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儿子打电话来说想吃唐人街的烧鸭,我爽快地答应了,且很快地完成了任务。 当我行过杂货铺的门前,看见摆着皮滑肉嫩的莲藕,忍不住拣了两枝,顺便走进去买些骨头来煲汤。我向售货员:"我想要那块猪脊骨的一半"。他说":我们不切开来卖,你要买就整一块买。"我犹豫了一下。他接着说:"你不如买旁边这些小骨头吧,都差不多。"我以为这是他们店里的规则,也不好为难他,那就买小一点那种吧!但我还是恋恋不舍地回顾了一眼那块比较瘦一点的脊骨头。 那售货员把小骨头磅了,鎅成碎块,递到我手上。刹那间,刚才那块"心头好"让人给割成了两半,一半卖给了我旁边的男同胞了。我顿时目瞪口呆,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冒火的眼晴在搜索那个售货员,他己躲得无影无踪了!志在必得的心态驱使我把剩下的那一"心头好给买下来了。我在气头上,好想把刚才那包小骨头轻轻地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就象以前我经常看到的,杂货架上放着一包切好的肉一样!但我做不出来,我黙不作声地付了钱,佯佯地走出了门。我心里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踏进这杂货铺半步了! 虽然是区区小事,但我却纳闷了大半天,这口气,咽了好久也咽不下去。我却又不后悔当时不在那里泼妇骂街、大闹一场。没办法,谁让我是新中国的同龄人,有着:默黙地、忍辱负重地活着的---老三届的特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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