国家是指“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而如今之中国,“民无建国之力”,袁世凯政府又“滥用国家威权”,进行种种卖国害民的罪恶活动,惊呼“其欲保存恶国家者,实欲保存恶政府”;“恶国家甚于无国家”;“瓜分之局何法可逃,亡国之奴何事可怖”。
  该文一出,舆论大哗,纷纷攻击陈独秀“不知爱国,宁复为人,何物狂徒,放为是论”。陈独秀不予理睬,只是宣称:“让我办十年杂志,全国思想都全改观。”他认为中国的出路首先不在于政治制度的改革,而在于文化的转换,实现国民性的改造。于是,1915年9月,他在上海创办了《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为《新青年》)。
  陈独秀在《新青年》上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大旗,竭力鼓吹法兰西文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向中国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文化和宗族制度发起猛烈攻击,掀起中国近代启蒙运动——新文化运动。运动所及,教育了毛泽东、周恩来等整整一代革命者。
  1919至1920年,陈独秀受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和“五四运动”的刺激,以及十月革命的影响,毅然抛弃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接受并在中国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转向劳工运动,从而奠定了他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创始人的地位。

  二、监狱中产生的建党念头

  五四运动中,陈独秀眼看北京政府大肆逮捕爱国学生,提出了“强力拥护公理,平民征服政府”的口号,并不顾自己北大教授文科学长的身份,在6月9日亲自起草《北京市民宣言》,又让胡适译成英文,连夜印刷成中英文传单,亲自到闹市区新世界屋顶花园去散发。该传单除要求保卫山东权利,取消中日密约和免除曹、章、陆等卖国贼官职外,特别提出“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等。矛头直指政府的暴力机构。此意在推动运动深入发展,但无疑是欲发动一场人民革命。
  不料,陈在散发传单时,被埋伏在旁的密探逮捕入狱。社会各界立即掀起营救陈独秀的运动。孙中山在上海见到徐世昌、段祺瑞的代表许世英,就说:你们逮捕了陈独秀,“做了好事,很足以使国人相信,我反对你们是不错的。你们也不敢把他杀死,死了一个,就会增加五十、一百个,你们尽管做吧”!许世英连忙说,“不该,不该,我就打电报回去。”
  在各界舆论的强大压力下,9月6日,北京政府被迫释放了陈独秀。据胡适说,这次被捕对陈独秀转向共产主义、组建共产党发生了很大影响。他说:“独秀在拘禁期中,没有书报可读,只有一本基督教的《旧约》、《新约》,……他本是一位很富于感情的人,这回读了基督教的圣经,很受感动”;“大概独秀在那八十多天的拘禁期中,曾经过一度精神上的转变。他独自想过一些问题,使他想到他向来不曾想过的一条路上去,使他感到一种宗教的需要。他出狱之后,就宣传这个新得来的见解,主张要有一个新宗教。……抱着这种新宗教热忱的陈独秀,后来逐渐的走进那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新宗教。”
  其实,早在1917年,陈独秀在研究欧洲近代文明之源泉时,就认为,“社会主义,乃耶稣教文明”。这次出狱后,他发表了一篇《基督教与中国人》的文章,称颂基督的人格和情感,把基督教的“根本教义”归纳为“崇高的牺牲精神”、“伟大的宽恕精神”、“平等的博爱精神”。又说:“耶稣不曾为救国而来,是为救全人类的永远生命而来;……基督教是穷人的福音,耶稣是穷人的朋友。”因此他大声疾呼:“我们今后对于基督教……要有甚深的觉悟,要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冷酷、黑暗、恶浊坑中救起。”
  也许是有了这样的觉悟,再加上他出狱后进一步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十月革命,发现二者在许多方面相合,例如解放全人类的国际主义精神、以“穷人”为主体,给穷人带来幸福的牺牲精神、平等博爱精神等;只有“爱敌人”的宽恕精神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不合。而这一点,根据他十几年来革命斗争屡遭迫害的感受,他自然更倾向马克思列宁主义。于是,他就向列宁主义跃进。过去,他把马克思主义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拉萨尔的修正主义混为一谈;而且当有人要《新青年》把社会主义作为“最新之思潮”在中国推行时,陈独秀明确拒绝,他说:“社会主义理想甚高,学派亦甚复杂”,在中国实行应“缓于欧洲”。当时他竭力鼓吹中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资本主义,认为中国根本出路是“建设西洋式之国家,组织西洋式之新式社会”。
  现在,陈独秀则认为:“民主主义是什么?乃是资本阶级在从前拿他来打倒封建制度的武器,在现在拿他欺骗世人把持政权的诡计。在从前政治革命时代,他打倒封建主义的功劳,我们自然不能否认,……但若是要想民主政治才合乎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特错。”接着他宣布:“我们相信世界上的军国主义和金力主义已经造成了无穷的罪恶,现在是应该抛弃了。”(这里的“军国主义和金力主义”指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引者注)如此,在认识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阶级实质、进步性、虚伪性并且把它抛弃的同时,陈独秀就接受了列宁主义,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他说:“马格斯曾说过:劳动者和资产阶级战斗的时候,迫于情势,自己不能不组成一个阶级,而且不得不用革命的手段去占领权力阶级的地位,用权力去破坏旧的生产方法。”
  就这样,1919年下半年至1920年秋,陈独秀完成了由民主主义者到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与此同时,陈独秀开始筹组政党。而这个政党必是国际主义的,献出自己的一切以解放全人类;它必为“穷人”带来福音;“眼中没有全社会幸福”,则不屑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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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政府应对[转帖]


  一、清代前期的色情业状况

  西方学界有娼妓的产生起源于宗教的说法。在早期色情业研究著作中,王书奴所著的《中国娼妓史》也移植这一观点,认为中国的妓女起源于殷商的女巫,并将这一时期称为\"巫娼时代\"。[2]但是,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认为,以卖淫为职业的妓女之所以产生,最主要的根源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社会建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认为自由妇女的职业卖淫是在人类社会出现雇佣劳动之后,并且是它的必然伴侣。

  中国最早的官营色情业之起源通常认为是在春秋战国的齐桓公时代, \"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资国用,此即教坊花粉钱之始也。\"[3]这在当时就招致过反对,《战国策•东周策》中说,在齐桓公宫中有女市七、女闾七百,因为\"国人非之\",管仲还不得不\"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但从此之后,官营色情业几乎历代不绝,私营的色情业更是蓬勃兴起,在特定时代,召妓、狎妓更成为文人雅集、唱和之际不可缺少的助兴之事。中国文学因而与青楼文化结下了不解的因缘。

  清承明制,清初也有官妓存在。清初的政治,按照钱穆《国史大纲》的说法,较明代中叶以下犹算差胜。应该说,其立国之初,统治阶级还是能够励精图治的,对晚明以来社会不良风习所造成的危害警惕性很高。所以在推行其少数民族所固有的\"文化观念\"--如要求汉人变异发制、服制--的同时,也将流行的社会陋习厉行改良,如禁止缠足等。盗贼、赌博、打架和娼妓更被列为社会之\"四恶\"而进行严惩,乾隆即位便发布上谕称:\"此四恶者,劫人之财,戕人之命,伤人之肢体,破人之家,败人之德,为善良之害者,莫大于此。\"[4]对于色情业,政府在制度和法律上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并且最后达到了取消官妓的目标。在顺治16年(1659年),清廷下令停止教坊女乐,改用太监代之,北京的官妓消灭。到康熙12年(1673年)后,各省的官妓也不再存在。雍正7年(1729年),改教坊司为和声署,各地的\"乐户\"也都除籍为民。清初的法律还对嫖娼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对文武官吏有宿娼者杖六十,挟妓饮酒也坐此律,官员子孙应袭荫宿娼作同样处理;监生生员挟妓者\"发为民,各治应得之罪\";书吏有犯者则\"比照官吏挟妓饮酒律,杖六十、革役\"。另外,清初也对经营色情业者进行打击:伙众开窑为首照光棍例(光棍意为无赖-笔者注)斩决,为从则发往塞外黑龙江等处与人为奴。对相关人员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二年、再犯杖一百徒三年,知情容留之邻右笞八十,房屋入官。\"[5] 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嫖宿娼妓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一些清人的笔记都反映出此点。如《燕台评春录》说:\"嘉道中六街禁令严;歌郎比户,而平康录事不敢侨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测,少昵妓者。\",还有记载是:\"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京华春梦录》也记:\"清光绪中叶,斯时歌郎像姑之风甚炽,朝士大夫均以挟妓为耻\"。[6]这表明由于禁娼法律的压力,一些买春者的性取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开始由妓女向男色转变,所以一时北京的\"相公堂子\"成为权贵、富豪趋之若骛的游乐场所。

  不过,私娼却是无法也不可能禁止的。官方对嫖娼的处罚仅限于政府官员和有相当身份者,对普通人并无特别的措施。而且,随着时势变迁和政府对社会控制力的弱化,一些官员公开与娼妓来往亦无人干涉,甚至被同僚目为风雅。年少得志,24岁就高中进士,却爱好在青楼冶游的袁才子枚即是一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乾隆晚年,娼妓至少在江南地方就很兴盛了。乾隆49年(1784年),有名为珠泉居士者写作《续板桥杂记》,书中叙述了南京妓女之盛。过了三年,这位文人又写作了一本叫《雪鸿小记》的书,讲述了扬州妓女的情况。嘉庆初年,有西溪山人作《吴门画舫录》,描写过苏州妓女的若干情形。此时,不少名妓已开始涌现,如\"乾隆末年,秦淮名姝首推二汤\"、\"赵小如、董三、许寿子、朱大等为秦淮名妓。\"[7]

  二、晚清色情业的迅猛发展。

  晚清时期,色情业更是迅猛发展。就首善之区北京而言,\"咸丰时,妓风大炽,胭脂石头等胡同,家悬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知怪\"。[8]太平天国运动后,中西文化交汇的上海成为了中国色情业的中心,妓院和娼妓数量都为全国之冠。民国时人胡怀琛在《沪娼研究书目提要》一文中所记有关于上海娼妓的书籍,从同治年间《沪游脞记》开始到清末竟有23本之多,从侧面反映出色情业的兴旺发达。流风所及,甚至在偏僻的西藏拉萨也有身价甚高的\"名妓\"。不仅于此,卖淫甚至跨出了国界,\"我国人之商于日本神户者,所居为南京町,其地无女闾。光绪壬寅,忽有闽妓秋玉蟾者至,僦屋而居,以卖淫为业。……所获缠头资,三倍于日本艺妓,夜度资须日金二百圆,月入甚巨。\"[9]还有中国女子到安南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从事淫业,香港则因此成为贩卖大陆妇女到海外为娼的集散地和转口港。此外,也有异国女子来华从事色情业者,所谓\"如何海外鹣鹣鸟,还傍华林玉树飞\"即是咏此。因此,晚清的色情业体现出国际化的一大特点。

  由于发展甚快,妓院本身也越来越\"草根\"化。\"妓院初有规则,至光宣间而荡然无存。客莅院,妓侍坐,婢媪遥立,伺应对。后则嬉戏成风,谐谑杂作矣!客初就坐,妓自进瓜子,婢媪进茗,茗碗必有盖有托。后则以无盖无托之瓷瓯进矣!\"[10]这一变化表明,色情业已不再局限于为社会特定的某一部分人服务,保持其一定的格调,而直接面向\"下里巴人\"的大众,\"普及\"性日强,肉欲的成分也日浓。

  更引人注目的是,传统上进入妓院的身份被颠覆,不仅一些政府官员、举孝廉者开始热衷于此道,甚至也有女性涉足,这些敢于\"吃螃蟹\"的女性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宽容。\"宁垣某女学堂学生中,有著名十姐妹者,以不嫁为名,实则日事闲游。上月在秦淮河,作花舫,打麻雀,甚至飞笺召妓,采烈兴高\",记者斥其为\"放荡风流\"后,也无可如何指出\"该学堂监督则置若罔闻\"。[11]

  为什么这一时期色情业会发展如此迅速?其原因主要是:

  首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近代国家、社会的沉沦。毛泽东在分析社会各阶层的时候,就曾经指出:\"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任何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寻找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12]廉价的外国商品(甚至相对来说也有本国的)的\"重炮\"摧毁了传统中国男耕女织的田园诗般的生活,从某种角度来看,这固然是历史的进步和现代化或许要必然付出的代价。但是,无论是外国资本还是民族资本开始的工厂所能够吸纳的劳动力却是极为有限,大量的下层民众想要获得一个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而竟不可得。其中,妇女又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许多人不得已利用生理的因素来谋生。在某些地区竟出现\"人们唯一谋生的手段就是靠妇女用这种方法所挣来的钱。有些乡村竟然没有一个干净女人。\"[13]

  其次,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何炳棣指出,1776-1850年间江苏的男女比例是从128.1:100,至135.1:100;在太平天国运动后这一比例进一步增加,在浙江的一些地区竟然高达194.7:100,男性比女性几乎多一倍。[14]根据姜涛的研究,清代前期社会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大约在113:100到119:100之间。[15]虽然学者对近代以来人口性别比例数尚估计不一,但在晚清时期男性人口远多于女性人口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一人口发展趋势持续到民国时期。近代以来,人口流动的趋势是由农村涌向城市,所以城市的性别比例失调问题更加严重。一项1920年代的社会学调查指出:城市中的男性多于女性。在济南,约60名男性对20名女性,北京则是63名男性对37名女性;而在西方城市,两性比例几乎总是48对52。[16]从婚姻关系来看,晚清时一般农民和下层人口中,成年男子的未婚比例是相当高的。有学者利用族谱资料考察出,40岁以上成年男子未婚者在全族成年男子中的百分比,湘乡陈氏为9.63%,福州赖氏是10%,湘潭谭氏则是12.4%。[17]由于性别比例失调、大量成年男性无法通过正常的婚姻关系来解决性的需求,从而在客观上带来了性犯罪案的增多和色情业的繁荣。

  最后,清政府财政困难、举步为艰,不得不放松对色情业的控制。晚清十年,极力推行新政,如废科举、办学堂、练新军、预备立宪等,这当然是中国现代化运动的又一巨波。但不幸的是其时政府已非昔比,心有余而力不足。经济史学者研究发现,尽管在1887-1914年期间,近代中国经济开始走出低谷,扭转了前一阶段的负增长,但是无论国民收入还是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都十分有限。前者的年增长率为1.0%,而后者仅是0 .3%。[18]根据宣统二年(1910年)编制的预算统计,1899年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即为1,300余万两白银,而到1910年已猛增到约8,000万两。\"无政事则财用不足,不节流而急急开源,适便于小人行私,上下皆受其害。\"[19]不少善政、善法因此而走样变形,如兴办学堂在地方成为敲取豪夺的借口,以至于在江西和浙江都发生过乡民捣毁学校的事件。在紧迫的经济压力之下,清政府终于拉下了以前惯习的道德说教的面孔:禁赌的法律被悄然突破,具有赌博性质的彩票以救灾的名义已于1898年首先在上海发行,随即被各地纷纷仿效,从而导致清末彩票的泛滥成灾。[20]开始向娼妓征税也就在此氛围中顺理成章了,正所谓\"业之至秽至贱者有捐\"也。《中国娼妓史》由是记:\"自清光绪31年(1905年-笔者注)设巡警部后,复设内外城巡警厅,抽收妓捐,月缴妓捐为官妓,反是者则为私妓。京师官妓,已为法律所默许。康熙嘉庆间处置开设娼寮及冶游娼寮重典,已不适用了。\"[21]此处所谓\"官妓\"其实应为\"公妓\",即可以公开营业的妓女。

  三、政府对色情业的管理

  对娼妓征税即表明清政府在法律上许可了娼妓的合法地位,但对色情业的放松控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对色情业完全听之任之,在清末仍对其进行了种种的限制。

  其一、对色情业经营地点和规模的限制。北京地方政府划定了专门的\"红灯区\":\"乐户营业者以巡警厅圈出之地段,并已经允许开设、在卫生局注册者为限。\"政府将妓院分为四等,分别是清吟小班、茶室、下处和小下处,各有一定的数额限制,总数不得超过373家,准许顶开而不许添开。除\"红灯区\"外,其他地点的嫖娼行为皆为非法,如旅店对旅客应禁止的事就有:\"暂居游娼若招引客人及留客住宿者\"、\"旅客招致娼优到店住宿及饮酒弹唱者\"等等。[22]

  其二、对色情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种种规范。如规定妓院\"不准于临街为惹人观玩之建造或装饰\",甚至其临街的一面楼房都不得有走廊;妓女到街道拉客是绝对不允许的,也\"不准倚立门前为惹人之举动\",除在《学堂管理规则》中不准学生召妓外,也规定妓女\"不准接待着学校衣服之学生及未成年之客\",妓女需要定期接受卫生局的身体检查,\"身有传染病及花柳病者不准仍在乐户接客\"[23]

  其三、对色情业逃漏捐税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前文已提及,晚清政府放松对色情业的控制本来就出于\"利\"的考虑,所以此点无疑为其最关注之所在。清政府在民政部专门设立了\"调查乐户捐委员\",其职责就是监控妓院、娼妓是否在领到执照后,是否按时纳捐。相对于妓院,娼妓的流动性较大,很容易逃漏捐税。政府对此所采取是重罚加上\"连坐\"的办法,\"先令漏捐之妓补足正捐外,仍再罚乐户捐、妓捐各一分(份),以示儆戒。倘不照缴,即将乐户主人惩办。\"[24]

  其四、对暗娼进行惩处。光绪34年(1908年)颁布的《违警律》第7章第31条规定:\"暗娼卖奸或代媒合及容止者\"处以15日以下、10日以上之拘留,或者15元以下、10元以上之罚金。[25]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对色情业管理的法规中也有相当部分涉及到对妓女的保护和救济。

  对娼妓的保护。首先,政府对愿为妓女者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在生理上,\"年未十六岁或已满十六岁而身体未发达者不得为娼妓\";\"有亲族人等不愿其为娼妓及不登入娼妓名籍者均不得为娼妓\"。其次,政府对娼妓的卖淫活动作了一定的保护性强制规定。如\"怀孕已至五个月者不准留客住宿\"。还有,政府对妓院对妓女可能的压迫制定了预防性的规定。如规定\"领家不准虐待娼妓\"、\"领家不得强迫妓女留客住宿\"、\"娼妓有愿从良者领家不得妨害其身体自由并勒索重价多方掯阻\"。[26]

  对娼妓的救济。政府开办了济良所对娼妓等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女性进行救济。清末的济良所并不是官方的慈善机构,而带有官督绅办的色彩,其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拨款和社会捐助。如果被妓院漫天要价阻止其从良的妓女和不愿再为娼妓的女子便可以申请进入济良所受庇护。济良所负责对入所的妇女进行一定的文化和技能的教育,所开设的课程有国文、伦理、算学、手工、烹饪、图画、体操和音乐等。愿意从良的娼妓也要在济良所里从事生产劳动,并且\"所得之余利归本人自行存用\"。入所娼妓的主要出路是被许配嫁人。愿意娶从良娼妓者,先在济良所设立的相片陈列室观看其人照片,经官方或者主持士绅同意后,双方在接待室见面,\"以彼此情愿为相当之配合\"。[27]

  正如黄宗智所指出的,清代法律制度的实际运作与政府的官方表述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即\"实践\"与\"表达\"之间的\"背离\"。[28]由于笔者学识和资料所限,目前很难考察晚清政府颁布管理色情业的条例在何种程度上被执行,其主观意图和客观效果之间存在多大的背离。但这些条例的颁布在清廷覆亡前夕,其实际的效果也许是十分有限的,这也是为什么长期以来不为后代学者所注意的原因。不过,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了晚清政府曾经在改良社会风俗所做出的努力和体现出的\"现代取向\"姿势。在古代中国,娼妓被视为贱民,国家对其有诸多的歧视性规定。在袁枚生活的时代,他就已经敢于为妓女鸣不平了:\"妓中有侠者,义者,能文者,工伎艺者,忠国家者,史册所传,不一而足。女不幸坠落,蝉蜕污泥,犹能自立;较之口孔孟而盗跖者胜,即较之曹蜍、李志淹淹如泉下人者亦胜。\"[29]到了清末,更由于西方\"人权\"理念和法律制度的输入(清末管理娼妓规则即仿效日本法律制定),娼妓虽然仍要入专门的户籍,但是在法律上并无歧视性的规定。相反,由于色情业为合法,娼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光绪末叶,掳人勒索之风甚炽,妓之著名者,每出门,辄被掳……警署立,又实行保卫,各妓衣服丽都,彻夜往来,老妓见之,咸谓别有天地,非复人间也。\"[30]更有意思的是,由于政府要员有 \"破除良贱\"、\"酌改旧律从宽\"的主张,本来一起鸨母虐待养女案主犯已经定刑、处死在即,但刑部尚书却听从下属建议,\"据那桐破除良贱咨文,奏请减议,贷其一死\",使得慈禧大为愤怒,不得不下特旨予以勾决,对有关官员进行惩处。[31]

  如袁枚所说:\"二千年来,娼妓一门,历明主贤臣,卒不能禁,亦犹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非安置闲民之良策。\" [32]娼妓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毒瘤,其形成有复杂的原因,要消灭这个毒瘤也殊为不易。从已有过的实践来看,只有消灭商品经济和实现全能型国家对社会、人民的严密控制才可以达致。就晚清的社会实际状况而言,实无力彻底解决越来越严重的\"私娼\"问题,所以曾经的禁娼法律形同虚设。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清廷让色情业从\"水底\"浮出,实行有限的\"公开化\",固然从道德上来讲是一种后退,但是其决断避免了可以向国家集中的财富流失,又尽可能消除其社会危害,未必不是一种\"现实主义\"的考量;而其实行的某些政策也未必不可以为后世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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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 朝 禁 娼 与 妓 业[转帖]


  清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代王朝,其卖淫嫖宿的情况也自有其特点:一方面是清初的几次严厉禁娼,另一方面是娼妓业还是在发展蔓延,甚至达到了一个高峰。这似乎也是一种历史发展规律:在各个封建王朝开国之初,都能不同程度地汲取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使社会矛盾得到某种程度的缓和;但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社会矛盾又日益尖锐起来,终于导致这个封建王朝的灭亡,以至最终导致整个封建社会的覆灭。这些社会矛盾表现在许多方面,卖淫嫖宿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这方面的社会矛盾,清代似较前朝更为突出。

  一、清初的禁娼
  清朝初年,从顺治到雍正,颁布过几次诏令,采取过一些措施,禁止与取缔卖淫嫖宿。

  清初一开始还是承袭明制,顺治元年设教坊司以掌宫悬大乐。顺治八年,奉旨停止教坊女乐,用太监48名来替代。但是据《皇朝通考·乐考》上说:“顺治十二年仍设女乐,十六年后改用太监,遂为定制。”这一来,清代的北京宫妓似已消灭了。所以,《雍正会典》上有“顺治十六年裁革女乐后,京师教坊司并无女子” 的话。

  但是, 京师如此,各省的消灭宫妓还有一个过程,这在康熙后才逐渐废除。《雍正会典》说:“礼部进春仪康熙十二年复准直省府州县拜迎芒神土牛,勒令提取伶人娼妇者,严行禁止。”但是,清初王士祯做扬州推官时曾有一段记载:“扬州旧例,府僚迎春琼花观,以妓骑导,太守节推各四人,同知以下二人,归而宴以侑酒,府吏因缘为奸利。余语太守罢之。”据考证,王做扬州推官为顺治十六年,康熙五年行取北归,所说的官妓现象,大概在康熙初年有些地区还未奉令禁止。

  在取缔宫妓的同时,清初的几个皇帝都下过诏令,禁止以良为娼。例如,顺治五年制定并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重申了明律中禁止以良为娼的条文。顺治九年清世祖又下令禁止以良为娼,对误落平康者,许平价赎归。康熙时开始修订,后来颁行的《钦定大清律例》关于“买良为娼”的律令,除一字不差地照抄明律以外,还在后附“条例”中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有私买良家之女为娼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徒三年。知情卖者与同罪,媒合人减一等,妇女并发归宗。

  凡籍充牙将领卖妇人逼勒卖奸图利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发云贵川广烟瘴少轻地方。如虽无局奸图画情事,但非系当官交领,私具颌状,将妇女久养在家,逾限不卖,希图重利者,杖一百,地方官不实力查拿,照例议处。

  凡无籍之徒及生监衙役兵丁,窝顿流娼土妓,引诱局骗,及得受窝顿娼妓之家财物,挺身架护者,均杖一百。生监革去衣顶,衙役兵丁不准食粮充役,邻保知情容隐者,杖八十。受财者准枉法论,计赃从重科断。其失察之该地方官,交部照例议处。

  到了雍正年间,又诏令废除官妓,《雍正会典》说:“雍正三年律例馆奏准:令各省俱无在官乐工。”雍正还采取了一项措施,即下令免除明朝遗留下来的“惰民”、“蛋户”、“九姓渔户”等世为娼妓的贱民阶级,恢复成为良民。这方面的记载有:

  雍正元年时,山西省有日乐籍,浙江绍兴府有曰惰民,江南徽州府有曰伴儅,宁国府有曰世仆,苏州府常熟昭文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有曰蛋(蛋)户。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而江西、浙江、福建又有所谓棚民,广东又有所谓察民,亦照保甲之法,按户编查。

  自明初绍兴有惰民,靖难后诸臣有抗命者,子女多发山西为乐户,数百年相沿未革,一旦去籍为良,今下之日,人皆流涕。

  在历史上,人们对雍正帝颇有争议,但从政治、军事上看,雍正和顺治、康熙一样,都还是有一些作为的。从雍正元年至八年间所持续推行的颇得民心的“除贱为良”政策,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否定和废除了延续实施达一千多年之久的乐籍制度,使卖淫为娼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这对于乐户作为一个阶层的政治解放和对于城市娼妓业的控抑乃至于废止,是产生了积极作用和一定影响的。

  二、清代娼妓之盛
  虽然清初对禁娼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似乎也收到一定效果,但是,和前面几个朝代一样,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过了不久,反而进一步地蔓延发展了起来。

  娼妓的产生与发展,是有一定的经济和文化土壤的,只要这种土壤未被铲除,娼妓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清初虽然三令五申地禁止以良为娼,雍正虽然废除了延续一千多年的乐籍制度,但是这些封建统治者既未对众多妓女除籍为良后的生活出路做出安排,也未对孳生娼妓的社会土壤予以铲除,于是过了不久,“解放”了的妓女中有不少人迫于生计又只好重操旧业。加之雍正之后的几代皇帝对于娼妓的活动也多听之任之,令虽行而禁不止,乾隆皇帝巡视江南时甚至亲自召幸过女伶昭容和雪如,于是,娼妓又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了。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要作一些分析。在顺治、康熙两朝79年间,官妓废除得较为彻底,但市妓在经过改朝换代的动乱以后,很快又恢复了发展,例如顺治年间仅苏州城就曾两度开设花榜,品定高下。到了康熙年间,则各城镇的市妓都已比较活跃,如朱彝尊所狎代州妓白狗、汤西厓所悦江阴妓红娘子、赵执信情密的天津妓蕊枝、玉素、珍珠、金钱等,都是康熙年间声闻遐迩的名妓。但总的说来,清初的市妓已远不如晚明之盛。到了雍正年间废除乐籍制度后,市妓也随之结束了她的历史使命,而私妓则大大兴盛了起来。

  雍正所采取的废除乐籍的制度,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决定性的效果,政治上的压迫似乎消除了,但经济上的压迫仍旧存在,道光、咸丰以后,一些被解放了的“贱民”妇女,仍旧荐寝侑觞,未离旧业。例如同治五年出版的戴槃的《西浙宦游纪略》云:

  严郡建德之渔课,始自明洪武间。九姓则陈、钱、林、李、袁、孙、赵、许、何,相传为陈友谅抗明师后的后裔,及臣属子孙,被贬入舟居,使身为贱役,无异教坊,其家属随船者皆习丝弦大小曲,以侑觞荐寝。名为眷属,实则官妓。日久年深,九姓之名,已难遍考,至今船只名为江山。由钱江而上至衢州为八省通衢,富商大贾,非此船不坐,豪宦亦然,沈游倾覆,述而不悟,耗费资财,诚不可以数计。道光、咸丰间,尚存船一千数百只,船以奉官为名,官吏既征课银,即有不能禁止之势。……渔课一项,征银九十四两五钱五分八厘,皆属可裁之款。九姓之课可裁,九姓之人可以改业。

  乾隆以后,娼妓之盛,当时来华的日本人也有记载,《唐土名胜图》认为,古今风土变迁,最可玩味者,莫如戏楼与妓馆。其中的《东西青楼之图》,是在北京的灯市口之东一带,妓皆长袍盛妆,弹筝侑酒,绣帘红烛,迥非今世所见。《唐土名胜图》是1804至1805年所作,相当于清嘉庆初年,那么所述当然是乾隆时的情况。

  可是,当时的北京,还不是妓女最盛的地方,在这方面,不如南方,其原因一则因为北方妇女的容色、装束、习惯都逊于南人,同时因为清沿明律,禁止官吏士人狎娼,凡文武官吏,宿娼者杖八十,(挟妓饮酒,亦在此例)媒合人减一等。监生生员……狎妓赌博……者,问发为民,褫革治以应得之罪。在京师对这些规定,掌握尤严。可是到了咸丰时,北京的妓风大炽,“胭脂石头胡同,家是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身败名裂,且有因此褫官者。”这主要是因为清朝中叶以后,帝王沉迷于女色,无暇管理臣工;同时承平日久,法令渐弛的缘故。

  当时广州一带,妓女很盛。清初妓馆,多设于沙面,其地积沙而成,妓女以板筑屋,和茅寮差不多,所以叫“寮”。疍户在水边筑板屋的叫“疍家寮”,也是这个意思。广州还有所谓“珠江花舫”,即以船舫载妓女,游泊于江,嫖客或在舫上饮乐,或在舫上嫖宿。 但当时一般文人对粤妓评价不高,袁枚《随园诗话》说: “久闻广东珠娘之丽,余至广州,诸戚友招饮花船,所见绝无佳者,故有‘青唇吹火拖鞋出,难近都如鬼手馨’之句。相传潮州绿蓬船人物殊胜,犹未信也。”但他的孙子袁翔甫《沪北竹枝词·咏粤妓》则云:“轻绡帕首玉生香,共识侬家是五羊。联袂拖鞋何处去,肤圆两足白于霜。”对粤妓的评价与乃祖大异。

  清初以后,妓女最盛处当推南京、扬州、苏州、杭州一带,大多是地处江南,水土气候好,素多佳丽;交通发达,商业繁盛;而且晚明时代该地妓业就很繁盛,虽经清初战乱的影响,但恢复起来很容易。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乾隆四十九年出版)述南京的妓业云:

  闻之金陵父老云,秦淮河房,向为妓者所居,屈指不过几家。开宴延宾,亦不恒有。自十余年来,户户皆花,家家是玉,冶游遂无虚日。丙申丁酉(乾隆四十一二年间)夏间尤甚。由南门桥迄东水关,灯火游船,衔尾蟠旋,不睹寸澜。河亭上下,照耀如昼,诸名姬家,广筵长席,日午至酉夜,座客常满,樽酒不空。大约一日之间,千金靡费,真风流之薮泽,烟月之作坊也。

  关于扬州的妓女,李斗《扬州画舫录》(乾隆五十八年出版)云:

  自龙头至天宁门水关,夹河两岸,除有可纪载者,则详其本末,若歌喉清丽,技艺可传者,则不胜枚举。……如赵大官、赵九官……诸人,皆色技俱佳,每舟游湖上,遇者皆疑为仙。……

  小秦淮妓馆尝买棹湖上,妆掠与“堂客船”异。……船首无侍者,船尾仅一二仆娣,游人见之,或隔船作吴语,或就船拂顺握手,倚栏索酒,倾卮无遗漏。甚至湖上会日,妓舟齐出,罗帷翠幕,稠叠围绕。韦友山诗:“佳话湖山要美人”,谓此。

  如前所述,清初对禁娼法令甚严,但中叶以后,法令渐宽,这也大大促进了妓业的发展。例如康熙十九年律: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到了嘉庆年间,此律就有所修改,十六年时修订《大清律》:“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知情容留者,……邻保杖八十,房屋入官。”到了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考核违警律摺》第三十一条规定:“凡犯左列各项者,处十五日以下十日以上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十元以上之罚金。”第五项:“匿娼买奸或代媒合及容留止者。”

  这些法律与康熙年间相比,实在是轻得多多了。

  到了慈禧执政后,曾于同治年间修订《大清律例》,其中虽然仍保留了禁止买良为娼和禁止文武百官宿娼或娶娼的律文,但是却删除了嘉庆年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关于“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照例治罪”的内容,这实际上是默认了妓院存在的合法性。

  根据清人的烟花记载,似乎名妓很多,但她们的才学与社会影响都不如前朝,一些名妓无多可述者,但是清末的赛金花值得注意。这个名妓成为状元洪钧的妾后,曾随洪作为大使的眷属出国,晓德语;后来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在联军统帅瓦德西之间周旋,对保护当时的城市与民众起了一定的作用,这在过去的妓女中是绝无仅有的。到了清末,中国已从封建社会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西方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在赛金花的一生经历中,也反映出这方面的许多影响,抹上了不少西方的色彩。

  樊樊山《彩雪曲序》云:

  赛金花原名曹梦兰,又名傅彩云,本苏州名妓,年十三依姊居申江。洪学士钧衔恤归一见悦之,以重金置为簉室,携至都下,宠以专房。会学士持节使英,万里鲸天,鸳鸯并载。既至英,六珈象服,俨然敌侍。英故女王年垂八十,彩云出入椒风,独与抗礼;尝与英皇并坐照像,时论奇之。学士代归,从居京师,与小奴阿福奸,生一子。学士逐福留彩云,寝与疏隔。俄而文园消渴,竟夭天年。彩云故与他仆私,至是遂为夫妇。居无何,私蓄略尽,所欢亦殂。返沪为卖笑生涯,改名曰赛金花。

  花史《赛金花传》云:

  ……寻附轮至天津,再入平康,此光绪戊戌年事也。迨庚子七月,西兵由天津陷京师,北地香巢,都付一炬,亦莫知傅之所在。相传当联军入都时,傅以能操德语,故有为西兵所侮,而欲诉于瓦德西帅者,辄浼傅为介。傅甚工词辩,所言瓦帅无弗应,由是所保全甚多。及和议成,瓦帅尚迟迟,李文忠与诸大臣惶迫无所为计。有谓傅能办此者,乃召至许以厚酬,被以华服,遣之。傅入宫而瓦帅请并辔北游,瓦帅欣然曰诺。傅后佯讶曰:“君所部尚淹留于此耶?盍携以俱出。”瓦帅复欣然诺。即日宫禁肃清,无何,清帝还京,诸公使夫人入觐,或以傅充舌人,由是傅出入宫禁,声势颇张。迨甲辰夏(光绪三十年)以虐毙假女事,对簿南衙。大银台某公本洪钧懿亲,尝讽傅南归,傅弗听,至是欲按律论抵,京朝官为傅缓颊者积函盈箧,乃减死递原籍。傅既返沪,重张旗鼓,令其假女小金花等应客,不一年又以他事为人奸控归吴门。余于乙巳年元夕后曾一面之(光绪三十一年),见其容色昳丽,不异少年时,不知从何处得驻颜术也。

  平等阁主人《咏赛金花诗》云:“任意输情本惯家,联欢毕竟赖如花。银骢拥出宜鸾殿,争认娉婷赛二爷。”这是当时赛金花名噪一时、风头出足的真实写照。有些老北京谈:庚子乱后,北京南城外胡同窑主重新开张,清吟小班等各种章程条规都是赛金花手创。从以上这些情况看来,赛金花实在是当时的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这里,还要对《谐铎》多作一些介绍。作者沈起凤,字桐威,江苏吴县人,乾隆举人,历官祁(今安徽祁门)、全椒(今安徽全椒)训导,以度曲知名吴中,为当时著名的戏曲家,词亦清新。他的文言笔记小说《谐铎》共十二卷,问世后颇得好评,谓其“自有千秋,莫消稗官野史;唤醒万众,如聆暮鼓晨钟。”这本书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的文化现实、性混乱的情况,也表达了在许多知识分子中存在的性观念。例如前面引用的《节母死时箴》、《两指题旌》至少是在客观上反映出女子守节的痛苦;在这本书中又有不少内容描述两性生活,涉及妓院,同时反复地提倡戒淫,而且以因果循环相报来解释,这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种性观念。

  例如在该书卷九《脑后淫魔》这一节描写一个人去乞求佛法。师曰:“汝淫魔日扰,何得引登觉岸。”此人力辩自己是读书人,文魔有之,并无淫魔相扰,于是禅师叫他趺坐打定。后来有几十个美女联袂而来,对他百般挑逗,他坚忍而不为所动,最后,这些女子化为败纸,纷纷吹散。师曰:“幸子有些定力,不然,文魔可除,淫魔不可辟矣。”遂留座下,为忏除口业。

  还有同卷的《掌中秘戏》,描述一个读书人宋生,好采阴补阳,以求长生,于是广置姬妾,日夜*戏。后来有个道者来访,向他伸开左掌,大如葵扇,排列合欢床九张,许多对男女在百般淫狎。然后又伸出右掌,出来一个八九寸的恶鬼,把这些赤条条的男女都吃得只剩骷髅。生大骇——

  道人笑曰:“横阵之戏,君观之乎?”

  生问:“若辈何人?”曰:“皆如君等,以采战求长生者也。”问:“恶鬼何名?”曰:“此尺郭,即淫魔也。仙家以清心寡欲,得臻上寿。若于欲海中求仙,淫魔一起,非以求生,实以丧生。君几见九转炉头,尽炼春恤胶为续命丹哉?”

  这一节描述的除与《脑后淫魔》同样鼓吹淫魔要杀人、吃人外,值得注意的是,它把商、周与两汉、魏晋之际所盛行的采阴补阳、以求长生的房中术全否定了。

  《谐铎》卷四还有一节《色戒》云,有个士人好渔色,妻美而贤,犹不足,一直在外拈花惹草。一日在某宅门外见一妇人,心向往之,夜间久不能寐。有一侠士来,愿助之,引一妇来,供士人淫狎;同时告士,还要引另一妇来,供另一友人淫狎。该士人云雨已毕,私窥另一男子淫狎,被淫狎者竟是其妻,乃大愤慨。同时,因已淫他人妇,差点被杀,狂呼而醒,原为一梦。因叹曰:“淫人妻者,妻亦得淫人报,况奸与杀近,可长以身试乎?”归家后,与妻颇敦琴瑟,娼楼伎馆中,亦杳无某生迹矣。

  以上这些描述,不外乎是劝人戒淫,其中贯穿了封建社会一贯倡导的“万恶淫为首”的思想。但是,像《谐铎》当时这种在社会上相当流行的文言记事小说,劝人戒淫占这么多篇幅,这也说明在那个时期被认为是“淫人淫事”的太多了。

  《谐铎》中还有一些内容描述当时的妓院情况,这就是卷十二的《北里》:

  沙河站至平淡二十里铺,土倡流寓者,动以千计。予客郑州时,曾作《北地胭脂谱》,序中有“白茅盖屋,曾无燕子之楼;黄土为床,绝少芙蓉之帐。泥浆半勺,马长卿消渴之茶;鬼火一星,宋子京高烧之烛”等句。盖丑诋之,以为狎游者戒也。

  偶于商家林,见旅店壁上,有赠妓地栗儿一诗曰:“芳名未许近花丛,家住莲塘东复东,应是前身郑家婢,至今犹自辱泥中。”赠妓黑丫鬟一诗曰:“几度妆成照墨池,乌衣巷口弄芳姿。梨花深处浑难觅,立到黄昏月上时。”诗笔婉丽,惜所赠非其人耳!

  后来都中,述诸金进士梅,金笑曰:“何地无才,君勿下眼相觑。记在北留智庙,见里中有高兰玉者,姿貌端秀,能诵崔国辅小诗,吐气如兰,居然有刘采春、李秀兰一辈风度。”予疑其诡,回南时便道过访,已为大腹贾以千金购去。其妹绣贞出留别诗示予曰:“帘里馀光马上明,玉钗倒插且长征。砑罗裙畔秦筝曲,变作关山笛里声。”因喟然曰:“倾国佳人,本生北地,自与粗钗坌粉为伍,几至湮没不彰。则浆家饼肆,狗屠钓客中,狥才未遇者,不知凡几也。”书此非为烟花生色,亦俾求才者,不狥于俗云尔!

  铎曰:苎萝风水,代产佳人。然使先到东家,则浣纱溪上,断不载西子归也。因知物以类聚之说,埋没风尘中几多奇士。牛医马磨,溷迹名流。爱才如我辈,而转出大腹贾下哉?亦可愧矣!

  此外,卷十一还有一则《恶客除淫》的故事,说金山寺老僧蓄一白猴,性淫,一日脱索去,化为一年轻男子,混入陕商某家,先和某发生同性性行为,后来又乱其婢仆姬妾,竟至白昼宣淫。某很烦恼,有一天其友建议某召一娼名雪狗者来,此娼“下体发钜毒”,以嫁毒于此人。雪狗来,和这白猴化人者交,“雪狗本娼家妇,素善房术,少年又健战,朝夕攻毒,殊无觉察。”以后,少年两胯作痒,仍交雪狗不已;以后开始溃烂,最后阳具脱落,“大声呼痛,下床觅杖,踉跄遁去”。不久以后,人们发现金山塔顶,有一白猴,下体溃烂而死。

  从《谐铎》以上描述看来,在清朝中叶,娼妓业已经很盛,而且性病已经蔓延,以至成为文人笔下的小说题材了。

  三、妓女身上的金钱烙印
  上一章在分析妓女产生的原因时曾指出,主要是政治上、经济上以及拐骗掠取等原因。到了清代,这种政治上的原因(如以罪俘之妻女为妓等)基本上不存在了,而经济因素大大膨胀,这也是社会发展、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

  当时,由于迫于生计而自卖或被卖入青楼的妇女是不少的。有些妇女被“落实政策”、落籍免贱以后,在法律上虽然获得与良民同等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她们仍受人贱视,如果不能嫁为人妾,或做妾后又被逐出,因迫于生计,就不得不重返老路、驾轻就熟地又充当私妓。有些妇女因“家难”(如父母重病,父母负债累累,或父母死后无依无靠等)而自卖青楼。如程月娥,本为新安人,“年才十五,因父死无以偿逋负,堕入青楼。故酬对羞涩,而女工独贤,兼营刷印碑版坊刻,命作校书,实不负名矣。惜狭邪中重歌舞而轻文墨者,十八九也。”又如南京妓女张宝龄, “本泰州潘氏女,父母相继去,其兄无恒业,挟之游江湖,遂堕女闾”。她“生性静婉,蛾眉淡扫,丰韵不凡,粗识字义,而绣榻之旁,玉轴牙签,恒不去乎”,为嘉庆间名妓之一。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婚姻不幸而被迫为妓。这种婚姻不幸,有的是所嫁非人,为夫所卖;或是为妾为童养媳者,由于某种原因被休弃后,可能从夫家直接进入娼门;也有的因与丈夫感情不合,又难于改嫁他人,不得已而寄身青楼。这些女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例如传统力量的巨大压力,更有巨大的经济压力,她们因不能自立,离开夫家即难以为生,于是往往只能走卖淫之路。例如丹阳良家女子郭心儿,“父早亡,及笄之岁,母惑媒氏言,误字维扬郭某,成婚未几,竟以胁诱,堕入风尘,年十九,移家金陵之桃叶渡,妖冶倾一时。”又如扬州妓女陆庆儿,本是嘉兴良家女子,初为王三童养媳,长大不为婆婆所容而被直接驱事章台。再如,“徐二,江阴之青阳镇人,本姓张,乳名银儿,年十七,适同里徐权,田舍郎不解温存,大有骏马驮痴汉之戚。权又性耽逸乐,不愿力田。感于非人,夫妻皆赴吴门,转徙秦淮,作脂粉生活。”

  以上这种种情况,大都是非自愿的,所以往往会进行反抗。例如南京有个姓朱的妓门女孩,“年方十岁,教以歌曲,不肯发声,自言愿归里门,织布为业。”当然,也有一些甘愿卖笑的女子,这主要由于环境影响,或是自小薰染,或是日处污泥之中而麻木不仁。例如,据《潮嘉风月记》载:

  程江蜁船中,有雏女才十一岁,髦发鬖髿垂肩际若松尘。一夕,窥见其母与所欢横陈榻上,不觉欲心顿炽。比晓,靠母,欲人梳拢。母笑其年稚无识,谕止之。女曰:‘不如我愿,即服毒死,母无悔也。’越日,窃取鸦片和酒欲吞,母本弃之,不得已,为之请人梳拢。

  从根本上说,妓女与嫖客的关系就是以金钱换取肉体的买卖关系,这种关系是十分丑恶的,但并不是每个妓女都能意识到这一点。特别是一些雏妓,她们被卖入娼门时,小至七八岁,大不过十三四,尚无自主意识,无所谓自愿不自愿。况且在娼家衣食丰美,又教习诗词歌舞,生活环境似远“优”于过去。至二八芳龄,龟鸨为之请名士豪客梳拢时,大多数人都心安理得,急欲一展风姿。由于当时贞操观念的影响,人们多以处女为贵,许多嫖客有狎玩处女的嗜好,所以为雏妓梳拢被看作一件大事,几乎要按正式娶亲的办法来做,嫖客要为她购置大量衣物,要请客庆贺,要点大红蜡烛,所费之资为一般嫖宿的十倍以至几十倍。这既可给妓女带来一定程度的心理满足,又可为龟鸨敲诈嫖客提供了一个大好机会。甚至在乾隆年间,南京有些龟鸨让已经梳拢过的妓女多次冒充处女一再请人梳拢,从而骗取钱财,这就更为低劣与丑恶了。

  但是,不论一些妓女在娼门中是否满足,是否认识到自己的畸形命运,到年事渐长、阅历渐深,总会认识到娼门非久居之地,希望找个如意郎君而从良,使终身有靠,有个归宿。有些妓女达此目的了,而有些妓女只能飘零至死,极少数妓女却转为鸨母,开设妓馆,再剥削别人。但是,无论怎样说,绝大多数妓女都有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看破红尘。《续板桥杂记》就记载过这么一件事:

  许寿,本郡人。年逾二纪,举止风韵,俨如闺阁中人。有张生某夙与善,生以笔耕为业,而未有家室,岁入悉以遗姬。既而生以失馆,旅居,饔飱不继。姬招致之,日用皆取给于姬,衣履亦姬所制。继复为宛转营谋,得膺某邑侯之聘,馆谷丰美。濒行时,姬置酒祖饯,生恋恋不忍别。姬于酒半,忽抗声谓生曰:“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君留意烟花,罔思自立,浪游数载,如梦如泡。今年已三旬,一误岂容再误!自兹以往,君当绝迹狎邪,亟图嘉耦。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此后君勿复来,亦无复以妾为念也。”言已欷歔,泣下如雨。生大感动,即振策去。

  以上这段文字,记载了妓女许寿的复杂心理:她是爱张生的,当张生贫穷之际,她也不嫌弃张生,而到张生时来运转的时候,却决然地说出“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的话来,这是伤心至极的话。“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这真把世事看得透而又透了。许寿自惭形秽,自伤堕入风尘,对张生因爱之,故不欲害之、拖累之,饯酒与之诀别,这真是人间一大伤心事。

  四、太平天国的禁娼
  太平天国的起义是一场革命运动。任何革命运动都要不同程度地解放民众,光复人性,解放妇女,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和一切欺压民众、侮辱妇女的行为作斗争,禁娼也是其中内容之一。

  到了清朝末年,中国封建社会已十分腐朽,走到了尽头,而全国许多地区娼妓之盛正是社会腐朽的表现之一。由于社会腐朽到民众所不堪忍受的地步,农民揭竿而起,在短短的时间里,神州大地燃起了熊熊的革命烈火,凡是太平军所攻占的城镇,娼妓业都受到暂时的冲击,尤其是在南京建立太平天国之后所推行的禁娼措施,曾经在一定范围内强行取缔了妓院和娼妓,使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太平天国禁娼的命令, 今仅见于国宗提督军务韦俊、 石凤魁两人会衔颁布的《海谕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归正道》文告的第二条云:

  娼妓最宜禁绝也。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之当然。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从以上文告看来,“当娼者,合家剿洗”,“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这些禁娼措施是够严厉的了。当然,天朝的严令禁娼,并不意味着原有的妓女都被斩首了,实际上不过是以重刑示儆,禁令发布以后,即使原来是妓女,只要不再违禁卖淫,就不会受到处罚。由于采取了这么严厉的措施,在太平军所占领的东南各城中,在历来花事最盛、艳名远扬的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娼妓完全绝迹,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当时有个同情太平军并参加太平军工作的英国人呤唎在所著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记载:

  太平天国妇女或结婚成为家庭一员,或入姊妹馆,(许多大城中都设有姊妹馆,由专人管理)而不准单身妇女有其他生活方式。这条法律是为了禁娼,违者处以死刑。自然这是非常有效的办法,因为在太平天国所有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太平天国的禁娼措施同他们的社会理想与妇女政策是一致的。太平天国的革命者主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他们所构想的社会蓝图就是一个天下一个家、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在革命实践过程中,许多政策都贯彻了男女平等的精神,例如,推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买卖婚姻;禁止蓄养奴婢;发布“解放缠足令”;妇女可和男子一样工作、参政、作战,并和男子一样分得土地,等等。在这些主张贯彻的过程中,坚决取缔妓院、废除侮辱妇女、玩弄妇女的娼妓制度,也是势所必然的了。

  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的范围内娼妓制度的废除,也正像这个农民革命政权存在于一时一样,只不过是光辉灿烂的一闪现。在人类历史上、包括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娼妓制度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的,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与严刑峻法只能奏效于一时,而如果不把产生娼妓制度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土壤彻底铲除,彻底消灭娼妓制度是不可能的。

  当太平天国占领一地并严厉实行禁娼时,不少妓女就纷纷外逃。例如当太平军于1853年3月20日攻占南京时,秦淮两岸的妓女就纷纷逃往扬州、苏州、上海,仍操旧业。(如果不操旧业,她们又何以谋生呢?)太平军相继攻占扬州、苏州后,她们又纷纷逃在上海的租界,当时有不少地主富绅为躲避太平军也逃往上海,于是正好构成了买、卖双方的需要。“正如吃了半个苹果以后就再不能有一个整苹果一样,没有矛盾的另一面,就不可能有矛盾的这一面。”因此,在这个时期,上海租界的娼妓业飞速发展,至1864年左右,上海租界人口激增到50万以上,租界妓女也达668家之多。

  1864年是洪秀全逝世、天京陷落的一年。当曾国藩统湘军于1864年7月攻占天京之后,慈禧立即任命他为两江总督。他一面派遣军队追剿太平军的残部,一面着手恢复江苏、江西、安徽等地的经济。在繁荣和发展城市经济的过程中,曾国藩“效管仲之设女闾”,首先在南京发布弛娼令,并亲自倡设陆、李、刘、韩等六家妓院于清溪一带,允许六家任意增妓,以扩大规模,于是六家公开营业,“招四方游女,居以水榭,泛以楼船,灯火箫鼓,震炫一时,遂复承平之盛”。曾国藩还几次与幕僚、宾客买掉游览,召妓歌舞助兴,于是娼妓业很快地在江、浙地区向外地蔓延、恢复、发展。“一时士女欢声,商贾麇集,河房榛莽之区,白舫红帘日益繁盛,寓公土著风闻来归,遂大有丰昌气象矣。”对于这一时期娼妓制度被禁而绝迹、死而复甦、弛而复盛的过程,有人写诗感叹说:

  何顿风流久寂寞,青青无复柳千条。
  谁知几劫红羊后,又见春风舞细腰。

  当然,似乎不应该简单地认为,由于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了,所以废除娼妓制度失败了。从宋代至今,每个朝代之初,政府不同程度地禁娼,而且后一个朝代往往还比前朝严厉,可是都没有成功。那么即使太平天国最终得到了胜利,如果不彻底铲除娼妓孳生的社会土壤,娼妓制度又能废除多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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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末三帝为何均绝后? 生育力下降皇族联姻乱伦[转帖]


    拥有众多妃嫔的皇帝没有后代是怎样的奇闻?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清朝同治、光绪、宣统三帝个个绝后。爱新觉罗氏皇族到底怎么了?清朝到底怎么了?美国侨报援引了《历史不忍细看》的内容,对此进行了解读。


  三朝皇帝均无后

  光绪帝前朝皇帝载淳(同治),19周岁死去,身后没有留下一男半女。

  认为皇帝死时皇后阿鲁特氏已怀有龙种的,只是野史之说,信史未见确凿材料。

  清代皇子、皇帝大多正式结婚前已有性生活,娶嫡福晋之前就生有子女的也有不少先例。

  同治帝于同治十一年九月(1872年10月)举行大婚典礼,死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1875年1月)。单从大婚之日算起,他与众多的后妃宫女生活了两年零三个月时间,居然没有留下一点骨血,已属不可思议。

  光绪帝本人38周岁死去,身后竟然也没有留下一男半女。

  光绪帝娶有一位皇后,有名分的妃子两名,身边还有成群的妙龄宫女。

  他于光绪十四年十月(1888年11月)大婚,至光绪二十四年八月被囚禁瀛台前近十年时间,虽然政治上难以伸展手脚,基本上是个傀儡皇帝,但性生活还是有较大自由度的,尤其与他宠爱的珍妃。婚姻生活堪称甜美。

  光绪帝被幽禁在瀛台期间,皇后叶赫那拉氏还是伴着他。光绪帝住涵元殿,皇后住在对面的扆香殿。

  叶赫那拉氏入主后宫几十年,光绪帝对她几乎没有兴趣,但也绝不是没有碰过半个指头,史家说“承幸簿”很少留下光绪帝与皇后的性生活记录,“很少”不等于没有,尽管极有可能这是皇帝受“亲爸爸(慈禧)”所慑的逢场作戏。

  不幸的是,皇后也未能为皇帝生下一男半女,虽然她为此想得心酸,想得发狂。

  光绪帝,他的后妃们,慈禧太后,都渴望得到龙子,或者得个凤女也好,然而心都盼酸了,希望终于变成绝望。

  爱新觉罗氏皇族悲哀连连。据史料记载,光绪帝的继位人宣统帝溥仪,活了六十一周岁,也是绝后。

  史家不可能漏记

  三朝皇帝均无后,是不是史学家们疏忽漏记了?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中国传统思想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入主中原二百余年,已被儒家文化浸透了的爱新觉罗氏皇族,必以皇帝有生育能力为荣。

  皇帝有生育能力,这是至尊皇帝全部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

  即便是皇帝有过儿子后来夭折了,或者只是有过女儿,史官也会大加记载,不敢疏忽。

  可是有关史书、传记,均未曾对这个现象作出研究,这就说明三朝皇帝无后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探讨这三位皇帝为什么没有生育能力,虽然对研究清史,尤其对研究大清国皇权统治具有重要价值,但难度显然很大。

  主要是皇帝本身早就过世,那个时代的御医不敢探究此事,没有留下直接的医学资料,研究很难下手。

  于是,为何连续三位清帝都未生育,成为一团疑云,浮悬于史海上空。

  皇族婚配满蒙联姻埋祸根

  从现代医学角度看,清末三朝皇帝都未生儿育女,与满洲皇族的婚姻习俗有关。

  按照满洲皇族的婚配习俗,丈夫死后,允许妻子转嫁丈夫的弟弟,甚至可以转嫁儿子或侄辈。

  清太祖怒尔哈赤死前曾嘱咐:俟我百年之后,我的诸幼子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收养。

  大福晋是指努尔哈赤的嫡妻,大阿哥是指努尔哈赤的长子代善。有人认为,努尔哈赤所说的“收养”,是指自己死后将嫡妻归儿子代善所有。

  皇太极时代,莽古尔泰贝勒死后,他的众多妻子分别分给侄子豪格和岳托。努尔哈赤第十子德格类贝勒死后,其众多妻子中的一个被第十二子阿济格纳为妻。

  肃亲王豪格是皇太极的长子,多尔衮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是皇太极的亲弟弟,论辈分多尔衮是豪格的亲叔叔。

  但豪格娶的嫡妻博尔济锦氏,是叔叔多尔衮其中一个妻子(元妃)的妹妹。

  豪格死后,其嫡妻博尔济锦氏被多尔衮强纳为妻。

  大清国开国皇帝皇太极及其儿子顺治帝的婚配,都是典型的近亲婚配或乱伦婚配。

  建州女真的领头人努尔哈赤,为统一女真各部落,娶蒙古科尔沁贝勒明安的女儿为侧妃,开与蒙古部落联姻之先河。

  后来蒙古科尔沁部首领莽古思将女儿(孝端文皇后)嫁给了皇太极,又将两个孙女(孝庄文皇后、宸妃)嫁给了皇太极,后又将两个孙女(静妃、淑惠妃)、一个曾孙女(孝惠章皇后)嫁给皇太极的儿子顺治帝福临。

  满蒙皇族的政治联姻进一步加剧了婚配的乱伦性。

  中原伦理限制名存实亡

  清人入关后,受中原伦理观念影响,对皇室的近亲婚配和乱伦婚配逐渐限制。

  例如,康熙朝规定:阅选秀女时,秀女中属后族近支或母族属爱新觉罗之女的,应当予以声明。

  规定归规定,实际上近亲婚配和乱伦婚配依然存在。

  顺治帝娶一等侍卫佟国维的姐姐佟佳氏为妻,佟佳氏所生第三子即康熙帝玄烨,她后被尊为孝康章皇后。

  后来,康熙帝娶佟国维的女儿为妻,她就是孝懿仁皇后;孝懿仁皇后的一个妹妹也嫁给了康熙帝,后被尊为惇怡皇贵妃。

  这就是说,康熙帝娶了两个同父表妹为妻。佟国维对康熙帝来说,既是亲舅舅,又是岳父大人。

  此类现象还有不少。

  清朝皇帝生育力逐代下降

  综观清代皇帝,总体上越到后来生育能力越差,所生子女早夭比例越高。

  开国皇帝皇太极,享年51岁,可查的有名分的后妃15位,仅以此15位后妃为计算依据,她们和皇太极生了11个儿子、14个女儿。11个儿子中长到16虚岁以上的成人共7位,4个早夭;14个女儿中13位长到16岁以上,只有1位15岁死去,子女早夭的比例为20%。

  第二位皇帝顺治帝,患天花而死,终年24周岁还差1个月,共8个儿子、6个女儿,子女早夭比例为43%。

  第三位皇帝康熙帝,享年68周岁,共生了35个儿子、20个女儿,子女早夭的比例为51%。

  接下来几位皇帝生育能力有所下降,但不算太弱。到了第六位皇帝颙琰(嘉庆帝)时,儿女的早夭比例高达57%。

  到了第八位皇帝咸丰帝时,虽然他一生风流成性,有名分的后妃19人,却只生了2个儿子、1个女儿,大儿子出生后来不及取名就死了,女儿仅活到20虚岁,幸存的儿子就是后来的同治帝。

  至于同治帝、光绪帝、宣统帝,竟然均未生育子女。

  光绪自曝有遗精病

  正是遗传因素与政治压力导致光绪患有遗精、痨症等多种疾病。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也就是光绪帝死前一年,他曾亲自探究并写下自己的病原:“遗精之病将二十年,前数年每月必发十数次,近数年每月不过二三次,且有无梦不举即自遗泄之时,冬天较甚。近数年遗泄较少者,并非渐愈,乃系肾经亏损太甚,无力发泄之故。”

  光绪帝生于同治十年六月(1871年8月),写病原时三十六周岁,他从十五六岁青春发育期起就患了遗精之病,每月多达十几次。患有如此要命的疾病,无论怎样刻意播撒龙种也就成了徒劳。

  同治帝、宣统帝未育子女,恐怕也有此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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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集结号》 送“失踪”抗美援朝烈士回家[转帖]


  2009-07-06 作者:蒋韡薇 摘自《中国青年报》第13084期

  

  陈玉山,河北磄河县二区铁佛堂村人,1950年12月31日在突破“三八线”的战斗中牺牲,34岁,家属陈玉清。

  吕奎才,河北省北京市人,1950年12月1日在第三次战役中牺牲,22岁,家属吕邦俊。

  李金树,河北省天津市满楼区张窝管村人,1951年2月9日在584高地战斗中牺牲,24岁,家属李同玉。

  陈武昌,广东省阳会县人,1951年2月在584高地战斗中牺牲,23岁,家属陈王氏。

  周明星,四川省中贤县五燕区狮子村人,1951年2月在杨子山战斗中牺牲,25岁,家属周明发。

  ……

  农民历时10年将抗美援朝烈属证送达家属

  11月13日和12月3日,河北保定农民李红旗相继将两张抗美援朝烈属证送到位于北京和天津的两名烈属手中。在为国捐躯半个多世纪后,两名烈士终得魂归故里。

  这是他找到的第二名和第三名烈属。从偶然淘得5张烈属证,到第一名烈属去年8月在河北香河浮出水面,李红旗在工作之余,花了十年时间寻找。

  因为李红旗的努力,抗美援朝烈士这个让人印象越来越模糊的英雄群体,穿越历史的烟尘再次走进一些人的视野。李红旗,成了送烈士回家的人。

  2009年4月,李红旗带着媳妇去四川。

  从河北老家保定乡下出发,经过石家庄,坐上火车去成都,有将近两天的旅程。这是李红旗第一次出远门,此前这个37岁的男人最远只到过北京和天津。一路上,他背着一个黑色背包,里面装有2000元,还有一张薄薄的蓝色纸片——一份抗美援朝烈属证。证书的主人周明星,四川中贤县狮子村人,曾在339团九连服役,1951年2月牺牲于杨子山战斗中。

  “不能拿这些烈属证去挣钱”

  李红旗这次旅行的起点,始于12年前。那时他刚结婚,带着新媳妇去保定玩,在旧货市场上发现了5张“革命烈士家属证明书”。这些证书看上去年代久远,纸张略有些发黄,但保存完整。他决定把这些烈属证买回家收藏。

  “一张破纸五百块?”新媳妇强烈表示反对。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带着死亡的气息,是“晦气的东西”。

  李红旗一边和摊主讨价还价,一边继续翻检。一本油印的抗美援朝战争记录和一份由高级别官员签署的唁电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翻开战争记录,里面记载了几次军事会议,以及备战的情况。

  “听说是从一个部队的旧货仓库里收来的,部队换防,扔掉了很多旧东西。”摊主说。

  李红旗掏出2500元,把5张抗美援朝烈属证和作战记录带回了家。他盘算着,过阵子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他把烈属证给老父亲看。老爷子盘腿坐在床上,对着光线看了很久,冒出一句:“这是烈士的东西,咱应该还给人家。”

  “还?这是我花钱买的,还指着这个挣钱呢。”李红旗收起烈属证,嘀咕几句。

  几个月过去了,老父亲不时提起这些烈属证,“你说,你出个门我多担心啊。这些烈士,他们都是英雄啊,他们的父母家人,一定也很想念他们。咱还是把东西送回去吧。”

  李红旗空闲时,翻看买回来的那本记录,知道这场战争打得异常艰苦。他没怎么读过历史书,不知道这些烈士所在的部队,是朝鲜战场上打得最艰苦的一支部队,也不知道志愿军最高统帅彭德怀,曾在祝捷电报中破例为这支部队使用了“万岁”这一至高无上的赞美词。

  他越来越觉得,不能拿这些烈属证去挣钱。

  这一找,就是10年

  “开始想的忒简单,不就是把东西邮回去吗?最近的一个烈属证,地址就在我们河北。多近啊。肯定最好找。”

  李红旗翻出陈玉山的烈属证。他信心满满,没想到,这一找,就是10年时间。几经打听,得知河北如今并没有烈属证上的地名铁佛堂村。

  一度,李红旗也觉得很沮丧。和父亲喝酒的时候,他说:“这些烈属证怕是找不到主人了。”

  2003年,李红旗带着烈属证到了北京。一个在卢沟桥纪念馆工作的亲戚,觉得这些烈属证应该是真的,并且建议李红旗去北京军事博物馆问问。

  军事博物馆的专家仔细核对了烈属证,确认都是真的,还告诉李红旗,他手上的那份唁电也是真的。唁电里那位牺牲的烈士,很可能是一位级别比较高的军官,信上对该烈士生平功绩有较多的描述,信末有多位志愿军高级官员联合署名。其中一位的后人,现在是中央军委高级领导。

  为什么这些烈属证和唁电,没发到烈士家人手中呢?专家也猜不出答案。

  2007年7月,一个做小买卖的人来到李红旗家所在的定兴县固城镇国兴村。李红旗照例问了句“听说过铁佛堂村吗?”这一次,答案让他“蹦了起来”。

  “不要,我不要你给我烈属证”

  114没有登记铁佛堂村村委会的电话,只有铁佛堂村小学的电话。李红旗打电话到小学,想让对方帮助寻找陈玉山烈士的家人,对方很不耐烦地挂掉了电话。

  李红旗再打去,对方又挂断。如此再三。

  “他们大概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哪有隔了50多年,一个农民来送烈属证的,要送也该是政府送,对吧?”

  李红旗说要给对方发烈属证传真件,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对方估计是怕李红旗再骚扰他们,干脆把电话撂一边,怎么打都是占线。

  “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我不能放弃。总得想点办法啊。”他和弟弟一合计,同村的号码,前几位总是一样的,差别在最后两三个号码。挨个打,还怕找不到铁佛堂村其他人?

  在100元电话卡快要用尽的时候,终于打通一个电话,是铁佛堂村一家工厂的。

  对方耐心听李红旗说完缘由,告诉他,村里的一个干部正巧在工厂检查工作,可以去找干部来听电话。李红旗顿时激动起来,“遇到好人了”。

  4天后,李红旗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上来就说:“我就是你要找的家属陈玉清。”

  在电话里,陈玉清说他是烈士陈玉山同父异母的弟弟,比陈玉山小15岁。现在父母都不在世了,他自己也年近八十。

  李红旗认定,这个陈玉清就是他找了10年的人。

  “我把烈属证给你送过去。”李红旗在电话里说。

  “不要,我不要你给我烈属证。”

  挂了电话,李红旗和家人讨论这件事。“他是不是怕咱们跟他讹钱?”

  李红旗后来知道,陈玉清拿着烈属证复印件去了北京,找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找过北京军区,最后找到了陈玉山烈士曾经服役的38军。老人的愿望很简单,请组织上派人去找李红旗,从他手上拿回烈属证,再由组织还给家人。在陈玉清看来,这样才是“规矩”的做法。

  几个月过去了,事情毫无进展。李红旗决定,还是亲自去送还烈属证。

  一见面,陈玉清就哭了。他告诉李红旗,哥哥当年是和父亲赌气后离开家的,此后就没了音信。1978年父亲临死前还在念叨:“这个逆子,我要死了,他都不回来看我”

  接到李红旗电话后,陈玉清特意去给父亲上坟,告诉父亲:“我哥不是逆子,他是个烈士,是抗美援朝的烈士,是国家的英雄。”烈属证上写着:陈玉山,1950年12月31日在突破“三八线”的战斗中牺牲,34岁。

  县里民政局听说了这件事,也赶来探望。领导说,要给陈玉清家落实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抗美援朝的烈士家属,可以得到2000斤小米。“如今谁还会在意那2000斤小米呢?”李红旗说。他安心的是,终于有一个烈士“回家”了。

  他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李红旗用10年时间找到烈属证的主人,当地媒体最先报道了这一新闻。很多人都议论起这件事,这让李红旗看到了媒体的力量,他想要借助媒体寻找其他烈士家人。

  他最先找到《天津城市快报》和《北京青年报》,把天津籍烈士李金树和北京籍烈士吕奎才的信息刊登出去。一家报纸错把37岁的李红旗写成了“河北老人”。

  “他们大概直觉认为,会做这样事的人,都是年纪大的人吧。现在年轻人都讲物质回报,不做傻事。不过没关系了,我不在乎。我的目的就是找到烈士后人,只要能找到人,别的都不重要。”

  很快,一位读者告诉邓淑清,报纸上登的好像是她家的小叔子。烈属证上吕奎才的家属名叫吕邦俊,正是邓淑清的公公。邓淑清并没有见过小叔子,并且,小叔子不叫吕奎才。

  过了一阵子,邓家装修老宅,居然在墙壁上的缝隙里,找出一包老物件,其中就有两张军属证。

  第一张军属证系烈士所在军部于1950年8月12日签发,名字为“吕金财”;第二张军属证为上级单位于1950年8月29日签发,名字为“吕敬财”。

  李红旗清楚地记得,得到邓淑清反馈的这天,正是奥运会开幕的前一天。“我高兴坏了,觉得全世界的好事都赶一起了”。因为烈士的名字没对上,他在电话里建议邓淑清,去找老邻居打听打听。

  面对手上3张名字不同的证书,如今年近八旬的邓淑清也不确定,小叔子到底叫什么名字。

  有关小叔子的事,倒是一些老街坊知道得更多些。“吕金财”是北平解放前三天被抓壮丁走的,此后再没回来过。家人是收到军属证后才知道他参加了部队,并且随部队在东北工作。因为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和书信,吕邦俊多年来一直努力寻找儿子。

  “直到1958年,他被毛主席接见后,回来不再找儿子了。”邻居隐约记得,那似乎是毛主席接见革命烈士家属的一次活动。

  吕邦俊于1963年去世。“吕金财”也从此被家人遗忘。他连一张照片也没有。

  李红旗把烈属证送到邓淑清手里,这位从未见过小叔子的老妇人也伤心地哭了。“他终于认祖归宗了,我没法谢你啊。”

  同样通过媒体,他找到了李金树的家人。

  “我真不是为了钱来的”

  2009年,在成都一家媒体承诺赞助差旅费后,李红旗决定带着媳妇去成都。他随身只带着2000元钱,还有那张烈属证。

  这位烈士叫周明星,四川省中贤县五燕区狮子村人,1951年2月在杨子山战斗中牺牲,25岁,家属周明发。

  到了成都,住进对方指定的宾馆,记者答应第二天带他去寻找烈士家人。直到第二天下午,记者还没有来。李红旗有些着急了,他打电话给记者,对方吞吞吐吐地说,赞助的事黄了,让他回河北去。

  “我一听就着急了。人都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啊?”交涉了半天,还是没办法。不过李红旗也能理解对方的难处:他就是一个小记者,领导不同意,你有啥办法。

  晚上,他在宾馆看电视,专找新闻看,记下了三个本地电视台的热线电话。

  “我挨个打电话去,介绍我自己,说是来找四川籍烈士家人的。他们都很客气,有一个接线员还挺同情我的遭遇,觉得我做的事很伟大,要向我学习。我跟他们说,我需要找人解决我的路费。一说这个他们就为难,说要向领导请示。”

  第二天,成都几家媒体报道了李红旗入川寻人的消息,但没有一家承诺帮他解决路费。

  正当他着急的时候,《平安成都》栏目的记者来了。“他们答应给我支付往返路费和住宿费,大概总要3000元吧,不过他们要求独家报道。”

  “我答应了。很快有别的报社记者打电话来,我告诉他们我答应《平安成都》独家采访了。他们有点不高兴,也有人跟我说他们也可以给我出路费,给我5000元、8000元。我没答应。我真不是为了钱来的,只要能找到烈士家人,比什么都好。”

  因为害怕无法面对那些敬业的记者,李红旗连夜搬了宾馆,还把自己的手机关了。

  在四川省地名编撰委员会和档案局,都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李红旗又把记者带到了成都市公安局,查找烈属周明发。系统显示,有三个人叫周明发,但都在重庆。

  前两个周明发很快被排除了。4月20日,李红旗到了万州甘宁镇二屯村,找到第三个周明发。

  老人已经81岁,耳背。李红旗只好趴在他耳边,大声重复自己找来的原因。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周明发。周明星是我弟弟,解放前出去当兵,一直没消息。”老人的眼泪,哗哗地流。

  据查,当地有个地名叫狮子口,和烈属证上的信息基本能对上。

  周明发在家里摆上香烛祭拜祖先,告诉先人:弟弟回来了,他是英雄。持续的鞭炮声,震动了全村老少。

  “看来这张烈属证很难送回去了”

  “媒体的力量太大了。”李红旗说。自己花了10年时间,才找到一个烈士,没想到媒体一介入,一年就找到了三个。

  在找到第一个烈士家属后,有人找上门来,愿以每张2000元的高价,购买他手上剩余的4张烈属证。李红旗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尽管获利是他最初买烈属证的动因,但在这10年里,他明白这每张纸片里,都寄托着一个英雄的灵魂,他们要回家。“生命是无价的,你说我能卖掉他们吗?”李红旗反问。

  在寻找烈士家人的过程中,李红旗学会了上网。偶然地,他检索到一篇署名郭于华的文章。文章对这些烈属证流传到旧货市场感到心痛:“普通人的历史命运,难道就在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尽管不知道文章里写到的约翰·肯尼迪是谁,但李红旗觉得他说的话很有道理:评断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它培养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它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怀。

  他把这篇文章打印出来,和仅剩的那张烈属证收藏在一起。最后一位还没有回家的烈士叫陈武昌,广东省阳会县人,1951年2月在584高地战斗中牺牲,23岁,家属陈王氏。

  “陈王氏这个名字太模糊了,等于只有一个姓。而且烈士死的时候那么年轻,应该没有娶妻,这估计是他母亲的名字,他母亲现在应该也过世了,看来这张烈属证很难送回去了。”李红旗说。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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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齐奥塞斯库的末日审判[转帖]


作者:张耀杰 2009-7-31 13:25:30 发表于:博客中国

提起罗马尼亚,三十岁以上的中国人都不会陌生,它位于巴尔干半岛东北部,面积二十四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二千四百万。对于总统尼古拉·齐奥塞斯库,中国人也是非常熟悉的,他曾多次来我国访问。可是,你知道吗?八十年代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却是——齐奥塞斯库的最后日子。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当欧洲的千万个家庭正围坐在五彩缤纷的圣诞树旁欢聚时,罗马尼亚总统尼古拉·齐奥塞斯库和夫人埃列娜·齐奥塞斯库却站在一个临时军事法庭的刑场上。

他的背后是一堵砖墙,上面布满了弹孔。七十一岁的尼古拉·齐奥塞斯库身着黑色西装,和夫人站在一起。

布加勒斯特下午四时,枪声响了……这一天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风暴迭起


一九八九年末。

东欧大陆的动荡终于波及了罗马尼亚。

十一月二十九日,罗马尼亚体操明星科马内奇出逃,寻求西方的庇护。到美国后,她将出逃的“恐怖经历”向西方新闻界公布。

这似乎是一个前兆。

十二月十五日,罗马尼亚边境城市蒂米什瓦拉发生警察与当地居民的激烈冲突,双方都使用了武器,造成了人员伤亡。动乱开始了。

就在罗马尼亚国内动乱开始蔓延的时候,齐奥塞斯库似乎还相当沉得住气。十二月十八日,他照常飞往伊朗进行为期三天的国事访问,并同伊朗总统拉夫桑贾尼举行了会谈。唯一的不同是,他的夫人埃列娜·齐奥塞斯库未像往常一样随他出访。作为罗马尼亚政府第一副总理,她坐镇国内,控制事态发展。此时在遥远的德黑兰,齐氏还一再宣称:“我们的形势是稳定的。”

十二月二十日,一个可怕的消息在罗马尼亚不胫而走:保安部队在蒂米什瓦拉实施“大屠杀”,几千人丧生,上万人被捕或失踪。当晚,齐奥塞斯库从德黑兰刚一回国,立即到电视台发表讲话,严厉斥责蒂米什瓦拉动乱是“帝国主义和复仇主义集团以及外国间谍机构组织的”,是企图“阻止社会主义发展,使国家倒退到外国的统治下”。十二月二十一日,他又在首都举行的群众大会上发表讲话,呼吁全国保持稳定。

但是,此时群众已无心听他演讲了。就在这一天,布加勒斯特爆发了反齐奥塞斯库的示威游行。人们高呼:“不要齐奥塞斯库!”“要自由!”“要面包!”示威者冲进书店,焚毁齐奥塞斯库的著作。

与此同时,以伊利埃斯库为首的罗马尼亚“救国阵线”宣告成立,宣布解散齐奥塞斯库的全部政权机构。

紧接着,支持齐奥塞斯库的保安部队与反对他的军队和群众在首都市区展开了激烈的巷战。

十二月二十二日,“起义者”占领了电台和电视台,宣告齐奥塞斯库“下落不明”。


仓促出走


此时齐奥塞斯库感到大势已去。

十二月二十二日,齐奥塞斯库夫妇决定坐飞机出走。四十六岁的飞行员马鲁坦在《罗马尼亚自由报》上回忆说,十二月二十二日,他接到命令飞到罗共中央办公大楼,去接齐奥塞斯库。当时齐氏夫妇和另外的四个人前来,其中包括罗共高级领导人曼内斯库的妻子,还有齐氏的两名保卫人员。由于直升飞机座舱狭窄,其他领导人被留在大楼内。

“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因为要直升飞机在数百万群众头上飞过,是不正常的。”这位飞行员回忆说。但他必须执行任务。

十一点四十分,飞机起飞。在座舱狭窄的飞机上,位置不够,以至副机师要坐在齐奥塞斯库的膝上。飞机直飞布加勒斯特以北的斯纳戈夫村,齐奥塞斯库在那里有一个夏宫。

飞机飞行了二十五公里,到了斯纳戈夫村,在别墅花园里降落。在这里,曼内斯库的妻子玛丽娅和一名叫博布的政治局委员被要求离开直升飞机。当时,“玛丽娅吻了齐奥塞斯库夫妇的手”。据说博布离开飞机后不久即被捕。齐奥塞斯库在别墅打了两个电话,到厨房吃了些东西,又装了两大袋子食品。

飞机又一次起飞以后,齐奥塞斯库决定飞往布加勒斯特西北十八英里的博泰尼军用机场。很显然,齐氏夫妇决定离开罗马尼亚。

此时的齐奥塞斯库已焦躁不安。他命令飞行员不要与地面指挥塔联络。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齐的保镖都用手枪指着飞行员。

这位并不忠于齐氏的飞行员回忆说,他故意飞得很高,以便使雷达可以追踪到直升飞机的踪迹。当接近军用机场时,马鲁坦告诉齐氏夫妇说,他们可能已被雷达追踪到了。

齐奥塞斯库同时也听到了广播,说罗马尼亚领空已被封锁,禁止飞行。齐立刻命令飞行员在军用机场以外的地方降落,他最怕落入叛军手中。于是在距布加勒斯特五十二公里处的一个小镇附近的旷野上降落了。这时,效忠齐氏的人乘坐两辆汽车追上了他们,齐氏打算到公路上碰碰运气。此时已是二十二日下午一点左右。


公路上的运气同样不济。

齐氏夫妇和两名保镖首先截住了一辆紫红色达契亚牌汽车。但半小时以后,无线电广播了他们逃跑的新闻,并描述了这辆汽车的特征,于是他们只好在沃克雷什奇村停了下来。

……

究竟往哪里跑?这始终是齐氏夫妇和保镖一直讨论的问题。埃列娜建议取道科比亚森林,那里有罗马尼亚四号人物迪姆卡的一所别墅,迪姆卡一直是这对夫妇的好朋友。而齐奥塞斯库则坚持去特尔戈维什泰城边的特种钢铁公司,他曾多次视察过这个工厂,并认识那里秘密警察的头目。

车子朝特钢工厂开去。

此刻,电台正广播米尔恰·曼内斯库的一篇讲话,齐奥塞斯库刚听到前面的几个字,就像昏厥一样瘫倒了,头垂到仪表板上,接着他又抬起头来,喃喃自语:“完了!但愿情况不是这样。”

当汽车一靠近特钢公司的值班亭,工厂的第一道门就打开了。齐的保镖走下汽车,上前与工人搭话,这个保镖回来说道:“工人已经罢工了!”这时,有十多个人围过来,有人认出了这对夫妇,人们开始向车子投掷石块,同时高呼:“打死杀人犯!”

工厂的警卫也加入了呐喊者的行列。这时,埃列娜又一次抓住了彼得里绍尔的脖领,命令他开车冲过去。汽车终于冲进工厂,又从后门逃了出来。


泪水涟涟


从特钢厂逃出来后,齐奥塞斯库哭泣起来。“我看见他脸上有泪水。”彼得里绍尔后来回忆说。

……

彼得里绍尔发现前方右侧数百米的地方有一栅栏门,这里是植物保护中心。他把车子开进去,停在两棵松树之间,并告诉齐氏夫妇已经进停车场了。埃列娜此时才放下了彼得里绍尔的脖领。齐奥塞斯库让彼得里绍尔进去探问,看看人们是否愿意帮助他们。

于是这位司机人质登上灯火通明的台阶,走进大厅。里面有十几个人正在从电视里观看白天发生的事情。彼得里绍尔对他们说,他已经抓到了齐奥塞斯库夫妇,就在楼下的汽车里。没想到那些人听后哈哈大笑起来,因电视里宣布齐奥塞斯库夫妇已经“就擒”。他只好反复解释,起劲地做手势,结果那伙人仍将信将疑,嘻嘻哈哈地让他悄悄把两口子带来,以免惊扰他们看电视。幸好有一位他认识的技术员发觉彼得里绍尔的惊恐不像是装出来的。他立即驱散众人,腾出了一间办公室,让彼得里绍尔把齐氏夫妇领来。

齐奥塞斯库夫妇疲惫不堪地走出汽车,看到那位技术员站在台阶上向他们招手。彼得里绍尔上前搀扶着齐奥塞斯库,埃列娜紧随其后。他们进了那间办公室,就被关了起来。那个技术员随即给一个军事中心打了电话,一个军车队很快赶到这里,陷于四面楚歌中的齐氏夫妇终于落入士兵手中。

他们随后就被带到车站附近的兵营里。


最后的审判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罗马尼亚人民在激烈的枪炮声中,战战兢兢地度过了一年一度的圣诞节。

而就在这一天的下午,在罗马尼亚一个军营的餐厅里,设立了一个秘密军事法庭,准备对齐奥塞斯库夫妇举行最后的审判。

两点左右,原罗马尼亚总统、罗共中央总书记尼古拉·齐奥塞斯库和夫人埃列娜被军人从一辆装甲运兵车上押解出来,坐到秘密军事法庭的被告席——一张普通的桌子后边。

七十一岁的齐奥塞斯库身着黑色外套,面色苍白,神情疲惫。他的夫人埃列娜包着头巾,表情木然地坐在他身边。

一个医生走来为齐奥塞斯库量血压。随后——审判开始。

有人大喊:“站起来,这是法庭!”

检察官:齐奥塞斯库先生,您还有机会在合法组成的法庭前说话。我希望你为自己辩护……这是你的权利。

齐奥塞斯库(以下简称齐):我不承认任何法庭,我只承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政变,我不承认任何人。

审判长:我们根据本国宪法来审判你,这不是你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我们了解法律。

接着,检察官宣布,由公安部宣读起诉书:

“今天审判被告尼古拉·齐奥塞斯库和埃列娜·齐奥塞斯库,乃是因为他们对抗罗马尼亚人民的罪行……”

这个控诉书上罗列他们的罪行是:

一、大量屠杀人民,牺牲者超过六万名;

二、利用秘密警察来对付人民和国家,损害了国家的力量;

三、在各个城市制造爆炸事件,破坏建筑物和公共财产;

四、把国家经济搞得一团糟;

五、在国外银行存款超过十亿美元,并企图利用这笔款外逃。


检察官:大家都知道到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为止,整个国内发生的事情。缺少医药,缺少许多人民所必需的东西。是你让许多小孩不治而死,而且让军事医院中没有医药,没有暖气,也没有吃的……

检察官:蒂米什瓦拉是怎么回事?你知道蒂米什瓦拉的种族灭绝吗?

检察官:被告!回答你在瑞士存款的事情!

检察官(转向埃列娜):你是副总理,你有没有向蒂米什瓦拉下令开枪的。

埃:你们也是官员,你们应当知道政府是不会在蒂米什瓦拉下令开枪的。

检察官:那么是谁下令开枪的?外面谣传这些恐怖分子是国家安全局的人。……你!齐奥塞斯库,米勒将军(罗马尼亚前国防部长,传言自杀而死)是在什么情况下死的?

齐:米勒是叛徒,是他自己单独离去,并决定自杀的。他未能执行重建秩序的命令。

……

此时,法庭审判暂停片刻,不久后开庭,检察官即开始宣判:“根据刑法第一六二条、第一六三条、第一六五条和第三七五条,我们认为两名被告有罪。现在特别军事法庭宣布,今天判决如下:没收被告的所有财产,并处以死刑。”

辩护律师:我认为对两位被告的审判法律程序是正确的。关于他们签不签名,只要有证据他们仍应被起诉……不过我要求法庭,此项判决绝不能出于报复的原因。

齐:我不承认……

主席:此项判决不准上诉。

审判后不久,齐氏夫妇即被带赴刑场。当地时间下午四点,一支三人的行刑队执行枪决。

据外电报道,行刑前,埃列娜曾向行刑士兵喊道:“你们怎能向我们开枪,我曾经那么关怀你们,我是你们的母亲。”

一个士兵回答说:“不,你不是我们的母亲,你是杀死我们母亲的凶手。”

枪声骤然响起……

十二月二十六日,罗马尼亚电视台播放了审判齐奥塞斯库和他被枪决后的录像。


风暴的背后

齐奥塞斯库一九一八年生于罗马尼亚的一个农民家庭,在九个孩子中排行第三。他少年时做过鞋匠的学徒,后来当了工人。十六岁时加入罗共,在当时仍处于地下状态的罗马尼亚共产主义运动中是一名活跃的少年。自一九六五年起,他连续担任罗共总书记二十四年。

在国际上,他曾一度很受尊敬。美国的两位总统尼克松和福特都曾访问过罗马尼亚,英国女皇还授给齐奥塞斯库以尊衔。

是什么导致这位十四岁起就“为人民奋斗”的政治家晚年的结局如此悲惨?


黑色幽默——“社会主义是一家”


这是在罗马尼亚流传最广的“佳话”。齐奥塞斯库自一九六五年坐上罗共第一把交椅以来,仅用三年时间,又当了罗马尼亚国家元首和罗马尼亚三军统帅。一九七四年他又修改罗马尼亚宪法,当上了罗马尼亚总统,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同时,他清洗异己,迫使一大批老干部下台,在各个关键岗位上安插亲信和家族成员,完全建立了自己的家族统治。

夫人埃列娜·齐奥塞斯库从一名纺织工人平步青云,最后当上了罗马尼亚第二号人物:罗共中央政治局执委、政府第一副总理。

小儿子尼古·齐奥塞斯库是罗马尼亚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因齐氏夫妇均已年过七旬,他们又将小儿子调任一个县的县委书记,以便接他们的班。

大儿媳波丽亚娜是罗马尼亚少先队全国委员会主席,团中央书记。

哥哥马林·齐奥塞斯库,原为罗马尼亚驻奥地利使馆商务参赞。

弟弟安德鲁察·齐奥塞斯库,原为罗马尼亚内政部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在罗共中央委员名单里,姓齐奥塞斯库的就有六、七人。一些其他亲戚包括埃列娜的兄弟等,也担任了罗共中央委员、政府部长等要职。因此,相传罗共中央开会,就好像是齐奥塞斯库的家庭会议,“社会主义是一家”的笑话不胫而走。二十几年的惨淡经营,齐氏居然在社会主义的罗马尼亚,成功地建成了颇有中世纪色彩的“齐家天下”。

历史常常不给人留下反省的机会,对于齐奥塞斯库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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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国将帅系列: 开国将帅系列之一[转帖]


1955年授将军衔者的级别待遇情况


 一、1955年授大将军衔的10人中:

  王树声、许光达定为正兵团级。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为1952年评级时的军委委员级。

  二、1955年授上将军衔有57人,具体名单如下(上将军衔授予标准,主要是1952年评定的正兵团级干部,也有副兵团级和1名准兵团级干部):

  傅 钟 萧 华 甘泗琪 宋任穷 赖传珠 王宏坤

  苏振华 刘亚楼 陈锡联 陈士榘 宋时轮 叶 飞

  杨得志 黄永胜 谢富治 杨 勇 李 达 周士第 ?

  韦国清 朱良才 王新亭 周 桓 李志民 赵尔陆

  董其武 陶峙岳 陈明仁

  2、副兵团级上将19人:

  李克农 彭绍辉 张爱萍 韩先楚 李 涛 傅秋涛

  王 平 吕正操 洪学智 郭天民 周纯全 杨至诚

  陈再道 陈奇涵 刘 震 陈伯钧 钟期光 唐 亮

  李天佑

  3、准兵团级上将1人:贺炳炎(1952年西南军区副司令员)

  4、未评军队级别而授上将的为2人:乌兰夫 阎红彦

  注:1956-1958年授上将2人:王建安(1956) 李聚奎(1958)

  三、1955年授中将军衔177人,具体名单如下(中将军衔的授予标准,主要是1952年评定的副兵团级和准兵团级干部,实际有1名为正兵团级干部和一部分战功显赫的正军级干部):

  1、正兵团级中将1人:徐立清(主动申请降衔)

  2、副兵团级中将22人:

  肖向荣 张经武 张 震 刘志坚 阎揆要 钟赤兵 ?

  唐天际 谭希林 莫文骅 刘道生 陶 勇 吴法宪

  成 钧 程世才 李天焕 廖汉生 郭化若 唐延杰

  张南生 杜义德 王必成 王近山
  3、准兵团级中将55人:

  万 毅 王 诤 孙 毅 甘渭汉 朱 明 王宗槐

  蔡顺礼 邱会作 张令彬 饶正锡 倪志亮 梁必业

  李作鹏 赵启民 方 强 罗舜初 王秉璋 罗元发

  聂风智 曹里怀 周赤萍 邱创成 匡裕民 向仲华

  谭家述 李寿轩 崔田民 欧阳毅 冼恒汉 王恩茂

  张国华 肖望东 丁秋生 赖 毅 旷任农 林维先

  周贯五 刘先胜 刘培善 彭嘉庆 黄火星 刘兴元

  文年生 詹才芳 梁兴初 吴克华 毕占云 陈正湘

  彭明治 姚 喆 杜 平 曾思玉 郑维山 聂鹤亭

  贺 诚

  4、正军级中将99人:

  王尚荣 苏 静 刘少文 刘西元 孔石泉 袁子钦

  傅连璋 韩振纪 李 耀 邓逸凡 汤 平 余秋里

  陈庆先 刘 忠 孙继先 张 藩 徐斌洲 韦 杰

  滕海清 庄 田 刘浩天 杨秀山 周希汉 顿星云

  周仁杰 康志强 方正平 饶守坤 王辉球 常乾坤

  曾国华 朱辉照 余立金 吴富善 黄志勇 胡奇才

  周 彪 彭 林 刘昌毅 韩练成 张贤约 郭 鹏

  刘金轩 张达志 赛福鼎/艾则孜 钟汉华 秦基伟

  孔从周 范朝利 谭冠三 阿沛阿旺/晋美 李成芳

  陈 康 张才千 张翼翔 覃 健 鲍先志 皮定钧

  周志坚 张祖谅 廖容标 刘 飞 梁从学 钱 钧

  张仁初 饶子健 陈仁麒 杨国夫 晏福生 吴瑞林

  杨梅生 田维扬 欧阳文 张池明 刘转连 孔庆德

  谭甫仁 何德全 徐深吉 韩 伟 袁升平 王道邦

  王紫峰 赵 榕 肖新槐 吴信泉 周玉成 曾泽生

  温玉成 曾绍山 陈先瑞 旷伏兆 李雪三 谢有法 ?

  张天云 卢 胜 黄新廷 吴先恩 朵噶.

  注:1955-1958年授中将2名:聂鹤亭(1956)、贺 诚(1958)

  四、1955年授少将802人,具体名单如下(少将军衔的授予标准主要应是1952年评定的副军级和准军级干部,但实际上有1名副兵团级干部,3名准兵团级干部,673名军级干部和125名资历较深且战功卓著的正师级干部):

  1、副兵团级少将1人:贺晋年(1950年任东北军区副司令员)

  2、准兵团级少将3人:解 方 袁也烈 段苏权
  3、正、副、准军级少将673人(大部获一级解放勋章):

  林 浩 李迎希 金如柏 张希钦 张文舟 王蕴瑞 王政柱 潘 焱 李中权

  苏 进 张广才 刘永生 廖海光 何以祥 吴世安 王集成 漆远渥 谷景生

  张学思 张明远 陈 沂 刘其人 魏传统 李 信 陈锐霆 钟 伟 朱绍清

  李文清 陈美藻 陈华堂 曹广化 范子瑜 黄振棠 邱 蔚 胡炳云 张平凯

  李夫克 王光华 徐文烈 徐德操 龙书金 何克希 段焕竞 高体乾 陶汉章

  鲁瑞林 萧文玖 帅 荣 萧全夫 邓家泰 黄文明 梁仁芥 韩东山 王智涛

  谢振华 傅崇碧 郭炳坤 邓少东 贺东升 桂绍彬 王振乾 杜文达 郭林祥

  李耀文 李人林 曾 涤 封永顺 涂锡道 查国桢 何维忠 谷广善 徐国珍

  常玉清 阎捷三 康健民 彭德清 高朗亭 杨嘉瑞 张世珍 李世安 钟国楚

  覃士冕 喻缦云 傅传作 傅家选 张廷发 段德彰 张 雄 曾 生 曾克忠

  唐子安 刘居英 何辉燕 刘华哲 刘有光 刘华香 舒 行 左 齐 戴润生

  童陆生 李呈瑞 曾 美 曾如清 张西三 肖应棠 裴周玉 林接彪 王启明

  丁 盛 赵 杰 刘 岱 谢 明 江拥辉 刘秉彦 曹传赞 王绍南 谭善和

  高体乾 高存信 孙超群 谢 良 刘文学 谢云晖 谢立全 谢胜坤 谢福林

  谢镗忠 谢家祥 赖春风 詹化雨 廖政国 廖冠贤 熊伯涛 盛志华 黎化南

  黎有章 梅嘉生 颜金生 戴文彬 戴正华 方升普 杨焕民 刘永源 李 震

  唐 凯 吴保山 袁 渊 张驾伍 张崇文 刘子云 杨树根 何廷一 张汉丞

  薛少卿 石忠汉 朱虚之 沙 克 莫炜华 王德贵 杨尚高 杨尚儒 粟再山

  韦祖珍 裴志耕 黄新友 石志本 谢 斌 甘思和 高厚良 刘 丰 萧 前

  萧永银 余 非 易耀彩 黄立清 黄曹龙 赵一萍 马 龙 卢仁灿 郑国仲

  刘华清 王永浚 张元培 余述生 高志荣 谢甫生 魏天禄 刘 义 丁世方

  何 政 唐 铎 宋献璋 李杰然 查玉升 杨尚高 胡荣贵 王贵德 陈鹤桥

  张铚秀 张秀龙 詹大南 潘振武 陈 宏 周纯麟 叶楚屏 魏 镇 龙 潜

  汤光恢 王六生 何志远 张闯初 符确坚 刘毓标 李辉高 赵冠英 童炎生

  周文在 唐金龙 彭寿生 李德生 秦化龙 彭显伦 萧元礼 刘子奇 李丙令

  郭维城 陈 德 陈发洪 胡继成 林 遵 林忠照 王东保 邱国光 萧思明

  黄忠学 黄作珍 徐绍华 王耀南 于权伸 刘 何 刘华香 刘 彬 刘 昌

  陈明义 张开荆 贺 健 谭友林 吴 烈 钟人仿 邹 衍 张竭诚 邓 岳

  宋承志 王良太 张济民 袁佩爵 李伯秋 曹德连 贾 陶 周 维 陈仿仁

  陈云开 赵章成 徐国贤 陈茂辉 雷 震 丁先国 丁莱夫 马 辉 马卫华

  马文波 马白山 马尔果夫٠伊斯哈科夫 马忠全 马冠三

  丁世芳 王 直 王力生 王义勋 王之平 王云霖 王凤梧 王文介 王文轩

  王文模 王平水 王兰麟 王再兴 王全国 王兆相 王兴纲 王远芬 王英高

  王若杰 王奇才 王其梅 王诚汉 王建青 王振祥 王效明 车敏瞧 牛书申

  方之中 方子翼 方国华 方国安 邓东哲 邓仕俊 邓兆祥 邓克明 孔令甫

  孔骏彪 石 瑛 石新安 左 爱 龙开富 龙道权 龙福才 叶长赓 叶 明

  叶 超 叶运高 卢绍武 卢南樵 田厚义 史可全 吉 合 成少甫 匡 斌

  廷 懋 朱 军 朱云谦 朱声达 伍瑞卿 仲曦东 汪东兴 任 荣 任昌辉

  刘 放 刘 春 刘少卿 刘中华 刘玉堂 袁克服 刘享云 刘毓标 刘贤权

  刘国柱 刘绍文 刘显宜
  刘振国 刘健挺 刘清明 刘禄长 刘新权 刘福胜 刘锦平 刘德海 刘懋功

  江 文 江勇为 江燮元 关盛志 阮贤榜 买买提٠伊敏诺夫 孙 光 孙仪之 姜齐贤

  钱信忠 叶青山 张汝光 殷希彭 游胜华 宫乃泉 孙端夫 杨中行 杨汉林

  杨俊生 苏 鳌 苏启胜 苏焕清 李 元 李 平 李 发 李 贞 李 治 李 勃

  李 基 李 铨 李士才 李开湘 李 觉 李化民 李长暐 李文一 李少元 李水清

  李世炎 李光辉 李兆炳 李庆柳 李汛山 李建良 李荆山 李钟奇 李俭珠 李致远

  李家益 李资平 李继开 李曼村 李福泽 李道之 严 光 严 政 严 俊 严庆堤

  吴 西 吴 涛 吴习智 吴华夺 吴自立 吴林焕 吴宗先 吴诚忠 吴瑞山 吴嘉民

  吴融峰 何 辉 何济林 何光宇 何运洪 何志远 何振亚 何能彬 何敬之

  邹子明 邹先通 邹相田 余 明 余成斌 余克勤 余洪远 况开田 况玉纯

  汪乃贵 汪克明 宋 文 宋玉琳 宋庆生 宋景华 张 和 张 瑞 张万春 张云龙

  张日清 张文碧 张书祥 张正光 张松平 张百春 张如三 张怀忠 张希才

  张国传 张树木 张树芝 张逊之 张梓桢 张震东 陈 力 陈士法 陈文彪

  陈外欧 陈远波 陈志彬 陈金钰 陈宜贵 陈挽澜 陈铁君 陈海涵 陈福初

  陈德先 林 伟 林 遵 范阳春 范忠祥 欧阳平 欧阳家祥 欧致富 罗 通 罗文坊

  罗仁全 罗华生 罗应怀 罗若遐 罗厚福 罗维道 罗湘涛 周 彬 周子祯

  周长胜 周世忠 周志刚 官宗礼 洪 水 胡大荣 胡正平 胡秉权 胡备文

  胡登高 赵 俊 赵文进 赵正洪 赵东寰 赵兰田 赵承金 钟 辉 钟元辉

  钟文法 钟生溢 钟明彪 侯世奎 姜茂生 祖农٠也太夫 祝世风 胥光义

  胥治中 姚运良 姚醒吾 周发田 贺庆积 贺盛桂 索立波 袁克服 夏耀堂

  徐体山 徐国夫 徐国贤 翁祥初 郭成柱 郭卓辛 郭金林 郭宝珊 高维嵩

  高德西 唐哲明 唐健伯 萧永正 萧新春 黄 远 黄 霖 黄玉昆 黄有凤

  黄连秋 黄忠诚 黄经琛 黄荣海 黄朝天 黄鹄显 曹丹辉 曹达诺夫٠扎伊尔

  曹思明 梁达三 梁玉振 雷绍康 彭 盛 ?

  彭胜标 彭富九 董永清 蒋克诚 覃国翰 喻新华 程业堂 曾祥煌 曾雍稚

  谢正荣 谢家祥 蓝 侨 邹子明 魏天录 雷永通 雷绍康 阙中一 慕生忠 蔡 永

  胡定千 蔡长风 蔡爱卿 廖述云 谭开云 谭文帮 谭右铭 谭知耕 熊 飞 熊 奎
  熊兆仁 熊作芳 樊哲祥 颜东山 潘寿才 潘 峰 魏洪亮 唐健如 陶国清 万振西

  杨植亭 陈宗坤 白志文 宋维轼 张秀川 郑三生 曹广琳 廖鼎琳 朱绍田 周学义

  罗成德 陈忠梅 佘积德 陈信忠 张海棠 张宜爱 张英辉 齐 勇 齐丁根 张吉厚

  张太生 罗坤山 刘 鹏 张贻祥 胡定千 赵国泰 唐青山 涂则生 尤太忠 张光华

  黄一平 黄正清 汪少川 曾敬凡 叶健民 闵学胜 余光茂 何柱成 梁玉振 杨大易

  汪 易 李彬山 李布德 李佐玉 李书全 李荆璞 孙润华 江腾蛟 黎锡福 刘兴隆

  金绍山 乔信明 叶荫庭 龙飞虎 方国南 何济林 袁 光 王赤军 王 屏 杨银声

  何德庆 甘祖昌 陈仁洪 张 忠 张步峰 张宗胜 张春森

  4、正师级授少将125人(获二级解放勋章):

  丁武选 卜万科 王 胜 王才贵 王 谦 王明坤

  王学清 马琮璜 王奎先 方 正 方 槐 邓龙翔

  孔 飞 孔令甫 田厚义 白寿康 朱 光 刘辉山

  刘鹤孔 汤 池 安 东 安志敏 兴 中 孙 三 边

  朱 烨 苏 鲁 李 真 李 毅 李 柱 李书茂

  杜国平 李良汉 李国厚 李桂林 李振声 李景瑞

  汪家道 杨永松 吴 忠 吴子杰 吴荣正 余品轩

  邹国厚 邹善芳 汪洪清 张 忠 张廷桢 张培荣 张新华 张雍耿 张耀祠 陈 奇 陈 波 陈 钦 陈 浩 陈 熙 林 彬 范 明 幸元林 罗 云 罗 章 罗 斌 刘振球 罗亦经 罗桂华 罗野岗 金世柏 金忠潘 陈伯禄 周明国 郑大林 郑效峰 胡华居 钟发宗 杨世明 姚国民 贺吉祥 贺光华 贺振新 秦光远 袁学凯 倪南山 徐光华 徐其孝 徐其海 郭 奇 资 凤 黄仁廷 黄正清 黄玉庭 黄光霞 黄思沛 黄胜明 黄惠良 黄德魁 曹玉清 崔建功 符 辉 梁达三 韩卫民 彭清云 董洪国 程悦长 程儒珍 傅春早 鲁加汉 童国贵 游好扬 曾 征 曾光明 曾保堂 曾宪池 谢锡玉 赖光勋 蔡长元 蔡炳臣 管松涛 廖成美 熊 挺 熊 晃

  黎 光 黎东汉 樊学文 颜德明 潘世征

  注1:以上将官级别是依据1952年3月14日中央军委《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所评定。共分为23个等级:军委副主席;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正师级;副师级;准师级;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正营级;副营级;正连级;副连级;正排级;副排级。相应薪金标准分别为:450元、400元、370元(正兵团)、350元、330元、310元(正军)、290元、270元、250元(正师)、230元、210元、190元(正团)、170元、150元、130元(正营)、110元、90元(正连)、75元、60元、46元(副排级)。
  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军队级别”是评定军衔等级的基本条件。1965年取消军衔制度时“军队级别”又是当时军队干部套改“国家行政干部级”的主要依据,因此1952年“军队级别”的评定,对每名军队干部以后等级待遇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起点。

  自1952年干部级别评定后,由于没有正常级别晋升制度(职务晋升但级别不动),直到1978年干部行政级别未作大的调整。据1975年统计,当时全军的军职干部级别最高为行政八级,最低为行政十四级,跨了7个等级;全军的师职干部级别最高为行政九级,最低为行政十七级,跨了9个等级;全军的团级干部级别最高为行政十一级,最低为行政二十二级,跨了12个等级。

  注2:1965年6月全军干部级别套改为国家机关行政干部级别(减薪定级)。套改情况如下(以1952年评定的级别为准):

  大军区级定为四级或三级;正兵团级定为五级或六级;副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为五级;准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为七级;正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为六级;副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为八级;准军级一般定为八级,有的为九级;正师级一般定为九级,有的八级或十级;副师级一般定为十级,有的为十一级;准师级一般定为十一级,有的为十二级;正团级一般定为十二级,有的为十三级;副团级一般定为十三级,有的为十四级;准团级一般定为十四级,有的为十五级;正营级一般为十五或十六级;副营为十七或十八级;正连为十八或十九级;副连为十九或二十级;正排为二十一级;副排为二十二级;当时士兵提干均为二十三级。若学生入伍提干:大学本科为二十二级;大学专科为二十三级;中专毕业入伍为二十四级。

  注3:1956年-1978年军队干部工资标准如下:

  行政一至三级404元;四级372元;五级342元;六级325元;七级307元;八级282元;九级257元;十级237元;十一级217元;十二级197元;十三级177元;十四级158元;十五级141元;十六级126元;十七级114元;十八级102元;十九级90元;二十级80元;二十一级70元;二十二级60元;二十三级52元;二十四级45元。
  注4:1955至1964年所授少将共计1360名,其中:1955年802名,1956年补授1名,1957年补授2名,1958年由大校晋升的少将218名,1962年由大校晋升的少将为12名,1963年由大校晋升的少将为3名,1964年由大校晋升的少将为321名(一般为行政九级)。

  注5:1964年前老将军离休后待遇,根据1982年4月总政《关于解决部分离休干部职务等级待遇的通知》规定:

  1、行政六级(或原中将)1965年底以前任大军区副职的干部,可按大军区正职待遇。

  2、行政七级的兵团职干部,1965年底以前任正兵团职的,可按大军区副职待遇;1965年底以前任副兵团职的,可按正兵团职待遇。

  3、行政七级的正军职干部,一般可按副兵团职待遇;1965年底前任正军职(或中将)的,可按正兵团职待遇。

  4、行政八级和九级的正军职干部,原为少将(或原为准军级)1965年的以前任军职的,离休后可按副兵团职待遇。

  5、行政九级(一般为1955年授予大校者)的副军职干部,可按正军职待遇。

  注6:1988年为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待遇,中央军委又颁发规定:

  1、原行政六级或1965年前中将一律享受大军区级待遇;

  2、原行政八级或1965年前少将一律享受兵团级待遇;

  3、原行政十一级军队干部一律享受军级待遇;

  4、原行政十五级军队干部一律享受师级待遇;

  5、团级以下待遇的红军一律享受师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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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国将帅系列之二:华侨出身的开国将帅 [转帖]

开国将帅系列之二:华侨出身的开国将帅
在我国的开国将帅中,共有1名元帅、2名上将、2名中将、4名少将出身于华侨或有侨居海外的生活背景。
早年曾在马来亚生活过叶剑英元帅。
曾在新加坡生活过周士第上将;
叶飞上将是菲律宾归侨,母亲是菲律宾人。
卢胜中将是新加坡归侨,曾任第三野战军23军政委、福州军区副政委;
庄田中将曾在新加坡做苦工,后来担任红三师政治部主任,琼崖抗日独立纵队副司令员、粤桂边纵队司令员、云南军区副司令员。
另外,曾生少将是澳大利亚归侨,建国后任南海舰队第一副司令员、广东省副省长、交通部部长;吴克之少将新加坡华侨,曾任解放军防化兵部副主任;陈青山少将是马来亚华侨,曾任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叶松盛少将是著名的印尼归侨,曾任空军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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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国将帅系列之三:少数民族出身的开国名将[转帖]


在我国的开国将帅中,共有1位大将、2位上将、9位中将出身于少数民族。另外,还有24位少将也来自少数民族。

出身于少数民族的大将
粟裕大将,侗族,湖南会同人,1955年授衔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出身于少数民族的上将

韦国清上将:壮族,广西东兰人,1955年授衔时任公安军副司令员;

乌兰夫上将: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55年授衔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出身于少数民族的中将

韦杰中将,壮族,广西东兰人,1955年授衔时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

冼恒汉中将,壮族,广西田阳人,1955年授衔时任兰州军区政委;

覃健中将,壮族,广西东兰人, 1955年授衔时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

廖汉生中将,土家族,湖南桑植人,1955年授衔时任国防部副部长;

丁秋生中将,满族,湖南湘乡人,1955年授衔时任浙江军区副政委;

万毅中将,满族,辽宁金州人, 1955年授衔时任二机部副部长;

赛福鼎•艾则孜中将,维吾尔族,1955年授衔时任全国人大副长;

朵噶•彭错饶杰中将,藏族,西藏拉萨人,1955年授衔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阿沛•阿旺晋美中将,藏族,西藏拉萨人,1955年授衔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在36位少数民族将军中,粟裕、韦国清、廖汉生、赛福鼎•艾则孜,后来都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兰夫将军还于1983年至1988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中将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他是我国开国将军中唯一现在仍担任国家重要领导职务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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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将帅系列之四:黄埔军校出身的开国将帅[转帖]


在我军的开国将帅中,共有5位元帅、3位大将、8位上将出自黄埔军校,另外还有10位中将、11位少将也来自黄埔军校。

5位出自黄埔军校元帅:

  叶剑英元帅
黄埔军校原教授部副主任叶剑英,1955年授元帅军衔,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兼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

聂荣臻元帅
黄埔军校原政治部秘书兼政治教官聂荣臻,1955年授元帅军衔,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

陈毅元帅
黄埔军校武汉分校中**支部书记陈毅,1955年授元帅军衔,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


徐向前元帅
黄埔一期生徐向前,1955年授元帅军衔,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林彪元帅
黄埔四期生林彪,1955年授元帅军衔,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

3位出自黄埔军校大将:
陈赓大将
黄埔一期生陈赓,1955年授大将军衔,时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许光达大将
黄埔五期生许光达,1955年授大将军衔,时任装甲兵司令员;

罗瑞卿大将
黄埔六期生(武汉分校)罗瑞卿, 1955年授大将军衔,时任公安部部长、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

8位出自黄埔军校上将

周士第上将
黄埔一期生周士第, 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军外训练部部长;


陈明仁上将
黄埔一期生陈明仁,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国防委员会委员、55军军长;

陈奇涵上将
黄埔军校第四期生陈奇涵,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张宗逊上将
黄埔五期生张宗逊,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宋时轮上将
黄埔五期生宋时轮,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总高级步兵学校校长;

杨至诚上将
黄埔五期生杨至诚,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

郭天民上将
黄埔六期生 (武汉分校)郭天民,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军事出版部部长;

陈伯钧上将
黄埔六期生(武汉分校)陈伯钧,1955年授上将军衔,时任军事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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