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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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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贩子的 三种生存之道[转帖]


长期以来,形形色色的中药贩子游走在全国各地的中药市场上,甚至将来路不明的中药饮片推销给一些中医诊所或无照经营的黑诊所。近日,记者调查后发现,由于推销方式和目标客户的不同,中药贩子可以分成3个层次:而在这其中,老郭、老谷、孙大明的不同经历正反映了中药贩子的“三个世界”。
老郭:“我只负责卖假药”

3月28日中午,在北京昌平区小汤山镇的一个普通小院里,老郭带着两个小工在太阳底下晾晒中药。院子不大,几十平方米的地方,地上 铺满了五颜六色的中草药。一边翻晒中药,老郭一边告诫两个小工要把药材中的蛆虫和杂质挑出来。

50岁出头的老郭是山东菏泽人,用他的话说,自己是中药行当里的“元老”。 20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去了安徽亳州的中药材市场,并由此加入了贩卖中药饮片的队伍。 “刚入道的新人一般都跑东北和广东,只有像我这样的元老级人物,才能在北京站住脚。因为北京管理的比较严,一般人不敢来。但北京有全国最大的中药市场,虽然风险大,但利润更大。 ”老郭说,“我主要针对一些小的个体诊所,大的医院要求必须要有药品检验证书和销售许可证,所以进不去,小诊所不看证书,只问价格,只要拿着药材清单和诊所接触,生意就不用愁。 ”老郭告诉记者,目前,他主要给10家诊所送药,每个月的销售额有60万元左右。“我们的行规是:不负责给客户开具发票,不负责提供药材检验证明,不负责药品质量。”老郭告诉记者,中药制假比较普遍,且真假难辨,“我不负责造假,我只负责卖药。 ”

老谷:“制假贩假是绝活”

经老郭介绍,记者见到了一位叫老谷的山东人,和老郭不同,老谷干的技术活儿——中药造假。

老谷告诉记者,“中药造假,最常见的就是用一些廉价的药材或者其他物品来代替真正的药品,或者通过一些手段,制造出外形与药材相似几乎难以分辨的假药。 ”

老谷说,天麻是比较贵重的中药材,可以用麻薯或土豆来代替;用老鼠皮、羊皮、鹿皮等包裹鹿角粉、猪血粉、蛋清等物质伪制鹿茸等。 “凡是与一些中药材外形相似的东西,都能用来制成假药。 ”老谷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名贵药材产量的急剧萎缩,催生了造假现象的大量出现。据了解,在我国,麝在1988年的时候还有200万只,到1995年统计时全国就只剩下不到5万只。穿山甲的甲壳以前1年国内可以产200多吨,现在就只产两三吨。正是这些珍贵药材的稀少,吸引了一些不法分子对这些中药进行造假以赚取高额利润。

孙大明:“向大医院进军”

和以上两种中药贩子经营的目标不同,第三种中药贩子是以“中医药销售代表”等身份向国营正规的医疗机构伪装虚开药品销售清单,以便拿到高额的回扣。

3月2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孙大明。孙大明主要贩卖中药饮片(注:中药材原料经切、炒、炙、磨粉等加工后的成品)。 10年的中药贩子生涯,令孙大明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 2008年春节后,他正式结束自己中药贩子的“潜伏”状态,在北京昌平区成立了自己的中药材经销处。

和老郭专跑小诊所不同的是,孙大明的客户主要是国有大医院及一些有一定规模的中医专科医院。据其透露,现在,他主要是给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的中医医院送药,“由我供货的这些医院基本上每月都能卖掉几十万元的中药饮片,给这些医院供货的不只我一个,每家医院大都同时和七八个经销商合作。 ”

按照国家发改委物价司关于中药销售的价格规定,中药零售价差最多不能超过15%,“但是,就北京而言,目前一付中药的零售价格大约在五六十元左右,也有超过百元的。如果按照医院进购价格算,这样的一付中药,成本不会超过10元钱,其利润之高可想而知。 ”孙大明告诉记者,就算药品等级合格、药价核算合理、各种手续俱全,一付中药的利润也在300%以上。

“如果你是医院的药材采购人员,我敢保证,你给医院购进一万元的中药饮片,自己也能挣一万元。 ”孙大明称,一般情况下,药品采购员会有两份价格清单,一份给自己,另一份高出真实价格50%的清单给医院。当采购员单位按照“假清单”返款时,多出去的药款就会打到采购员的账户上。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第15期作者崔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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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0: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史迷情:李莲英如此伺候慈禧太后洗澡 [转帖]


在很多传说和野史里面,慈禧都被描绘成一个贪婪、自私而淫荡的女人。之前帮助慈禧画像的那个美国的卡尔小姐,在宫里不但没有好好安分守己,更是胡说八道一大堆。她说慈禧是一个和李莲英一个浴盆洗澡的怪物,而且光绪皇帝也明摆着要和这个外国女人有一腿,因为他总是试图去亲吻这个外国来的洋女人。这样的书籍到了社会上,当然会让那对以前根本不了解的人产生误解。对此,我爷爷非常愤怒,说这个美国女人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但是慈禧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后来我看到过慈禧身边侍女说的一些话,也求证了家里的长辈,这才清楚:虽然说旗人的女子是天足,但是也和汉人一样,对于脚也要隐蔽的。洗脚、换袜子都不能让外人看见。当媳妇的都是关上屋门,睡觉前洗脚,儿子年岁大了,妈妈洗脚,也不能让儿子看见,更不用说光着脚走出闺门了。爷爷也曾经听隆裕说过这样的话:很多人都胡说八道,说老太后和李莲英怎么怎么,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老太后为了显示自己的教养,为了显示自己的高贵,也为了显示自己的尊严,对于一些事情是非常在意的,向来不许太监沾手。有人瞎编,说老太后腿疼,把脚放在椅子上,伸着腿让李莲英给按摩,这纯粹是胡说。再说,宫里戒备森严,老太后身边随时有宫女陪伴,如果有这样的事情,老太后也早就羞臊死了。老太后从年轻开始守寡,年轻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事,何况年老了呢?

听完爷爷描述隆裕当初说的话,我心里感到很塌实。毕竟事关自己长辈的声誉问题,所以我对这些很在意。如果卡尔小姐描述的事情是由在慈禧身边伺候的人说出来的,即便是隆裕这么说,我都有可能相信,而来自美国的卡尔小姐作为当时宫里的一个客人,不仅没有机会在慈禧身边伺候,也没有资格随便走动,怎么会传出慈禧和太监一起洗澡的说法呢?她说慈禧和李莲英在一个澡盆洗澡,很显然是胡说八道。因为在慈禧洗澡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场的,即便卡尔小姐作为宫里的贵客,那个年代的妇女洗澡,也不可能让人围观。除非是卡尔小姐亲自伺候慈禧太后洗澡,她才能真正看到慈禧是怎么样洗澡的。但是如果卡尔小姐在场的话,慈禧又怎么能开放到和太监在一个盆子洗澡而被人围观呢?很显然,说谎的是那个卡尔。她为了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胡编乱造而已。

一位在慈禧身边伺候过的宫女也就慈禧洗澡的问题回答过一些人。她说:伺候老太后洗澡和洗脚,专有四个贴身的丫头。洗脚两个,洗澡是四个。平常她们也干点零活,但专职是沐浴。这些丫头也是经过训练的。怎样用毛巾热敷膝盖啊,怎样搓脚心的涌泉穴啊,有一套专门的技术。洗脚时,老太后往椅子上一歪,嘴里不停地与底下人说闲话,享受着洗脚人的搓揉,这是她老人家最松散舒适的时候,宫女常常在这个时间里得到意想不到的赏赐。脚洗完后,如果需要剪脚指甲,两个洗脚的宫女中一个点起手提式羊角灯来,单腿跪下,手持着灯,另一个也单腿跪下,把老太后的脚抱在怀里细心地剪。这之前还要有个“请剪子”的过程。在老太后的屋子里有严格的规定,不许摸刀子、剪子。如果需要用,必须要事先请示。伺候洗脚的宫女向内寝的人轻轻说句“请剪子”。侍寝的转禀老太后,老太后说:用吧,还在原地方。这时侍寝的才敢拿出剪子来交给洗脚的宫女。完毕后,洗脚的宫女请跪安退出,这才完事。差不多天天如此。那么既然有这么多宫女伺候慈禧洗澡,慈禧又怎么能开放到和一个太监一起洗澡呢?况且作为太监来说,因为自身的问题,他又怎么能把自己的缺陷暴露在外人眼里呢?很显然,是不可能的。

那个宫女说起慈禧洗澡的事情来,也说这和时令有密切关系。如果天热,洗得勤点,夏天差不多要天天洗,冬天隔两三天洗一回,都是在晚上,宫里白天没有洗澡的。洗澡的时间,一般在传晚膳后一个多小时,在宫门上锁以前。因为需要太监抬澡盆、担水,连洗澡用的毛巾、香皂、爽身香水都由太监捧两个托盘进来。太监把东西放下就走开,不许在寝宫逗留。司沐的四个宫女全部一样的穿着,一样的打扮,连辫根、辫穗全一样。由掌事儿领着向上请跪安,这叫“告进”。算是当差开始。在老太后屋里当差,不管干多脏的活,头上脚下都要打扮得很利落,所以这四个宫女,也是新鞋新袜。太监把澡盆等送到廊子底下,托盘由宫女接过来,屋里铺好油布,抬进澡盆注入温水,然后请老太后宽衣。这个时候,除非伺候慈禧洗澡的人,别的人是根本没办法进入的。这就又说明一个问题,即便是慈禧身边最亲的人,要看到慈禧洗澡,也是万万不能的,更别说一个太监了。所以由此推断,来自美国的画家卡尔小姐确实是一个大话精,是一个编造故事的高手。

因为我后来特别注意关于慈禧的报道,所以也看到过很多这方面的问题。后来看到在慈禧身边曾经伺候过慈禧的宫女荣儿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可以证明慈禧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民国以来,有好多的人问我,说李莲英值夜,听到老太后在屋里咳嗽,他怕惊动老太后,就跪着爬进了寝宫,给老太后倒碗水喝,使得老太后很感动。那么说老太后不就成了孤寡户了吗?没人答理没人瞧,夜里咳嗽,连碗水全喝不上,那还称什么皇家太后呢?这些胡讲乱吣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还有人问我,说慈禧太后爱听杨小楼的戏,主要是喜欢杨小楼的武功,让太监把他装进食盒里,抬到寝宫里去。这更是没影的事。老太后、皇后好比两只凤凰,我们宫女好比一群麻雀,整天围着凤凰转,最少也有十几只麻雀在后边跟着。这是制度、是规矩,抬进一个大活人来,往哪里放啊!这都是哪儿的事!我还不知道对我们宫女会瞎编些什么呢?所以我除去对诚心诚意想知道点宫廷故事的人以外,我闭口不讲宫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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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梁启超捉刀写报告[转帖]


新发现的梁启超手稿坐实了梁启超为出洋大臣起草考察报告的说法。图为手稿局部。上为梁启超致端方信,信末有梁的签名。下为《请定外交政策密折》。手稿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梁启超为清廷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捉刀代笔,草拟奏折,大概是清末立宪史上最有趣的故事了。梁启超以通缉犯身份,流亡海外,却直接介入最高层的政治决策,不能不令人咄咄称奇。

对于这样一桩关系重大的事件,正传野史中虽然不乏记录,后世研究者也多有立论阐发,但流行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文献印证。真相究竟如何,并不清楚。

陶菊隐的说法

民国著名报人陶菊隐在《六君子传》中绘声绘色地叙述道:

这几位先生(出洋考察宪政五大臣戴鸿慈、端方、载泽、尚其亨、李盛铎),叫他们考察目迷五色的海外繁华或有余,要叫他们考察宪政,则可谓“用非其才”。幸而前清有一风气,官越做得大,事体越清闲,自有手下人为之撑腰垫背。五大臣带了若干参赞、随员,其中最有力的一个就是后来大大有名的湖南凤凰人熊希龄。

……(熊希龄)想再找一个替他垫背的,想来想去,想到同乡人杨度的身上,乃向五大臣上了个条陈:“我们匆忙到外国,不久又匆忙回来,不易搜集材料。纵然搜集了材料,而各国国情不尽与我国相适合,不易整理就绪。依着希龄的见解,不如物色一个对宪政有深切研究的人物,叫他厘定方案,我们回国时即以之为蓝本,润色之而出奏。”

那几位大臣对此无成见,只要自己不动手,无论哪一个做枪手都成。关于枪手的人选问题,熊以为我国精通宪政的有二人,一为梁启超,一为杨度。梁是朝廷的罪人,杨则无所谓,不如先找杨再说。他的上司说:“好,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你到东京辛苦一趟,先和杨度接洽。”

熊立刻乘船到东京,见了杨度说:“皙子(杨度字皙子),你的机会到了!我请你帮忙,同时我却替你帮了一次大忙。”杨向他投着一道惊疑的眼光,他却汩汩滔滔地说了一切经过,并且说:“五大臣做躯壳,你替他们装上一道灵魂。当他们在火轮上看海鸥,在外国看跑马、赛狗的时候,正是你闭户著作的时候。他们逛得厌了,你的大作也就完成了。”

杨想了一想,这正是“借尸还魂”的机会,便欣然应允了。等到熊由日本返国覆命的时候,杨又把枪手的责任分一半给梁任公,他自觉学问渊博不及梁,行文之流畅亦有所不及,便把难题目交给梁做,这个题目就是《世界各国宪政之比较》。他自己拣了两个比较轻松的题目,一为《宪政大纲应吸收各国之所长》,一为《实施宪政程序》。……

且说五大臣倦游归国时,枪手的草稿未到,急得他们搔首顿脚。又是熊出主意,要他们以“考察东南民气,并征集名流意见”为由,在上海饮酒看花,一面派急足到东京催促枪手交卷。卷到了,五大臣打马进京,根据梁杨的蓝本奏请立宪。丙午年(光绪卅二年)七月,经过御前会议,清廷乃下“预备立宪”之诏。

《六君子传》1946年由中华书局出版,1981年改名《筹安会“六君子”传》修订再版。1957年陶菊隐新著《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陆续发行,这段极富戏剧性的描述再度出现。此书2006年又由海南出版社重印,文字一仍其旧。

由于陶著流传广,影响大,这一说法被不少作者袭用。细究其言,陶说其实有不少错误。一个最基本的史实是,由于启程之日遭到革命党人的炸弹袭击,五大臣改为分两批先后出洋,在海外考察也有国别的分工,归来的时间自非一律。当戴鸿慈与端方1906年7月21日回到上海时,载泽与尚其亨已经北上(李盛铎已留任驻比利时出使大臣),五大臣并无聚会上海、一同坐候考察报告从日本送来的机缘。

梁启超年谱的记载

不过,陶菊隐的叙述并非全无根据。以资料翔实丰赡著称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油印本,1936刊),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项下有记:

日俄战役停止后,清宗室中的开明分子,因鉴日本以变法强国,多有维新的倾向,其中尤以端方主张最力,所以才有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事。当日端方频以书札与先生往还,计秋冬间先生为若辈(编者注:端方等人)代草考察宪政,奏请立宪,并赦免党人,请定国是一类的奏折,逾二十余万言。

这里的记载,与陶菊隐的说法有所印证。

有趣的是,1983年《长编初稿》经过修订后正式出版,易名为《梁启超年谱长编》,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项下增加了一条:

六月,清政府派出考察政治的五大臣分两批回到北京。七月初九日(8月28日),清政府特召开御前会议,通过了实际上是由先生起草的《考察各国宪政报告》。

后两句显然有取自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的痕迹。《史话》称:

一九〇六年八月 (阴历七月),清政府举行御前会议,同意了事实上是由“大逆不道”的梁启超起草而仅仅由五大臣出面提出来的“考察宪政”的报告,颁布了“预备立宪”的诏旨。

由此可以看出陶著深入史学界的情形。

经由《梁启超年谱长编》的传播,梁启超代五大臣所作《考察各国宪政报告》曾经清御前会议通过一说,也由野史传言变为信史确论。

这么重要的文件难道全部丢失了?

按照陶菊隐的说法,代五大臣作考察报告的是杨度和梁启超。两人文章的题目分别为:杨作《宪政大纲应吸收各国之所长》与《实施宪政程序》,梁作《世界各国宪政之比较》。

然而,遍翻已经公布的宫中档案(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和各种杨度文集、梁启超文集,并未见到陶菊隐言之凿凿的三篇文章。至于《梁启超年谱长编》所称由梁氏起草的《考察各国宪政报告》,同样不见只字。

惟独李华兴与吴嘉勋合编的《梁启超选集》中有《代五大臣考察宪政报告》一篇,但此题目显非原有,且文章起首即明言:“窃职恭读上谕,有特派重臣游历各国考察政治之盛举。”揣摩其中通篇以“职”自称的下属口吻,即便认作代拟,所代之人也只能是熊希龄一类随从官员,决非钦派出洋的五大臣。

当然也可这样解释:杨度与梁启超提供的只是草稿,五大臣上奏时已改了名称。但究竟哪份奏折可以指认为杨、梁所拟,或与这些题目沾得上边,凭现在公开的资料,很难落实。

也不能排除清宫档案有缺失的可能。只是,如此关键、重要的文件竟会全部遗失,于情于理,无法让人相信。

梁启超信中透露绝大秘密

《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中节录过梁启超致友人徐佛苏的一封信。徐曾参加黄兴创办的华兴会,倾向革命;此时已改弦更张,服膺君主立宪,与梁启超交情深厚,为其所信任。在这封信中,梁启超透露了一个绝大秘密:

尔来送生活(编者注:即“度过生活”)于海上者二十余日,其间履陆地者,不过三十余小时。公闻当亦大讶其行踪之诡秘耶。……

近所代人作之文,凡二十万言内外,因钞誊不便,今仅抄得两篇,呈上一阅,阅后望即掷返。此事不知能小有影响否,望如云霓也。(诸文中除此两文外,尚有请定国是一折亦为最要者,现副本未抄成,迟日当以请教。)

信末又特别交代徐氏:

此文请万勿示一人,阅毕望即用书留(编者注:日语“挂号信”)寄返。

可见其机密程度之高。

1929年梁启超逝世后,徐佛苏向编纂梁启超年谱的丁文江等人提供资料时,在信后加了一段跋语:

此函系乙巳年(编者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发,所谓此文万勿示人者,系梁先生代清室某大臣所作之考查宪政之奏议也。

原信未标日期。年谱编者据徐佛苏跋语将此信系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尽管我们现在无法知道梁抄给徐看的两篇奏折的题目与内容,但他所拟奏稿中,有《请定国是》一折,则可确定无疑了。而徐佛苏所言“清室某大臣”,在前引《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中,倾向于认为是端方,应该说也探出了底细。

戴鸿慈与梁启超有直接联系

五大臣之一戴鸿慈与流亡日本的梁启超有直接联系。光绪三十三年二月三十日(1907年4月12日),时任清廷法部尚书的戴鸿慈为法部与大理院权限事,致书请教梁启超。《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抄录了此信。戴函云:

客腊(编者注:去年腊月)杪手发一函,敬问起居,并道谢感德,想邀察鉴。本日托汇丰银行转致一电,请教司法省行政事宜,与大理院审判之权限,诚恐电文简略,两署所以轇轕不清(编者注:轇轕音jiāoɡé,纠缠不清)之故,执事未洞悉内容,故谨为足下详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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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思归的海外寓公[转帖]


    作者:李永铭 范小方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李宗仁的“副总统”一职被台湾当局罢免后,他做起了“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寓公,生活渐渐平淡下来。除了星期天儿孙们来看望时享受天伦之乐外,平日只能靠读书看报打发日子。因为语言不通,他不能融入美国社会。1956年以后,他从纽约搬到新泽西的一所很简易的房子去住。这时他已雇不起厨师、管家,也招待不起客人住了。儿孙们也不大经常来看他了,客人越来越少,没有什么人和他开心地交谈,他只好在读书看报中度过漫长而寂寞的日子。这种生活对于习惯了繁忙的政治、军事生活的李宗仁来说,自然感到百无聊赖和难耐的孤独。

  李宗仁自嘲自己在美国一直过着“厅长生涯”(厅即客厅)。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再加上经济上并不宽裕,语言又有障碍,因此,李宗仁每天出入小楼内外,除了搓麻将打牌,就是泡在客厅里看些华文报纸。195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的一些大学兴起了一股口述史学热。哥伦比亚大学派唐德刚博士负责《李宗仁###》的采编与撰写工作。从1958年以后的五六年间,唐博士经常到李家访谈,与李商讨相关细节,这也多少排遣了李宗仁的寂寞时光。当###脱稿后,李宗仁就又多了一项打发日子的“工作”——阅读自己的###。

  寓居美国的李宗仁每天都在关注着大洋彼岸的中国的变化。报纸报道大陆的建设,尤其是广西的矿山的开发,使其感叹“共产党真了不起”。新中国的几件大事也使他感到振奋:其一,中国人民志愿军将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赶回“三八线”以南,显示了中国军队的威力;其二,中印边界反击战中,把入侵者赶出边界,将所俘人、枪退给印度;其三,成功地爆炸了原子弹。他说,我们统治中国多年,连一部像样的自行车都造不出来,我们不得不服输。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亚非20多个国家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4月23日,在8个国家的代表团总联席会议上,周恩来发表了声明:“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声明引起了世界舆论的强烈反响。

  李宗仁在报上看到周恩来的声明,深感兴奋。他认为,周恩来的声明,为解决台湾问题指出了正确的途径,凡属爱国之士,均应竭诚拥护,并为促其实现而共同努力。同年8月,李宗仁在美国发表了《对台湾问题的具体建议》一文,表达了一个炎黄子孙渴望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心愿。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百废俱兴,建设规模之大和成就之速,实为史无前例。我国百余年来战乱频仍,民穷财尽。今日幸得有此和平建设的机会,这是国家从贫穷落后迈向繁荣富强的历史转折。”他指出,蒋介石在台湾侈谈“反攻复国”实为不切实际的滥调,认为台湾问题的正确解决只有两条路可循:一是国共和谈自行解决,二是美国撤走第七舰队,保证台湾地区实行非军事化。在建议中他还表示,个人恩怨,早已置之度外;惟愿中国日臻富强,世界永葆和平,别无他求。

  这个《建议》引起的反响是强烈的。台湾骂他“为###张目”,香港有人说他“年岁高而糊涂了”。而周恩来看到这个消息后马上敏锐地意识到:这是自1949年以来,李宗仁在政治立场上的首次重大转变。

  196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维护领土完整,对印度的挑衅进行了自卫反击。帝国主义颠倒黑白,借此进行猖狂的反华活动。针对当时的时局,李宗仁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对中印边界问题的进一步探讨》一文,指出:自古以来西藏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尼赫鲁派兵入侵中国边境又拒绝与中国谈判划界,其动机无非是想利用边界问题解决内部困难和想利用中印冲突来争取美援。美国朝野抨击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这样对美国毫无裨益,徒伤中国人的感情,宜三思之。

  1963年夏,李宗仁在接受意大利米兰《欧洲周报》记者奥古斯托·玛赛丽采访时坦言:“我不是共产党,甚至也不喜欢共产党,但是我不否认今天共产党为中国所做的事情。我宁愿继续做一个诚实的人和可怜的政治家,但我不能不说实话,中国从来没有像现在组织得这样好。……我像蒋介石和国民党一样,是一个失败者。唯一的区别是,我完全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作为个人来说,我无关紧要,我不能妨碍中国的前途和她的进步。我由于自己的失败而感到高兴,因为从我的错误中一个新中国正在诞生。”

  1964年2月,中法建交。李宗仁于2月12日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劝告美国政府效法戴高乐政府调整对华政策,以期奠定东亚和平。从1950年代中期以后十来年李宗仁的言行中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已经有了质的转变,由长期坚持###立场转到心系祖国,渴望祖国统一富强。促使他转变思想的原因,一是他内心固有的爱国情感,二是新中国的稳定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还有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1956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百业兴旺,前途一片光明。当年1月,周恩来在做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时鼓励海外知识分子为国家建设和统一作出贡献。2月,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号召台湾同胞和一切从大陆跑到台湾和海外的人员,站到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来,同祖国人民一起为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此时居住在香港的一直是李宗仁的智囊人物的程思远先生流露出有返回祖国的意向。1956年4月28日,程思远回到首都北京,受到周恩来的亲自接见。周恩来对程思远说,我们国家当前的对内对外政策,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按照这一方针,我们主张爱国一家,团结对外,以诚相见。希望海外知识分子要充分了解祖国发展的情况,我们国家是大有可为的。谈到李宗仁时,周恩来说,李宗仁先生去年发表了一个声明,反对搞“台湾托管”,反对“###”,主张台湾问题由中国人自己解决。这是李先生身在海外心怀祖国的表现。我们欢迎李先生在他认为方便的时候回来看看。

  程思远怀着兴奋的心情把回国经过写信告诉了李宗仁,并转达了周恩来的话,这在李宗仁的内心中激起了难以平静的波澜。1957年秋,程思远的女儿程月如去美国留学,每逢周末,她都到李宗仁家做客。见到自己旧部的女儿,李宗仁十分愉快。他写信给程思远说:“一晤月如,如见亲人,一种思乡怀旧之情,顿时浮现心头,久久不能平息。”不久,李又写信给程说他保存着一些文物,希望能献给祖国,实际上是在试探中共对他的态度。当程思远1959年国庆期间第二次到北京时,他向周恩来汇报了几年来李宗仁的动态。周恩来说:“德邻先生出于爱国热忱,要向国家捐献一些文物,政府表示赞赏。至于他有叶落归根的意愿,希望他到欧洲先同你谈谈,然后再做决定。”

  1960年秋,李宗仁为对欧洲之行进行部署,特让夫人郭德洁到香港和程思远商量。为了摆脱美蒋特务的盯梢,商定会面的地点在瑞士的苏黎世。经过长期的商量与筹划,1963年5月14日,李宗仁遵照周恩来深谋远虑的安排,离美赴欧旅游。当他从纽约机场一上飞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两名高级侦探就形影不离地跟踪上了。但在四个多月的旅游期间,两名侦探弄得筋疲力尽,并没有发现李宗仁任何可疑行动。到了苏黎世,两名侦探便跑到日内瓦寻欢作乐去了。这时,程思远赶来与李宗仁会晤。两人见面之顷,千言万语一时涌上心头,不知从何说起,毕竟十四年没见面了。两人在一家僻静的咖啡馆坐下,彼此畅谈阔别后的情形。李宗仁说,树高千尺,叶落归根。人到晚年,更思念祖国。程思远向他转达周恩来对他的问候和“四可”的意见:第一,李先生可以回来祖国定居;第二,可以回来,也可以再去美国;第三,可以在欧洲暂住一个时期再定行止;第四,回来以后可再回去,如果愿意回来,可以再回来。总之,来去自由,不加拘束。李宗仁听完就说:我只要一可,回到祖国定居,安度晚年。12月22日,他又如期返回美国。1965年3月间,毛泽东根据国内外形势,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周恩来于是开始筹备迎接李宗仁先生回国的工作。4月22日,李宗仁到纽约郊区华克城移民局申办出境旅游签证,说要去欧洲小住,为期三个月。他对外界说是因为夫人郭德洁有病,已不能做饭了。为着吃饭方便计,他们恐怕只能搬到瑞士开餐馆的“舅爷”家附近去住,好就近在餐馆寄食。移民局知道他两年前去过欧洲,并且在圣诞节前赶回美国,因此很快为他办了签证手续。

  6月13日,李宗仁再次离美飞欧。23日,郭德洁处理完余下的事情后,也飞抵瑞士。这将是他们回国的第一程。程思远接到李赴欧的电报后,第五次上北京听取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向他传达周恩来对李宗仁回国一事所作的具体指示(当时周在非洲访问)。

  6月28日,程思远到了苏黎世,与李宗仁夫妇会合。为了不致暴露目标,他们住在郊区。但是嗅觉灵敏的美蒋特务还是探知了李宗仁的意图。他们派人拿着白崇禧发给李宗仁的劝其“保全晚节”的电报,到苏黎世阻止李宗仁回国。倘若劝阻不成,不惜采用暗杀的故伎。李宗仁原打算等次子李志圣赶到后一起回国,忽然接到紧急通知,要他们务必于7月13日下午2时前离开苏黎世飞往巴基斯坦的卡拉奇。这样,台湾来人就没有遇到李宗仁。蒋介石又密令其驻卡拉奇的特务机构暗杀李宗仁一行。这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基斯坦###共和国的特命全权大使,也收到了从北京发出的急电。国务院的领导同志指令:要万无一失地保证李宗仁一行的生命安全。大使馆与巴基斯坦官方联系,得到巴总统的支持。3日凌晨,李宗仁所乘坐的道格拉斯式客机在卡拉奇国际机场刚一降落,一辆巴基斯坦保安部的警车,立即把他们接到了中国大使馆。蒋介石的暗杀阴谋破产了。

  在李宗仁到达卡拉奇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4日,香港《快报》在头条位置发表了彩色标题新闻《李宗仁将返大陆》。

  7月17日夜,在巴方的密切配合下,中国驻巴大使丁国钰陪同李宗仁和程思远,将巴基斯坦航空公司的一架飞往广州的波音707客机的头等舱全部包下来,零时13分,飞机从卡拉奇机场起飞,在夜色中向中国的领空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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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妖媚,成帝昏庸[转帖]


    作者:王宇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赵飞燕与汉成帝的故事无人不晓。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是赵氏姐妹用妖媚来迷惑成帝,导致国衰民弱。赵飞燕也因此落下了狐狸精的骂名。事实是这样吗?赵飞燕真的是十恶不赦的罪人吗?虽然她称不上贤妃,但还不至于因为她而导致国衰民弱,她只不过是其中的受害者。成帝昏庸无道,整天沉于女色,不理朝政。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成帝的昏庸就如同三国中的刘禅,如果说赵飞燕是祸国殃民的千古罪人,那么三国中的刘禅怎么也能使国家灭亡呢?

  赵飞燕原名宜生,是汉代著名的舞蹈家,因其舞姿轻盈如燕飞凤舞,故人们称其为“飞燕”。

  赵飞燕的出身其实是很悲惨的。她从小就受过很多苦。出生后便被父母丢弃,三天后仍然活着,父母也觉得奇怪,就开始哺育她。稍大后,父母相继去世,她便同妹妹一同流落长安,沦为官婢。后来幸运的是,她们凭着当时的名气被送入阳阿公主府,就开始学习歌舞。赵飞燕不仅长得漂亮、身材迷人,而且在歌舞方面天赋极高。在公主府她弹得一手好琴,舞姿更是出众迷人,一时之间名满长安。

  后来,与汉成帝的相见彻底地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次,汉成帝经过阳阿公主家,公主盛宴款待汉成帝,唤出几名美女歌舞助兴。汉成帝见其中有一个清尘脱俗的女子,歌声清脆,舞姿优美,汉成帝为此意荡神摇,便决定将她招回宫中,让她成为昭阳殿的新主人。

  从此,赵飞燕在宫中就深受成帝的宠爱,没过多久她又把妹妹赵合德推荐给汉成帝做婕妤。

  自从赵合德进宫后,汉成帝便渐渐把心思转移到了她身上。赵合德不仅有美貌,肌肤雪白、光滑,而且性情温柔,更有魅力。汉成帝称赵合德的怀抱是“温柔乡”,并感叹说:“吾老是乡矣,不能效武皇帝求白云乡也。”

  自赵合德进宫后,后宫便展开了一场新旧之争。赵氏姐妹自诩年轻貌美,自然是最终的胜利者。其结果就是许皇后被废,皇后位置空缺,于是赵飞燕闹着让汉成帝立她为后。可是汉成帝册立赵飞燕为后的想法遭到了皇太后王政君的阻拦。后由皇太后姐姐王君侠的儿子淳于长从中斡旋,在赵合德的帮助下,赵飞燕很顺利地坐上了皇后的位置。

  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赵飞燕被立为皇后,同时晋赵合德为昭仪,把昭阳殿赐给她居住。汉成帝为了取悦新皇后,令工匠在皇宫太液池建造了一艘华丽的御船,叫“合宫舟”。

  自赵飞燕做了皇后,就与成帝整日饮酒欢歌。那次,汉成帝带着赵飞燕一同泛舟赏景。赵飞燕穿着南越所贡云英紫裙、碧琼轻绡,一面轻歌《归凤送远》之曲,一面翩翩起舞,汉成帝令侍郎冯无方吹笙配飞燕歌舞。舟至中流,狂风骤起,而当时的赵飞燕身轻如燕,狂风险些将她吹倒,冯无方奉成帝之命救护,扔掉乐器,拽住皇后的两只脚不肯松手,飞燕则继续歌舞。从此之后,便有了“飞燕能做掌上舞”的佳话。

  当时,汉成帝年迈,但仍旧没能得一子,如此下去大汉江山就会无人继承,这让朝堂上下很是忧心。赵氏姐妹专宠十余年,久无子息,且始终没有生育的征兆。赵飞燕知道,要想做永久的皇后,就必须生下一子,继承帝业。因此她焦灼地盼望着有个孩子。为了增加生育的机会,她常趁汉成帝夜宿赵合德处,秽乱宫廷,招引一些少年侍郎、宫奴与她奸宿,最后,还是没能怀上孕。这令她们姐妹俩很是焦虑,如此下去肯定会危及到她的位置。

  她们自己不能生育,为了永远得到成帝的宠幸,极力排斥其他的妃嫔生育。宫中有个叫曹伟能的女官怀上汉成帝的孩子,临产时赵合德命中黄门田客拿着皇帝诏书毒死曹姬,取走婴儿。那个婴儿被别人抚养了几天,即被取走,死于非命。

  成帝后期一位许美人也怀上了帝王的孩子,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汉成帝暗中派御医去探视,又赐三粒名贵的养身丸药做保胎之用。许美人生了儿子后,赵合德得知大闹一场,随后又胁迫汉成帝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

  公元前7年3月,汉成帝因为酒色侵骨,暴死在赵合德的怀中。孝元王太后与大司马王莽“治问皇帝起居发病状”,赵合德畏罪自杀。

  赵飞燕因为帮助成帝的侄儿刘欣即位,新帝感恩,仍旧尊她为皇太后。6年后,哀帝逝世,大司马王莽以赵飞燕杀害皇子之罪迫其自尽。

  因此,她们也被后来学者赐于“红颜祸水”之说,但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赵氏姐妹的身世是可怜的。卑微的出身、从小苦难的生活,使她们没有三从四德的教养和修养。她们是由江都冗王的郡主与冯万金私通所生。母亲不要她们,生父又早逝,两姐妹只得终日破衣烂衫、流落街头,吃尽了苦头。后来,机缘巧合,被成帝的姐姐阳阿公主带回了府,以歌舞伎的身份在府中学习歌舞,直至被成帝带回宫。这似乎对她们来说是幸运的,但却以“红颜祸水”的罪名使她们家喻户晓。对于拥有如此悲惨身世的赵氏姐妹,要她们做一个母仪天下、深明大义、温婉贤惠的皇后实在是难上加难。对她们来说,要想在后宫稳住脚,只有用非常手段。在复杂的帝王之家,她们只会考虑如何生活下去、如何过得更好。成帝不考虑实际,立这样的女人为后,还能责怪赵氏姐妹吗?

  再则,赵飞燕也没犯什么大错误,她惟一不对的地方就是背着成帝与他人私通,主要为了怀孕生子。在那个时期是母以子贵,当年许皇后就是因为没有子嗣,失去宠爱后便轻易被废。许皇后的遭遇令赵飞燕深深恐惧,在无奈之下她才想出与别人私通。

  此外,关于赵合德与成帝纵欲并不是她能决定的,只能怪成帝太过于淫荡,好酒好色,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而赵合德又有何罪呢?或许赵氏姐妹犯的最大过错便是逼成帝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可是成帝的儿子是死在成帝手上的。在那个时代,皇帝拥有最高的权力,不受任何人的威逼、胁迫,赵合德只是成帝后宫众多妃子中的一个,她自己根本没有权力逼迫成帝做任何事。这也只能怪成帝一心只想哄美人开心,不考虑骨肉亲情、社稷后嗣,做出如此之事来。赵合德在整个事件中起的只是一个导火线的作用。成帝对赵氏姐妹的迷恋已经超出常人所想,要不他也不会亲手掐死自己的儿子来博得美人的欢心,这样荒唐之事在历史上的所有帝王之家是很少有的。

  一直以来,很多学者都认为汉成帝是被赵氏姐妹用妖媚之术害死的;然而,从历史事实来考虑也并非如此。一切事实表明,如果没有了成帝为她们撑腰,她们又有何能耐入宫,又有何本事来蛊惑汉成帝。掌权的王莽乐意看到赵飞燕姐妹胡闹,底线是不威胁到他们的政治利益。从政治立场上说,赵飞燕姐妹不但是外戚王莽夺取刘汉政权的工具,而且还是王莽篡权的替罪羊。就她两人而言,由于出身卑微又貌美如花,被其他妃子妒忌而采取的自保行为也是正常的行为。她二人的一生虽然也被某些封建时代的历史学家扣上“淫荡”的恶名,归于红颜祸水一类,但她们从来也没有干预过朝政,也未谗害过朝臣。只有毒杀有孕宫妃、断绝皇嗣,才是她们对于汉成帝刘骜犯下的罪过,然而这不仅归罪她们俩,也怪成帝的昏庸无能。如果赵氏姐妹不在此时出现,也许不会造成成帝没有子嗣,王莽也不会乘机夺取刘汉政权。

  “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默,尊严若神,可谓穆穆有天子之容者矣。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奏议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堪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於邑!”这是古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描述。在他们看来,成帝根本没有错,所有的错只在赵氏姐妹身上。

  据记载,汉成帝是太子时就是一个出了名的好色之徒,凡事有因必有果。如果历史上没有赵飞燕,假如出现一个王飞燕、李飞燕之类的美女,试想汉朝的江山也会不保。而且即使在成帝身边有贤德的许皇后,还有被太后赞之为“古有樊姬,今有班婕妤”的贤惠的妃子,一样也不能规劝和阻止成帝被祸水所浸。由此可见,美女纵然不是祸水,倘若君主要有了好色之心,那么美女就变成了祸水!就像人们对毒品的态度一样,毒品本身只是一种药品,只不过人们不加节制地滥用,就会使一种普通的药品变成害人的毒品。

  古代的中国是男权当道的社会,女人没有任何社会地位。于是,男人们努力维系绝对的精神优越感,俨然是女人一生献身的偶像和精神主宰。无奈精神上的怯懦使他们不敢正视自身灭国丧家的失败,同时又无力拂逆对情欲的渴求。因此,他们一方面乐此不疲地追求美色;另一方面,当他们沉浸美色不能自拔而导致政权丧失时,又会毫不犹豫地把一切过错推给女人。

  中国是一个不习惯忏悔、反省的国家。“不迁怒,不二过”,就是在大圣人孔子的三千弟子中,除了颜回,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做到。不思反省自身,只会将责任推脱给女人,这样做的结果也只能够掩盖自己一时的无能,用来宽慰自尊心的失落。

  西方国家就懂得如何辩证地看待美色。在《罗马事史》中两国为了争夺美女海伦不惜人力物力血战十余年,外国人也没有把这位绝色美女称为“红颜祸水”,反而把她当作美、爱和性的完美统一;那个让英国爱德华国王不爱江山只爱美人而为之逊位的美国寡妇,她也不被看作是“红颜祸水”,反而被看作是爱情至上的现代灰姑娘;而中国则不同,女人没有地位不说,假如事业成功了,自然把功归于仁人志士;而事情一旦失败,就会把全部责任推给她们。

  也难怪,在那个社会里,无论是什么地位的女人都是没有任何资格在男人面前说话的。他们把责任推给女人也是很容易行得通的,因为男人不仅侵占了她们的地位,也废掉了她们说话的权利。女人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则是一个失语的部落,根本就没有为自己辩白的权利。

  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致使各国对待美色的方式也不同。西方人对美色是坦然无畏,甚至是敬慕慑服的。而中国人对美色同样充满欲望,同时对这种欲望也充满恐惧,表现出一种欲拒还迎的虚伪和矫饰。

  事实上,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在男权当道的社会中,任何一个政权的灭亡除了历史固有的原因外,其最主要的责任在于当时昏庸的君王。即使有女人在一旁挑唆君王,他们也不应该对女子言听计从,这只能说他们昏庸,而昏君亡国是在所难免。所以,只有那些不懂得历史的人,只有那些见识短浅的人,才认为那些红颜们该负国家灭亡的历史责任。由此可见,并不是赵氏姐妹妖媚,而是成帝昏庸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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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文革中下乡知青巨额安置费失效原因[转帖]

城镇知识青年在农村没有任何生活基础,下乡后会在住房、口粮等方面遇到各种具体问题,国家在知青下乡时拨付一定安置费用,并采用一些补助措施,都是为了使知青能比较顺利地渡过生活上的难关,尽快在农村稳定下来。

插队知青与兵团(国营农场)知青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安置经费的数额与拨付途径始终各有成规。

“文化大革命”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就安置经费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1968年底上山下乡运动一下子掀起高潮。在国家没有及时就安置经费与物资补助做出统一规定以前,各省市已参照“文革”前的旧例制定了本地的补助标准。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城镇知青单身插队、插场(指到农场)的,安置费平均每人220元;成户插队的平均每人130元。主要用于建房,其余用于学习材料、旅运、生活补助、生产、生活用具、合作医疗等。城镇回乡人员的旅运费由动员地区发给,安家落户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区酌情补助,平均每人40元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下乡上山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1969年2月13日。。南京市规定的安置费标准,略低于“文革”前的国家规定。吉林省规定,对下乡插队知青,每人拨安置费250元;对插场知青,每人拨安置费400元《吉林省劳动志》,1992年铅印本,第80页。。湖北省规定,对下乡插队知青,每人拨安置费230元《武汉劳动志》,1991年铅印本,第290页。。两省分处南北,故插队知青的安置费略有差异,但是都沿用了“文革”前的旧章。这应是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做法。

1969年国务院召开的跨省、区安置协作会议上,对知识青年安置的开支标准,制定出几条原则。同年,在全国计划座谈会期间征求了意见。尽管这些原则的具体内容不详,但从后来出台的正式文件可以得知,不过是“文革”前旧制的翻版。1970年8月,财政部综合各省、市、区的意见,根据一年多来运动的进展状况,经与主管部门研究,对安置费的开支项目和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国家拨付的安置费,主要用于城镇下乡人员的建房补助、生活补助、工具购置补助、旅运费和学习材料费等。安置费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计算,平均每人不超过下列标准:

单身插队、插场的,南方每人230元,北方每人250元。

成户插队、插场的,南方每人130元,北方每人150元。

参加新建生产队、新建扩建国营农场和集体所有制“五七”农场的劳动力,每人400元(含部分建设资金)。

家居城镇回乡落户的,每人补助50元。

不难看出,除进入国营农场(包括生产建设兵团)知青的安置费由从前的1000元至250元改为一律固定在400元外,有关插队知青的安置费标准与“文革”前规定如出一辙。

同时,对知识青年跨省安置的路费、到高寒地区插队的冬装费重新做了规定:组织跨省、跨大区下乡的,每人分别另加路费20元、40元,从关内跨省到高寒地区插队的,每人补助冬装费30元(到国营农场的,由本人自理)财政部:《关于安置经费的开支标准和供应渠道的试行意见》,1970年8月20日。。


安置经费属国家专款专用,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按照已经下乡的人数,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实际花钱进度,分期分批地进行拨付。除动员地区使用小部分外,其余归安置地区县、社统一掌握使用,不发给个人,不准挪作他用。并提出,在一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最好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规定几个不同的补助标准,不要平均分配。

安置费中动员地区使用部分又称动员费,主要用作知青下乡时的交通费、途中食宿补助、困难补助等。各地标准不一,约在15—35元左右。安置地区使用的部分主要用于建房,以及购置小农具和家具,粮、油、医药等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原则上为一年如福州市知青,安置费每人230元,其中动员费35元,分到安置地区的经费为195元,用于下乡第一年的生活补助,购买农具、家具,建房,医疗,以及生活困难补助等(见国务院知青办调查组:《福建省上杭县古田公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调查》,1979年5月17日)。又如武汉市知青,安置费每人230元,其中动员费(交通费和衣被补助费)15元留市,其余215元由省拨接收地区,交生产队掌握使用(见《武汉劳动志》,1991年铅印本,第290页)。。

为了管好用好安置费,国家还制定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要求下拨到生产大队的安置费,由党支部和革委会领导下的“三结合”小组负责进行监督;安置经费要单独立账,专款专用,严格收支手续。对于安置经费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布,接受贫下中农和下乡知识青年审查监督中央安置办公室、财政部军管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军代表:《关于加强安置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1970年6月23日。。

加入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的知识青年,按国家规定每人安置费平均400元,跨省、区者分别远近增补旅费20、40元,其安置费的用途与插队知青有别,除用于支付旅费、发放津贴费、伙食费、购置个人物品外,建房费统一纳入兵团(国营农场)基建计划以甘肃省农建11师为例,自1964—1969年的6年间,国家共拨给安置费2496万元,其中60%用于基建,15%—20%用于生产,20%—25%用于安置。见《甘肃省志?农垦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4页。。在各兵团,国家拨付的知青建房投资是列入行政用房计划合并下达的。因此,即使国家拨付的知青建房费不能及时到位,因各兵团均领有巨额基建投资,所以并不至于妨碍知青住房的建设进度。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为例,1969年共接收知青5万余人,应拨付安置费2000万元以上,实际只拨款1152万元。尽管安置费未如期兑现,加入兵团的知识青年基本都有房住,原因是“国家给兵团基建投资中安排了一部分连队用房”何岚、史卫民:《漠南情》,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兵团(国营农场)知识青年安置费用中占很大一部分的建房费,因与国家下拨的基建投资混在一起而难以理清。不过,虽然他们的住房质量普遍较差,毕竟还都有房住,比起许多插队知青因没有房子住,而不得不借农民房、住牲口棚或分散住到农民家中的情景,实在是强了许多。

除拨付安置经费,在日用品供应、口粮供应、食油供应方面也做出相应规定。

日用品供应。“文革”期间,生活日用品匮乏,购买棉布、棉花等物均需票证,限量供应。为了照顾下乡知青,各地都免票供应一定数量的棉花、棉布、蚊帐等物资。如四川省1968年规定,凡下乡知青每人免票供应棉絮一床,棉花2市斤,棉布23市尺,单人纱布蚊帐一床,由商业部门设置专柜,凭上山下乡光荣证优先供应《自贡市劳动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

口粮供应。插队知青,原则上由国家供应一年,或由下乡青年到农村的第二个月起,一直到接上当季或下季的粮食分配时止,由当地粮食部门,按照他们所在生产队一般社员的实际吃粮水平(包括公社生产队分配的口粮、超产奖励粮和自留地收获粮的粮食总平均数)和国家统销价格,从统销粮中安排供应。

食油供应。也按当地城镇居民食油标准供应一年,或从到达接收地的第二个月起,一直到接上当季或下季的食油分配时止。


下乡知青到国营农场(生产建设兵团)落户的,食粮食油按所在场职工和家属的标准供应参见粮食部:《关于城市下乡青年粮油供应工作的几项规定》,1964年3月20日。“文革”初继续沿用该规定。。

上述措施表明,国家为开展这场运动确实殚尽心思,而且花费巨大财力。1967—1972年,全国共动员了747万城镇知青上山下乡,支出经费约在17—18亿元左右官方统计前后略有差异。据1973年7月国务院知青办《知识青年下乡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文称,从1962年到1972年,国家共拨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经费25亿元,实际开支21亿元,结余4亿元。另据1981年3月国务院知青办《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统计资料》第86—89页:同期中央财政拨款25亿元,实际开支19.9亿元。“文革”前城镇下乡知青129万人,按每人安置经费230元估算,约开支3亿元。扣除这部分,即为1967年到1972年间开支的经费。。然而,支出巨额经费,并没有解决下乡知青的安置问题。由于对知青经费管理松弛,相当一部分钱被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另外,插队知青的安置费标准偏低,使插队知青没房住的问题变得突出起来。这些问题动摇了知识青年留在农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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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手势 [转帖]


  这是我丈夫斌给我上的最后一课,这一课没有一句话语,仅仅只是一个手势,那么苍凉的一个手势。
  斌是一位教师,在大学执教6年。1991年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了肝癌。这个噩耗几乎把我们作家击倒民。以后的日子,我们为生命出征,跑遍了一海、北京的每一个大医院,与病魔整整抗争了一年。可是,癌细胞还是不可抗拒地吞噬了他的全身,生命危在旦夕。我们撤回武汉,在生他养他的地方作最后的固守。这段日子,每分每秒,我都守护在他身边,寸步不离。
  一个周末的傍晚,斌的同事——武汉城建学院的老师们,前来医院探望他,几度昏迷又醒来的斌,显得格外兴奋。
  热切的关怀和慰问之后,大家围在斌的床前漫不经心地讲一些学校的趣事。气氛轻松、诙谐。我知道,老师们是在竭力以笑来安慰斌。斌也在笑,他笑得虽然吃力,但很开心。只有两位年轻的女教师,在笑声里逃到走廊上去抹眼泪。我的心被这阵阵笑声割成了碎片。我在心底里感谢老师们苦心经营,带给斌的那份为数不多的快乐。
  说笑间,斌的眼睛从老师们的身上一一凝视,扫过。这是他朝夕相处共事6年的亲密战友啊。泪水在他深陷的眼眶里打转……突然,斌的两只噙满了泪水的眼睛牢牢盯在童老师胸前,一动不动。接着他又用尽全力从被子里抽出那只尚能动弹的左手,费力地招呼童老师过去。童老师愣愣地站到斌的床前,神情凛然。斌的左手努力向童老师胸前伸去,宽大的衣袖随着手臂的上举滑落下来,枯瘦如柴的臂膀裸露在空中……苍白无力的手指,颤抖着,好像要去抓握什么。我赶忙上前托住斌的手,童老师也急忙俯下身去。
  老师们都怔怔地注视着这一幕。病房里,一片寂静,只有斌急促的喘息声。涔涔汗水在他的额上流淌。
  在我的帮助下,斌吃力地欠起身子,终于,那只手触摸到了童老师夹克衫上那枚红色的小商标。此时,斌的两眼放射出一种奇异的光芒,似乎要把所有的生命力都聚集在这两眼中,要看出那枚商标的灵魂来。
  老师们大惑不解,童老师愣了,半大才惘然又带几分自嘲地笑着说:“哦,次品……这是冒牌的次品……”他边说边不停地拉扯着自己的衣襟。“哗——”病房里爆发出一阵哄笑。童老师满脸羞红,为他这件冒牌的夹克衫。
  斌没有笑,他望着老师们,目光茫然得像一个孩子。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那僵在空中的手扳回被窝里去。
  老师们走后,我俯在斌的耳边轻声问斌,是不是想要一件档次好点的夹克衫。不料,斌的反应和回答,让我尴尬又羞愧到了极点。
  他听了我的问话,先是一声长长的喟叹,接着是紧蹙着眉摇头。他那不被人理解的沮丧神情,吓得我不敢再冒失地提问。
  一阵疼痛袭来,斌又昏迷过去。我却陷落在深深的悲哀里,我的斌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眷顾的到底是什么呢?享受着健康生命的人和即将告别生命的人,想法是多么不同啊!即使彼此那么相爱着的人,心灵也无法接近。
  夜幕降临,一轮圆月挂在窗外的枝头。再度醒来的斌似乎感觉到了,我的不安和伤心。他嚅动着嘴唇,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我把左手摊放在他的面前,用右手轻轻握住他的手指,帮助他慢慢地划着。这是我们最后交流的惟一方式。
  “横,竖,撇,捺……”我凭着肌肤的感觉,连蒙带猜地复述着。一笔又一笔,斌的指尖颤抖着,额头沁满了汗珠。一遍又一遍,写写停停,不知是第几百几十几遍,我只记得是三天以后的清晨,斌一觉醒来,用尽全力和智慧在我的手上清晰地划出两个字来。
  当我跳起来大声喊出“校徽”二字的时候,我的心激动得差点晕过去。我紧紧地拥抱斌,泪水在我俩的脸上横流。哦,“校徽”。你让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倾注了怎样的力量来凝视你,抚摸你,书写你!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恍惚中我听见了斌在痛苦地呻吟。这些日子,斌常痛得死去活来,但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这是他的性格,一个不轻言屈服的人。可今天,他竟叫出声来,我预感到生命的尽头来临了。我和另一位老师慌忙为他穿衣,这是一件早就准备好了的,他最喜爱的白色T恤衫。当我把一枚校徽别在他胸前的时候,我发现他眼睛里闪过一个兴奋的亮点。他不再那么扭动了,身子渐渐平静下来……我们几个人就那么默默地围在他的床边,没一会儿,他就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十年来,斌那个僵在空中的手势一直定格在我的面前,那样苍白、凄凉,又是那么凝重、庄严。这就是我的先生斌给我人生的最后一课,它书写在我的手掌,也写在我的心里,它叫我感到一个教师的神圣和至高无上,以致,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生活多么艰难,经济多么拮据,我都固守在教师岗位上,不言退却。

  摘自《深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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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闲 [转帖]


    作者:耕斋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明·冯梦龙

  有贵人游僧舍,酒酣,诵唐人诗云:“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僧闻而笑之。贵人问僧何笑,僧曰:“尊官得半日闲,老僧却忙了三日。”

  传世名著《三言》的作者冯梦龙,虽饱读诗书,仕途却相当不顺。他明万历二年出生,但直到崇祯三年五十七岁时才补为贡生,到福建寿宁当了四年知县,即告老回家了。由于长期在底层生活,所以冯梦龙对民生之艰辛,有切身的体会。你看他写一个贵人到寺庙游览,酒足饭饱之后,还要吟咏唐诗假作斯文。却碰到老和尚不客气:“你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了,我们却为接待你,足足忙碌了三天啦!”

  人总觉得自己所感,别人也会身受。故贵人出游,看到地洁路畅,总是心情愉悦,免不了会对僚属的工作来一番褒奖。殊不知,为了此行,一路早已清场。可能不远处,就是车堵人拥、狼藉一片,只是蒙得贵人“眼不见为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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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随时代而变,文章得风气之先——梁启超宪政思想初探[转帖]

或者,在大多数人看来,梁启超作为清末民初的显赫人物,其之“暴得大名”,大抵不过是因为他追随其老师“康大圣人”导演了那一场短命的“百日维新”的缘故。即使要承认当旧学术迅速式微、新学术草创时,他所作出并为自己 “百科全书”式的无可伦比的天才学人的地位所奠定的在哲学、佛学、史学、先秦诸子学、文学等传统的领域的成就,也决不会想到他的什么法学上成就的。或者,一谈到梁启超与法学的关系,脑子里便条件反射般地想到——且只能想到——短命的“百日维新”,而不能稍进跬步。事实上,笔者也一度停留在这样的认识水平上,但在拜读任公诸论后,却自感井底之蛙,实在是可笑可叹。

任公之于中国现代法学,实在不仅是热忱的实践,其于理论上的建树,学术之广博,影响之深远,也实在可当彼时第一人之称的。而其在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乃至国际法学上之建树,也实是彼时当之无愧的的最高水平。其中,他所作的《中国国会制度私议》、《各国宪法异同论》等有关宪政建设诸文,高瞻远见,为我国百年宪政史是留下了极浓极厚的大写意的一笔的。

笔者不才,愿略列文如下,以就教于方家。

一、引言:梁启超之生平简介及开题略述

生于耕读传世之家的任公自幼便习读中国传统儒学,其于《三十自述》中曾言到,自己四岁习四书五经,六岁后“五经卒业”,九岁“能缀千言”,十二岁中秀才,十六岁中举人的经历。可谓一时神童。1890年十七岁,入万木草堂师从康有为习陆(九渊)王(阳明)心学、史学和西学。同时览阅西方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书籍,并对容闳、严复等翻译的西方社会科学和外国传教士傅兰雅、李提摩太译的历史著作反复研习,同时亦学习了其师康有为运用西学批判中国封建文化政治的方法。1894年6月,他随康有为入京参加会试。7月,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次年中国战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康有为、梁启超联合在京参加会试的1300多名举人,发动“公车上书”,提出拒签和约、迁都抗战、变法图强等要求,名动一时。7月,《中外纪闻》在京创刊,梁启超作为“康门高弟”,当然地成为这一维新刊物的主要撰稿人。稍后的维新团体“强学会”成立时,梁更是担任书记之职,一度成为康有为维新活动的倚之为臂膀的得力干将。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东渡扶桑,协助康有为组织保皇会,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新小说》等杂志,并通过以上刊物积极上撰写多篇文章和专著,全方位地向时人推介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先进政治法律理论和思想,猛烈地抨击了清王朝的腐朽黑暗,深刻地批判了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伦理道德,为资产阶级正宪政思想的传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所谓“惊心动魄,一字千金,人人笔下所无,却为人人意中所有,虽铁石人亦应感动。从古至今文字之力之大,无过于此者矣。”

912年回国后,梁启超也一直置身于当时参政议政的潮流的最前沿。中间他虽然也几度宣布退出政坛,并也最终返回到学术的象牙塔中。但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期间他也是自觉不自觉地被卷入到20世纪初那场激烈的思想和社会动荡中。

当然,从整个思想体系来看,梁启超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宪政理论系统,然而这并不妨碍其宪政思想的创见性。事实上,他用《新民说》、《少年中国说》、《中国不亡论》诸名篇,在前“五四“的一代青少年心中,埋下的个人自主的观念和对国家民族的情感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因此,研究梁启超的宪政思想,无疑对研究我国百年宪政史具有了另一层意义。

另外,从本土资源论的角度出发,我们要追求宪政,首先需要的也必然是回到一国本土的历史资源去搜寻一些根源,此时,选择身历戊戌变法、辛亥革命诸变,并作为其时一代“青年导师”的梁启超,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依稀记得保罗·雷兰在《中国的现代化:从1800年到现在的反思》中说,清末的变革是一个有根本意义的变革,由于其在政治,教育,军队等方面有了实质性的变化,社会有了质的改变。本文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希图通过对梁启超宪政思想的考察,摸清我国宪政思想上的一些脉络,并力求能在拙文中挖掘到一些梁的宪政思想对我国目前的宪政仍有助益的可宝贵的养分。

如此,则予愿足矣!

二:宪政的一般原理及梁启超宪政观大略

既然谈到梁启超的宪政思想,那么首先要弄明白的一个问题是何为宪政?

一般的看法认为:宪政就是宪法的政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而宪政则是动态的宪法。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总之宪政应当是一种“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该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允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 可见,宪政首先与宪法密不可分。那么有了宪法是否便意味着宪政的当然产生,宪法和宪政是否孪生呢?

陈独秀说不, “挂了共和招牌”,有了宪法,并不等于实行了“宪政”。当然对于相关的问题,任公也自有其思考的内容。

在《立宪法议》他曾经如此说道:“宪法何物也?立论出何令,更何法,百变而不许离其宗也”。他认为宪法作为“国家法律之根本大典” ,是一国其他法律产生的依据,为“一切国家法度之根源” ,是一国内社团个人共同的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无上的权威。“无宪法不足以为国” 。据此他还将世界各国所施行的政治制度分为两种,“一曰宪法之政(亦名宪政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 ”

可见,梁启超的宪政观,首先是将宪法作为政治法来看的,他积极鼓吹宪政,显然也正是希图发挥宪法的政治法功能来限制君权,充分的开拓民权。

虽然梁启超一直是以君主立宪制积极鼓吹者的面孔出现的,但对于绝对的封建专制制度,他却是深恶痛绝之,他指出,在这样的专制制度下,君主“使治人者有权,而受制者无权,收人者自主之权,而归诸一人”“议一人独相天下人之利” ,是最可痛恨的民贼专制政体,“使我数千年历史以脓血充塞,数万里土地为虎狼堀穴数百兆人民向地狱过活,有拂人性藐视国法,盗公产等十大罪状,是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因此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因此他专门指出,欲君权有限,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有限,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和民权,二者不可分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经验而得之也。”

众所周知,现代宪政的理想是人民主权、法治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两种基本思路,一是以绝对的个人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洛克模式,其二是以普遍的公共意志支配政府意旨的卢梭模式。从笔者对梁启超的考察来看,就他所接触的范围和个人的倾向而言,他更愿意选择——事实上,从他学说的主张上和一度的保皇运动来看,也是如此——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虽然日本模式可能在当时更受保守派的欢迎,但日本模式在梁启超看来过于集权,缺乏理想的空间),笔者私下谓之修正了的“卢梭模式”。

此外,梁启超对宪法的稳定性也给予了强烈的关注。他指出:“宪法与寻常法律异,宜有永久之性质,非可以朝令而暮改,此人人所同知也。” 事实上,从临时约法起,无论是革命党还是北洋军阀一系对宪法都缺乏必要的尊重。从革命党为限制袁世凯而特别将原先的总统制改为内阁负责制,到之后袁世凯、曹锟诸人掌政,期间宪法更迭频繁。有鉴于此,梁启超痛心疾首道:“大抵一制度之颁,行之平均不盈半年,旋即有反对之新制度起而推翻之,使全国国民彷徨迷惑,莫知是从,政府威信扫地尽矣。”

三、梁启超的理论之源泉

从梁启超的一生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其一为戊戌变法失败之前,这一阶段他主要是追随康有为并随其积极鼓吹各种改制的学说,其思想还基本上在康有为思想大树的阴影笼罩之下,尚未形成自己独立的思想体系;其二为变法失败后东渡扶桑,积极学习翻译西方政治法律学说时期,这一时期是其思考和独立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时期,也可以说是他一生的黄金时期;其三是大概20世纪20年代及其后他远离政治,潜心学术的时期。本文主要考察的是其前两个时期。

1、“康有为时代”的改制儒学

据其在《三十自述》中言“四五岁就王父及母膝下授四子书、《诗经》,夜则就睡王父榻,日与言古豪杰哲人嘉言懿行,而尤喜举亡宋亡明国难之事,津津道之。六岁后,受中国略史。五经卒业。其爱国民族之心已初步萌发。八岁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十二岁应广州学院试”,中秀才,“补博士弟子员”。十七应广东乡试,中举,榜列第八。而初读《史记》《纲鉴易知录》,成民主大业之心益发坚定。其后受业于康有为,对其一生更是有着重大的影响。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戊戌变法之前,作为“康圣人”的得意门生,“启超之学,实无一字不出于南海” 。这时候的梁启超作为康有为的附庸,还很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主张,他鼓吹变法,批判守旧的理论武器仍然还停留在康有为鼓吹的“三世说”、“改制论”,并没有突破传统文化主义的视野。

2、“梁启超时代”所受泰西学说的影响

东渡前,梁启超虽也曾接触过一些当时有关的西方学说。如在《三十自述》一文中,他曾写道,在他中举的第二年(1890年)春天,他去北京会试,下第。经过上海时,购得徐继畲编著的《瀛寰志略》和上海制造局译的一些西书。读之,“始知有五大洲各国” 。而在万木草堂学习期间,康有为为其诸弟子指定的业课中,《春秋公羊传》和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等今经文学典籍固然重要,而许多西学书籍也是必读的,其中包括江南制造局翻译的西方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容闳、严复译的社会科学和外国传教士傅兰雅、李提摩太译的历史著作等。梁启超不但在这里读到了当时译出的西书,而且还从老师康有为学习了运用西学批判中国的封建文化和政治。而1884年康有为展示给梁启超、陈千秋等少数几个得意弟子看的《大同书》初稿《人类公理》,其中提出的破国界、去产界的大同理想,包含着西方空想社会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深刻地批判了封建专制主义和极端的不平等制度,也使梁启超受益匪浅。

当然,梁启超对泰西政治法律学说营养的汲取和吸收,更重要的是集中在变法失败后流亡海外时期。东渡后,梁启超“日倡革命排满共和之论”,不谈伪经,不甚谈改制,而是致力于对传统封建主义旧文化的批判和西方资产阶级新思想的传播,这一时期开始进入史家所谓之“梁启超时代”。而他对泰西学说的景仰和学习也正于这一时期达到顶峰。

在《<饮冰室文集>原序》一文中他甚至如此说道,“末学肤受如鄙人者,偶有论述,不过演师友之口说,拾西哲余唾,寄他人之脑之舌于我笔端而已。”虽有些过谦的嫌疑,却也恰好验证了他内心深处对西方政治法律学说的取向及受影响的程度了。

当然囿于当时其所能接触到的和其思想所能接受的,据笔者的观察,与大多数刚刚“开眼看世界”的仁人志士相似,他所接受的西方政治学说,大致仍不外乎以下几种:

其一,为社会达尔文主义

自严复翻译赫胥黎《天演论》时,由于理解上的偏差。赫胥黎在该书中大量引用的其论敌“社会达尔文主义”代言人斯宾塞的观点被严复作为正文译出,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而斯宾塞将生物进化的观点运用到人类社会之中,并用“最适者生存”代替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更是受到了当时人们的信任。与其师友康有为,谭嗣同等一样,梁启超对严复所翻译的《天演论》一度推崇备至,并盛赞进化论的始祖达尔文道“前人以为黄金世界在于昔时,而末世日以堕落,自达尔文出,然后知地球人类,乃至一切事物,皆循进化之公理,日赴于文明。前人以为天赋人权,人生而皆有自然应得之权利,及达尔文出,然后知物竞天择,优胜劣败,非图自强,则决不足以自立。”(《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因此,他坚信“世道必进,后胜于今”(严复《天演论按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并以此作为其变法改革的理论基础。

其二,为卢梭的契约论

众所周知,现代宪政的理想是人民主权、法治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两种基本思路——以绝对的个人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洛克的思路和以普遍的公共意志支配政府意旨的卢梭的思路。由于视野诸因素的影响,相对而言,梁启超对卢梭的契约论更情有独衷。他盛赞卢梭的民约论“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放一光明” ,许其是“法国大革命之原动力”“全世界之原动力” ,而“最适于今日之中国”者 。他接受卢梭的思想,认为,“政府之所以成立,其原理何在乎?曰:在民约。”

在《卢梭学案》中他如此写道:“凡两人或数人欲共为一事,而彼此皆有平等之自由权,则非共立一约不能也。审如是,则一国中人人相交之际,无论欲为何事,皆当由契约手段亦明矣,人人交际既不可不由契约,则邦国之设立,其必由契约,又岂待知者而决乎?”在契约论的国家起源说的基础,他进而认为“政府者,代民以任群治者也,故欲求政府所当尽之义务,与其所当应得之权利,皆不可不以此原理为断。” 因此既然封建制度下的法律都是帝王们自己私下随意废立,是“起于命令”而非“生于契约”,那么它的合法性基础自然也就崩塌了。

其三,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诚然,梁启超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是十分欣赏的。然而他对其却并非全盘接受。在写于1911年的《新中国建设问题》中,他列举了六种所谓“虚君共和”和“民主共和”政体,认为美国所采取的政体最合孟德斯鸠的学说。然而却认为这种政体,“惟美国人能运用之,而他国人决不能运用。我国而贸然欲效之,非惟不能致治,而必至于酿乱”,并因此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倡导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我国情况,创造出了他自己独具特色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当然,“体”是不可分的。而由国会、国务大臣、审判厅分别行使的“三权”称为“用”,这“用”是可分的,即所谓“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这就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利。所不同是“用”,即在三权使用上,立宪政体对君主有某些限制罢了。并因此为其君主立宪说立论。

四、梁启超有关宪政建设的各具体架构的初步理想

1、 关于政党政治

初期的梁启超极为迷信政党政治的效用,他认为政党政治与宪政的实现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党可以起到“增进国民程度的作用”。他认为“在专制政体下,决无容政党发生之余地。政体既归于立宪,则无论其国体为君主,为共和,则非籍政党不能运用……非真立宪之国,不能有真政党,然非有真政党之国,,亦不能真立宪。二者互相为因,互相为果” 。为此,在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再到民国初年,数十年间,梁启超一直在为建立像西方那样的资产阶级民主政党政治身体力行,努力奋斗。然而事与愿违。戊戌变法103天的短命使他的这个理想还没付诸实践就成为泡影;辛亥后,他意图于袁世凯来建立政党政治,却迎来洪宪的复辟;终于将袁世凯气死推翻了,他又希望通过段祺瑞来再造共和,结果段和袁几乎如出一辙,不但共和变成了泡影,而且军阀混战,政治失序,社会动乱,民不聊生。严酷的现实,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的背离,使梁启超陷入了无限的悔恨和痛苦之中。1918年冬天,他明确宣称:“旧式的代议政治不宜于中国。” 他甚至还牵强附会地提出,要以中国封建社会的“民本主义”去矫正欧美代议制度的“流弊”。就连组党结社,他也十分反感,主张离之越远越好。1927年,他的很多朋友劝他组建新的政党,他均婉言谢绝。在致儿女们的信中讲:“我实在讨厌政党生活,一提起来便头痛。” 这样的一种政治心态,最终使梁启超下定决心远离政治,转向在思想文化方面做一些开启民智的最基础性的工作。

2、 有关报业与言论自由的思想

1895年,他在维新变法思想指导下,投身于异常活跃的办报活动,为了提倡新学,开通风气,协助康有为创办了《中外纪闻》,后又主笔《时务报》,他认为“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国愈强”,希望通过广泛介绍世界和国内的新事物、新思想、新学识,以改变闭关锁国,夜郎自大,阻挠变法的旧习,改变政治腐败,学问闭塞的现状,改变清王朝壅塞的状态,以使“风气渐开,百废渐举,国体渐立,人才渐出,”以救亡图存,免除外侮。及至戊戌政变之后,流亡海外的梁启超对变法的失败进行了反思。在他看来,变法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人民的愚昧落后和不觉醒,欲新国,必先新民,于是,开启民智,振发民气,培养民德,成为他办报为文的首要目的,先后创刊了《清议报》、《新民丛报》等,广泛地介绍西方的政治、哲学、经济、教育和文艺,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和民权思想。

3 、私权自治

梁启超对政府公权力的界限十分注意,他认为公权力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其政府权限不定“,“虽民政之国”“人民终不得自由”。 要保障公民活动的自由而不受干涉,必须实行一定的私权自治,对公权力所能涉及的公民的自由要有所限制。

为此,他认为“然则其政府之权限当如何?曰:凡人民之行事,有侵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干涉之,苟非尔者,则一任民之自由,政府宜勿过问也。” 对于公民不侵犯公众权益的行动,政府不应该干涉。

诚然,这也是完全符合现代宪政研究者的关于对公权节制,私权有限自治的主张的。

4、关于政体的选择

在《新中国建设问题》中,梁启超列举了以下五种政体:

“第一种,人民公举大统领而大统领掌行政实权之共和政体。”如美国。

“第二种,国会公举大统领而大统领无责任之共和政体。”如法国。

“第三种,人民选举终身大统领之共和政体。”如罗马奥古斯丁时代、法国两拿破仑时代。

“第四种,不置首长之共和政体。”如瑞士联邦。

“ 第五种,虚戴君主之共和政体。”如英国。

并对以上五种政体进行了比照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他认为:美国式政体“选举大统领,竞争极剧”的情景不适合中国,而法国式政体“内阁更迭之耸人耳目”也是有害的,而第三种“名虽共和,实则最剧之专制”,诚不可取,第四种虽“非独裁机关”,然“然议长与其他六人职权实平等”的情景又是不利于决断的,因此他认为,英国式的“虚戴君主之共和政体”“虽未敢称为最良之政体,而就现行诸种政体比较之,则圆妙无出其右者矣”,坚定了其关于君主立宪的决心。

5、梁的三权分立法

梁启超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倡导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我国情况,创造了他自己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

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这是不可分的。由国会、国务大臣、审判厅分别行使“三权”称为“用”,这是可分的,即所谓“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这就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利。所不同的是“用”,即在三权使用上,立宪政体对君主有某些限制罢了。

6、有关议会与选举制度

梁启超一向十分重视在宪政中最具形式化和最具有民主象征性的议会及选举制度。他认为:法律上“国会者,为限制机关以与主动机关相对峙。” 强调了国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和监督职能。政治上“国会者,代表全国人民之势力者也。” ,是民意机构。

在组织上,梁启超主张学习英国,实行两院制。同时又有所改良,以左院对上院,右院对下院。而左院与英国之贵族上院又有所区别。右院则“平等代表全国国民,故必以人民所选举之议员组织而成。”

当然议会制度中最重要的是选举制度。在这一点上,梁启超将各国选举制度一分为二,一是普通选举和限制选举。而“普通选举者,谓一切人民皆有选举权也;限制选举者,谓以法律指定若干条件,必合于此条件,或不及于此条件,乃得有选举权也” ,并以财产为其区别。而对于中国究竟的选择,梁启超认为,限制选举制是一种极其有害的制度,特别是以财产作为限制的标准的限制选举,他认为“财产与选举决不容有特别的关系” ,因为“财产与政治能力,决非常能相一致” 。实行财产为界限的限制选举制,“使大多数人,不能感国家与己身之利害关系,则将流于少数政治,其反于立宪之本意甚明” 。另外,对于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的利弊,梁启超也做了分析。一方面,他认为直接选举能反映多数人意见,故能热心负责的投票,所以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而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由于“第二选举人地位较高,交通较广,对于议员候选人较易周知”“能鉴别被选人之才能性行,择最良者而举之” ,故而间接选举较之直接选举更能“组织最良之国会”。

五、总结

诚然,就“五百年一兴替”的专制集权政体而言,民主宪政政体的建立,实在是人类历史不可阻挡的潮流。百年以来,关于其具体模式的选择,则有着各种各样的主张和学说,有着令人惊叹的智慧的撞击,有着应和着整个时代的声音乃至提前于整个时代的呐喊。

我们生活在一个剧变的转型时代。我们目睹了古老传统法文化的碎裂以及传统法文化创造性转化的艰难,我们得在一个全球一体化以及思想多元化的世界中寻求我们自己的法治之路。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如本雅明说的:It is only for the sake of those without hope is give to us.

而对于梁启超,虽然我们在宪政的建设之路上未必都认同他当年的思想,然而,他对自己所追求的思想的执著,他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一生的精神,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政治责任感,他作为一个政治家和理论家的人格,诚可为我等所学习,他如流星般在20世纪政治史的黑暗的夜空中所划出的耀眼光辉,斯可光照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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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1: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摔碎的绿珠 [转帖]


    作者:杨闻宇 出版社:崇文书局

  对美色的掠夺与攫取,并不限于宫廷与王室之内,或买或夺,在官场上下是有普遍性的。财势愈大,攫夺时愈显有力。杜牧《题桃花夫人庙》的末句为“可怜金谷坠楼人”,便是个广为人知的殉情悲剧。

  西晋的石崇,在荆州刺史任上时,搜刮民脂,劫掠客商,聚敛了大量不义之财,他与晋武帝的舅舅王恺斗富,王恺竟然斗不过他。石崇修建了富丽堂皇的金谷园,买来了众多姿容秀丽的乐伎,靡昼靡夜,灯红酒绿,打发着淫逸的日月。宾客满堂时,他就命乐伎上前劝酒,客人倘是不饮,他就立即下令,让男仆将劝酒之伎拖出门外,砍下头颅;及至为了饮一杯酒,有一次竟有三个美女相继被砍倒在血泊之中。石崇认为美女是活的玩物,玩得不如意,不过瘾,就可以随意地打碎、废弃或是扔掉。这是富人最卑劣的一种根性,比兽性有过之而无不及。

  乐伎之中有个绿珠,是石崇用三斛珍珠换到手的,绿珠美艳异常,又善吹笛,石崇对之钟爱有加,置于金谷别馆。别馆藏娇的石崇,在财富上斗败王恺之后,又忍不住要向外炫耀自家的绿珠盖世无双。这个天下首富到处称赞自己手里的绿珠,绿珠的芳名就极为响亮。世上一切娇贵之物皆处易于毁灭的劫数之内。女性之娇贵于先,且又在名望上不断升级,势必要毁弃于后。

  孙秀是西晋皇胄司马伦(赵王)的佞幸,风闻了绿珠的媚丽可人之后,就派人前去石崇处索要。石崇对前来索要绿珠的使者说:我这里所有的美妾,你可以任意挑选,而“绿珠吾所爱,不可得也”。恰在这时,司马伦又夺得了皇位,趁此形势,孙秀就矫诏下令,派兵去收捕石崇。收捕的理由,很可能是诬石崇对新皇上怀有二心,蓄有异谋。

  石崇正在高楼上饮酒作乐。在围得铁桶似的兵戈面前,石崇叹息着对绿珠说道:“我今为尔得罪!”绿珠含泪表示,她愿意死在他前面,说罢,当即刚烈地坠下高楼,摔死在花草丛中。石崇及母、兄、妻子等共15人皆被诛杀。在这个世界上,女人越美,魅力越大,她本身也就越是值钱。三斛珍珠换绿珠,绿珠一碎,为石崇所带来的几乎是集体性的家破人亡。

  绿珠之殉情,如果说她真与石崇有深挚的感情,我倒想问问:秀媚的女子面对一个对自己的同行姊妹恣意蹂躏、无情残害的野兽一样的暴徒,值得去爱,而且直爱得不惜为之去献出生命吗?就算有这样的情分,这情分能算是真正的爱情吗?如果说绿珠之献身,无所谓爱,仅限于报答知遇之恩,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女为悦己者容尚无不可,以“士为知己者死”的方式去献出自己青春的生命,显然不值。也就是说,绿珠徒有其表,在智识上是先天不足。

  智识之增,读书乃一条重要渠道。古往今来,美丽的女性大抵是不读书的。上帝赐给了她娇好的姿色,这姿色天然地占尽风头,即使处于穷乡僻壤,也有价值连城的潜在值。她们在太多的社会诱惑面前眼花缭乱,用不着去读书,也没有静下心来读书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美貌于女性是一种天赋的资本,而这些资本又直接地、本能地拒绝理性与才能的介入。

  绿珠其人,我怀疑她就是个特别招人注目的绣花枕头,知道简单地报恩,却不懂得什么是爱情,被财势的巨掌枉然地从金谷园的高楼上摔了下去。她之跳楼,纵非一时冲动,也属于傻气得不行。绿珠之美,仅限于姿容表象,内在的档次很为有限。杜牧的“可怜金谷坠楼人”,这“可怜”二字里,或许含有可悲可叹的意味于其间。然而,话又说回来,当此之际,你不让绿珠去跳楼,“绿珠绿珠奈若何”,又让她怎么办呢?进到孙秀那权势更烜赫的府第里去充当玩物吗?美如有大小之分,绿珠之美,仅属小美。

  人的青春是短暂的,女性之美貌一旦陷入金钱与权力组成的巨大漩涡,整个青春的进程则更其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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