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到美國的人,剛學英語時,總要學會一些祝願的話語,這樣會給人們帶來好的心情,也會給人留下有禮貌的印像。道別時,美國人常會說:You have a good day (願你有好的一天),You have a good one(願你有好的時光和事情),Good luck(祝你好運\),Have a good weekend(願你有好的周末),Happy holiday(節日愉快),等等。基督徒除了有這些禮貌用語外,也會說God bless you(神祝福你)。原來,美國人也同樣喜歡吉祥話語。
但對於基督徒們來說,他們在說吉祥話語時,也不忌諱講不吉祥的事,最大的特點敢於直接談論死亡。不久前,我們一家所在的美國教會,開始了一個為期三十天的特別靈修主題,叫「假如你只活一個月」。教會選用了一本叫《只活一個月》(One Month to Live)的書作為輔導教材,作者是凱銳•秀可(Kerry Shook)和恰瑞絲•秀可(Chris Shook)夫婦。他們在美國休斯頓市附近牧養一間教會,教會人數從1993年的8人發展到今天超過15,000人,他們的講經布道很受歡迎。
這本書還配上了DVD,序幕一拉開就是在大街小巷采訪那些毫無思想准備的各類人,有老人有青年,有男有女,有白人有非裔有亞裔。問的問題都一樣:假如只剩一個月活,你會做什麼?有些被訪者雖有突然的表情,但都是和顏悅色地略想一下,表達自己的願望。有的說,多和孩子們在一起;多陪陪愛人;把房子賣掉周游世界;吃很多自己喜歡的巧克力蛋糕;陪孩子天天玩欖球;把自己的信用卡刷爆等等。
這個問題要是在中國街上問,肯定會有人朝你臉上吐唾沫,甚至給你一拳。雖然生老病死是個自然規律,但是一旦談到「死」字,確實凝重得讓人頓生晦氣。在中國,當某人真的死了,總有其它詞來替代這一不幸的新聞,如說某人 「老了」、「走了」、「過世了」、「去世了」、「作古」等等,書面文字還會用「卒」、「逝」、「亡」、「歿」、「殞」、「長辭」、「歸天」、「永垂不朽」等雅稱。發展到現代,人們甚至連與死偕音的阿拉伯數字「4」都成為討厭的對像,人們在選用電話號碼、車牌號碼、各類密碼、搬家婚慶等日期時都要避開這個數字。據說,在中國南方某省會城市已刪除了帶「4」的車牌。
躲開這個字,卻躲不了這件事。人人心裡都有這本帳。有時,我在高速公路上長途開車,太太和孩子們在車內熟睡得仰脖子、歪腦袋,我感覺自己就像個機器人一般捧著方向盤。兩旁一棵棵大樹、一片片農場以及小橋、道口、房屋、路標,從車窗掠過,我的思緒也不禁沿著眼前的路延伸得很遠很遠。在某條開過不知多少遍的一段高速公路上,某一天我忽發奇想,總有一天,我會不再走這條太熟悉的路,或者是因為遷居另一個很遠的地方,或者是離開這個世界。這條路不知承載過多少來往過客,毫無疑問其中有很多人已離開人世,不提那些車禍喪生的人們,就是其它各種原因逝去的也是一代又一代。路還是這條路,路旁的景致也不會有多大變化。藍天白雲,沒有哪一樣因為缺少某一位,而不復存在。人的生命,說穿了,甚至比物還脆弱。很久很久以前,孔老夫子曾面對湍湍而流的河水嘆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古代詩人也留下「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的名句。而如今,周瑜、曹操、孔明等風流人物都已作古,其後的唐、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消逝了,但那同一條長江,仍然是湧流不息。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然而又非常脆弱。我們可以預知生,卻無法預知死。也許一個小小的意外,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誰也不知道自己以什麼方式而死?誰也預測不到那是何日何時?《聖經》上說:「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
當你還年輕,或許你還不想過早地感嘆「死」,可是到你已年邁體弱的時候,或許你不敢面對「死」。台灣作家三毛曾慨嘆世人的執迷不悟,她曾在《我喜歡把快樂當傳染病》一文中寫道:「嬰兒誕生,一般人也不明白嬰兒的未來,可是都說——恭喜!恭喜!某人死了,一般人也不明白死後的世界,卻說——可惜!可惜!」在恭喜與可惜之間,她發問:「出生是最明確的一場旅行,死亡難道不是另一場出發?」
死亡其實是另一場出發。因為人是有靈的活物,人的靈是不死的,不是死如燈滅。
在教會靈修休息的間隙,我愛人一個勁問我:假如你只剩一個月,你最想做什麼?我設身處地想想我的最後時光,立時有一種感動要做三件事:第一,試著要告訴人們死是怎麼回事?因為聖經上已經對死的來龍去脈講得很清楚,可惜很多人不信神,也不知道聖經上說些什麼。第二,告訴我愛人、孩子和其他親人不要太難過,因為我知道我去的地方,那是與主耶穌同在的天堂,遲早我和愛人、孩子都會在那裡相見;第三,不再去對他們日常生活啰嗦,比如把這個東西放整齊,把那個有營養的水果吃掉,等等。因為,不多久我看不慣他們的某些習慣和愛好,我再也看不到了,他們改不改我也管不到了。
可是,轉念一想第一個問題,我能對誰講死是怎麼回事?對中國人親人朋友們講,我與他們有太平洋相隔,離得太遠。對美國人講,我的朋友並不多,英文也夠嗆。就在這時,腦子裡忽然間有一個聲音閃出:你為什麼不抓緊去寫一些文字呢?假如突然真的只剩一個月,你想對國內親人和同胞們說的話,又如何來得及留給他們?
其實,以前我就曾有一個感動,要寫一本關於生命方面的書。感動歸感動,就是不動。但自從教會開展這個死亡主題之後,似乎不寫一點此類話題就有種堵得慌的感覺。寫書暫且不提,帶著神賜的生命氣息,我會斷斷續續寫出我的感悟體會,希望能互動思考這一亙古又深邃的切身話題。
到底「死」是何物?「死」從何而來?「死」往何去?我們不妨靜下心來,以客觀的態度,換一種思維,從「死」的真相中去探尋生命的真諦,學會珍愛生命。無論哪種心態,我懇求你,不要因為裝糊塗而成了真糊塗。對於你我來說,這是一個無本萬利的話題,或許你能從中得到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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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者、專家的證詞
也許有人會認爲,象耶穌復活這樣的事,在兩千年前科學不發達時可能人們容易相信,在社會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沒有什麽人會真正相信了。事實幷非如此。兩千年前,保羅第一次到希臘的雅典布道,宣揚主的復活,立刻受到人們的譏笑。其實,何止是雅典人、猶太人呢,正如前面講到的,連耶穌的門徒一開始也不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事呢!今天,不僅成千上萬的基督徒相信耶穌的復活,其中包括各個領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嚴謹的史學家、法學家也完全接受耶穌復活的史事。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中,史托特( 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尋索》中列舉了很多例子,現我僅引用幾例。
亞諾(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國著名學者、牛津大學的現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羅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寫道:“有關我們的主耶穌其生、其死及其復活之事,我們所見之證據是十分可靠的,我們用平日决定好壞的標準,來評論這些證據的好壞。世間有成千上萬的人都將這些證據仔細研究過,他們從事審查時態度慎重,如同法官面臨重大的審判案件一樣。我個人也曾如此做過,不爲說服別人,而是爲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時期的歷史時所用的考證法,來考查、衡量耶穌的門徒及後人所寫的記錄。我相信在人類歷史當中,沒有一件史迹的每一個細節,曾象神所賜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穌死後由死裏復活一樣地,這樣被一個公正的學者所徹底研究過。”
達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在一次私人宴會中,當客人談論到一本論及耶穌復活之事的著作時,他一本法官之態度,莊重地發言道:“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說,要能相信耶穌的教訓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們也當先有所懷疑。我們應對一些問題的關鍵重加思考,如耶穌是否就是他所宣稱的那一位?這必須决定于他有沒有復活一事上。對耶穌復活一事我們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證據來印證我們的信心。這些證據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證據,也可以是間接的證據。我們把這些證據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觀察之後,才很肯定地下判斷說:耶穌的復活故事實在是真的。”
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尼克裏(Armand Nicholi)曾在1968 年著文介紹安德生博士(J.N.D.Anderson),說安氏是“國際有名的大學者尤以善用歷史證據聞名”,曾任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長,也是當今國際法理學權威。安氏說過,“這些證據乃是基督教信仰的歷史根基,能被用來引證新約《聖經》中一切有關耶穌其人、其訓的可靠性;它不但可以用來證明耶穌的死這件事實及其意義,也能證明歷史上的那座墳確實是空的,使徒們確實見過耶穌復活。這種證據實在爲我們行走信心旅途時,打下最穩固的一座根基。”
著名的生理學家艾偉博士(Dr.A.C.Ivy)曾任依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化學系主任、美國生理學協會會長。他的證詞是:“我相信耶穌肉身復活一事,也許你們認爲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爲耻,要讓世界知道我信這事,且能用理智爲自己的信仰辯護。……一百多年前許多與耶穌復活一樣難解的事實,如今在我的圖書館內都有科學資料可以證明,但對耶穌的復活,我不能以同樣的方法來求證,然而根據現今已有的生物學知識和歷史證據來看,一個真正相信科學哲理的人,他可以懷疑耶穌肉身復活這件事,他們却無法否認這件事曾經發生過。若需要否認,他們則首先要能證明這件事未曾發生過。我只能說現代的生物學還不能使一個已埋過三天的尸體,重新復活起來。按照我個人研究科學的態度來衡量,若根據現今生物學的知識來否認耶穌復活一事,實在是缺乏科學態度的一種表現。”
付來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選爲英國最杰出的科學家、法拉第獎章獲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與科學一論耶穌之復活》(Miracles and Science,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書中肯定地指出,福音書中所記的神迹,沒有一處是科學家無法接受的。他向知識分子們挑戰,要求他們誠\實審查,如果“……經過誠\心的追尋之後,他們必能發現基督教幷非建立在虛構的小說或幻覺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說,‘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建立在有歷史根據,有事實可考的事件上,不論這些事看來多麽神奇,它們實在都是在世界歷史上所發生過的、最偉大的幾件事迹。”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L.Macassey)牧師的信中說:“我以律師的眼光對第一個復活節早上發生的事作過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證據十分完備。我過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時,我們能根據一些比耶穌復活的證據微弱許多的證據來定案。只要看證據我們就能定案,一個誠\實的見證人是不用精心雕飾或費心裝飾其供詞的。福音書中所提供的證據就是這類的證據。作爲一個律師,我自然是無保留地相信,它們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對見到的事實所作的見證。”
葛林尼夫( Simon Green leaf, 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學法律系教授,幷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後接續成爲同校的榮譽教授。諾特(H.W.Knott)在美國《名人字典》(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Vol.vll,New York,1937 年出版)第七卷中稱,“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兩位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才能成爲美國法律系中的佼佼者。”葛氏從使徒們的言行及當時所面臨的險惡環境來論證耶穌復活的真實性,精闢入理:“使徒們所傳揚的最偉大的真理,就是耶穌已經由死裏復活,唯有人在認罪、悔改,相信他後,人類才有獲得救恩的希望。他們會在四處异口同聲地傳揚此一教義實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議,因爲他們當時身受逼迫,且面臨人心所能面臨的最大恐懼。他們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衆\法庭以罪犯嫌疑處死,他們的宗教被世人認爲是來推翻世界的,世間每個國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門徒傳揚福音。全世界的領袖均起來攻擊他們,世界不肯容納他們。即使他們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來傳揚福音,他們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視、受欺壓、遭毁謗;人們迫害他們,鞭打他們,將他們下在監裏,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慘死。但他們依然熱心傳揚此一信仰,面對苦難,他們却不驚慌,反倒喜樂。當他們一個又一個地倒下去時,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來以最大的毅力與决心繼續完成未完之責。在世界的戰爭史中我們找不出有這種以英勇、忍耐與不死之决心編成的軍隊。他們經常有外來的動力向他們挑戰,使他們必須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幷需證實自己所信的真理與事實。如果耶穌不曾由死裏復活,他們不可能會再確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們不能肯定這些事件,他們不會持久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人有辦法在這件事上如此欺騙他們,世間必然也有其他的動力能使他們回轉發現自己的錯誤。若他們所信的是錯誤的,却不肯返回,那麽他們終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擔下的最大不幸,他們的內心也要承受極大的苦悶與罪惡感。他們對未來的和平將無法再存希望,沒有良心平安的見證,沒有榮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沒有喜樂,來世也無福樂。……但使徒的行爲證明他們幷不是這樣的。若使徒們必須隱瞞以上的種種行爲,這顯然與他們的本性有所不合,因爲他們從生活上顯出與常人無异,與我們一樣,他們也被同樣的動機所左右,會因同樣的希望而生出活力來,會爲同樣的喜樂所感,也會爲同樣的愁苦所困。會因懼怕而心情紊亂,也會被類似的感情所騷擾:他們更與我們一樣爲試探、疾病所困。但他們的作爲却表現出他們對人類具有深刻的瞭解,如果他們的見證不實,世界再沒有理由要促使他們作這些虛僞的事。”(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